跟一位裕民坊店主談及舊時,總會提出和他們生活有關的兩對詞語,就是︰「霸野」、「阻街」,兩者是相負相乘,亦是天生一對,是對空間規管的策略,也是自治模式的一種實踐模式。
這故事來自,一個在這裏經營超過三十多年的樓梯舖,這家庭和當時很多來自潮州的人一樣,他們上一輩是因鄉里介紹,從家鄉來到香港,後輾轉來到官塘,霸得一個樓梯舖,落地生根,成為社區的一員。
六、七十年代時,對空間規管則未像現今的體貼入微,由內到外、從街道滲入身體,那時,還是很含糊(當然現在還是存有灰色地帶),而詮譯之空間是在使用者的手中,其價值以使用為先,交換為次。那時,沒有人會問︰「啱唔啱規舉,去申請先啦!」概念回到最基本的是同周邊的人商量,建立一種無形的默契。現在的同學一定會問︰「會唔會咁着數先,一定會日日打架啦!」
對不起,請不要假設個人利益和社群永遠存在衝突,他們的「霸業」,又會跟我們想像「霸業」有何不同呢?
「霸野」──顧名思義是佔據一些東西,所謂的「野」,就是空間,要霸空間,就先要有策略,亦要有天時、地利和人和,天時是運氣,六十年代,裕民坊的大廈剛落成,今天大廈的地下通常是最有價值,因為那是地舖,租金往往比單位;還要高,那時大廈底層有的是空蕩蕩,是讓市民通過的通道,有的只是樓梯底,而當時裕民坊像士林夜市一般,街道兩旁全都是小販,甜品、小吃,伴隨着工廠下班而乘涼逛街的人。氣的意思是那個地方是否已被霸佔,這時是採用先到先得的方式,但怎樣才能霸到一個位置呢?要佔的就是地利。
「霸」並不止是動小販,要建立根據地,作長期經營,甚麼擴張勢力,要建立「霸業」,先要選好地點,樓梯底、戲院及工廠後門都是兵家必爭之地,伸延到今天,還有銀行的正門,所謂重地,就人流多,即是必經之路,但又不會阻礙出入,引起街坊的不便。「霸」的過程又如何建立呢?首先,每天必須最早在同樣地點同樣時間出現,同樣的工作維持大約一個星期,周邊的人和街坊就會漸漸認同佔用者的存在,成為名義上的「店主」,這一個星期內,他們首先會有人用櫈子坐着這裏叫賣,,之後當大家習以為常及徵詢周邊的商販後,就成為小販相互協作之社區一員,如有外來社團的入侵就要共同反對和拒絶,他們有權利能決定是否讓別人在他們旁擺放,甚麼人會影響他們經營,但如果商販反對,「霸業」只得泡湯,必須另起爐灶,在他處再圖恢復過了這段創業階段,便會把可摺的桌子拿過充當貨架和選購場所,而當過了一陣子時,桌子已經應付不了銷售上的需要,便會用上流動小販車,可以擺出陣勢,如果是售買衣物、物品就會用撐起鐵架,橫跨到路的中心讓走在街頭的顧客也可看到他們的貨品,舖形已成,但其神還未在,而每天他們還是需收拾小販車,推回家裏,再進一步,便必需人和。
人和,對店主他們來就是族群,那時除了周邊同業,樓梯是大廈一部份,諮詢大業主也是必要,由於大家都是潮州人,較易融入和建立關係,本着同鄉互助的精神,他們最後得大業主的首肯,成為大廈中的一員;他們流動小販車因為實際需要,必須向周邊同業借電話和借電,他們亦因為有人可攤分支出樂意分享,得到電話線和電力後,小販車就轉化成固定擋口,便築起鐵閘得護自己的財物,這可免卻每天搬運貨物之苦,最後一步又怎取得法定的地位呢?他們由於用電量不少及需要向外聯繫,便會直接向有關方面申請,當有關方面把信寄到他們的地址時,這意味着他們終於成為業主。
三者天時、地利和人和都不可缺,但能完成如此轉型的只屬少數,非合法和合法因時代的轉變,其定義亦有可能不同,合法性是可以由市民的集體力量而獲得,他們並不是一個檔主,而是整整一條街經過轉化的過程。
另有一些人未完成整個進程,他們得的不是一個舖位,而是一個工作的空間,今天爭奪是銀行的正門,現在信用咭數位的推銷員和抹鞋工作者都有旁晚進佔該地,因為六時後街頭和尾的兩間銀行關門,他們就趕忙進駐,成為規律,而他們保持機動性,時段的流動。抹鞋工作者對銀行來說更是破壞形象,但就算是保安或是經理都無令街道使用者離開,因為她只是持在公共空間之上。
同時,在街後炒麵的小販,也有他的策略,他施展睦鄰政策,在晚上較夜的時段他可向商舖借用其私人地方(就是一商舖前的用磚拼成的小台),使他自己不再是違法擺賣,小販管理只能改用阻街的名義捉拿他。
「霸野」是公共空間的分配,關乎其行動權,衝突或許又之,但久而久而之形成格局,不快也會減少,和社群之間相處必須是尊重,需要互相溝通,是有機的組合,政府的作用是認可及仲裁一些社群並不能處理的衝突,但並不是制造問題,透過將所有權和處置權納入其手中,規範空間的生成及單一空間的想像,我們不需要政府所謂的專家,而每位用家也可以是生活的專家,都有要求和變更的權利。
附圖為這商舖的鐵閘,本人十分喜愛上面的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