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總是抹黑我們搞「暴動」。我們了解真相,不以為意,常常自信地反駁道:你們左派當年到處放菠蘿,才是搞「暴動」呢……
放菠蘿,燒林彬,似乎我們對所謂「六七暴動」的印象,但其實這只是「六七運動」後半段的一個側面。當你回顧運動全程就會發現,當年港英威權政府的處理手法跟今天的林鄭政府非常相似!照這個劇本,幾十年後,我們也難保會被後代當成「暴動」的!
同這次運動一樣,「六七運動」從根本上講,源自民眾對腐敗時局的不滿。1960年代的香港民生凋敝,壓迫遠超現在:港英,權貴,大資本家,黑幫,甚至警察,護士,一切有權勢的人都在明目張膽地勒索,大家可以從電影《歲月神偷》中直觀感受到當時民眾的苦況。而早在1920年代,國共兩黨便合作在香港成立工會,維護殖民地工人的權益。「六七運動」的導火索便是兩起普通的勞資糾紛。
運動的發展也同現在相似,民眾開始都是采取和平的表達方式,遊行,示威,罷工,罷市等等,然後官商勾結,警察濫暴,以非法集結甚至暴動為由,大肆毆打逮捕示威者。
值得注意的是,當年的警暴厲害多了。現在的警察,只是在示威場合下狠手,而且尚無人命在身,但當年的警暴是深入到日常生活,蝦蝦霸霸,根本不把民眾當人,在示威場合更是這樣:從4月到7月中上旬,運動的前半階段,在示威者沒有使用過任何殺傷性武器,沒有打死過一個警察和平民的情況下,警察陸續射殺,打死示威者合計18人,最小的只有13歲!而且根本是虐殺,認屍時肋骨盡斷,慘不忍睹,但都被定為「橫禍」,「合法槍殺」,沒有一個警察受罰!隨著示威升級,到七月初警方更是大開殺戒,一口氣弄死了幾個示威領袖。
但示威者依然首先想到了請願控訴,提出了「五大訴求」,換來的卻是更血腥的鎮壓。政府五月初就開始部分宵禁,七月擴大到整個九龍新界,警察衝進工會抓人施暴,多家同情示威者的媒體報刊被取締,同時不斷有新的示威者被殺,「白色恐怖」籠罩全城。在此情況下,7月16日,示威者第一次出動了土製炸彈和汽油彈,運動進入後半階段。親愛的手足,如果你是當時的示威者,你又能怎麽辦呢?
接下來便是耳熟能詳的「土製菠蘿炸死幼年姐弟」和「燒死林彬」了。其實先後被土製菠蘿炸死的平民有7人,英軍1人,消防員1人,警察2人,但在製作,放置炸彈過程中被炸死的示威者就有4人。我這樣看:第一,土製炸彈非常危險,放炸彈的人一定是抱著必死的決心才去做這件事;第二,放炸彈不是針對市民,甚至不是想炸死警察,最主要還是想阻礙警察的鎮壓行動,且不說「同胞勿近」的提示牌,如果真的是在民居,警署,人員密集處大量投放,怎麽可能只炸死幾個人?
對於今天的前線勇武,我們說過「放核彈都不割」,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玩笑。但假如真的放「核彈」,如同當時的「土製炸彈」一樣,一定會有手足犧牲,也一定會有平民誤傷,而警察,未必是死得最多的一類,我們又會遭到怎樣的抹黑?我們自信是「時代革命」,但政府一直在塑造我們「暴動」的形象,和當年塑造「六七暴動」如出一轍:
首先,政府將港共列為「六七暴動」的罪魁禍首,並一口咬定這是北京當局直接授意的颠覆活動,全然不提自己施政上所激起的民憤,警察的濫暴,才是矛盾激化的根源。這和今天政府的縱容警隊濫暴,誣衊我們勾結國外勢力,收錢暴亂的嘴臉是多麽相似啊!
相似的還有親政府傳媒,他們歪曲事實,混淆黑白比起如今的紅媒有過之而無不及,其中一個炮手就是林彬!那年八月,在政府已經欠下二十條人命,卻依然槍桿高舉的情況下,這位開著小車,西裝革履的林先生,在商台單方面渲染示威者的「暴行」,並諷刺他們「欲罷不能」,是一小撮無恥無能,擾亂秩序,殺人放火的極端左派分子。
任何時候,幫政府說話都是容易的,我也不知道林先生真實的想法。只是此情此景,如果有手足決心要痛下殺手,甚至禍其親屬,我們是割還是不割?
林彬死後,秘密下葬,說是怕左仔尋仇,但又聲稱全港市民沉痛聲討。從來英雄身死,無不風光大葬,何來林彬身後要如此鬼祟?難道有全港市民坐陣,還怕幾個「暴徒」搗亂麽?還是根本就大快人心,怕民眾送「輓聯」呢?
1967年12月,運動在北京干預下落幕,共歿51人。除死於沙頭角的6人外,45人中只有5名警察,其中4人是10月以後才被炸死或槍殺,另外1名警察死於7月,但究竟是示威者所殺還是同僚所殺存在爭議。
至於死於黑警之手的示威者,凡24人,絕大多數都沒有活到「菠蘿戰」開始,純粹死於濫暴。港英政府不但沒有道過一次歉,還扣死「暴徒」的罪名!除了有一名死難者被認定「謀殺」,涉案警察被短期監禁外,再沒有一位警務人員被正式追究過!
但香港人就這樣放過了港英,放過了黑警。隨著七十年代麥理浩整頓吏治,振興經濟,配合優秀的文宣,香港以一個自由,富裕,廉明的國際都會形象拔地而起,人們終於在盛世的榮光中忘卻了威權政府的血債,變得感恩戴德起來,甚至在新的威權移交之後,升華成一種對往日的懷戀。而當年的抗爭者和死難者,就永遠成為了後人眼中的「暴徒」。
如果今天的港共政權重拾當年的套路,拒不認錯,血腥鎮壓之後,扣我們「暴動」的罪名,將警察,紅媒,白衣人變成英雄。待事態平息,再來個「體制內改革」,使香港重獲生機。這樣的安排,大家能接受麽?
不,我們不能接受!不是因為個人的榮辱生死,而是我們不該再相信威權。52年來,我們做了一個無比甜美的夢:我們相信我們的放任資本主義制度,相信城市財富的累積終有一天能惠及平民,相信政府的公正廉明,相信我們的警隊不再濫暴。但是,夢醒時分,當我們回望這個繁華都市,卻看見極端懸殊的貧富差距,「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而當我們請求改變的時候,政府和警察又拾起了舊日的武器,露出了舊日的面容,痛下殺手!五十二年,恍如一夢,只有威權依舊!
最可悲的是,夢只醒了一半。當新的威權來臨,許多人反抗時舉起的居然是舊威權的文宣和邏輯,竟不見上面赫然的血污!「光復香港」?哈哈!香港的身後榮光,全是權貴的遊戲,何曾有過半點民眾聲音,我們要復到哪裏去呢?我們既然號稱「時代革命」,能不能有點出息,鼓起勇氣,闖出一個從未有過,屬於我們的新時代呢?這就是我今天舊事重提的目的!
政治是實力的博弈,我們不能指望任何一個執政者會尊重民意,也不能指望任何一代民眾會甘當奴隸不去反抗,博弈會長久地進行下去,而民主的意義就在於限制了這種博弈的方式,使其不至於上升到暴力。民主是終結暴力宿命的唯一出路,我們今天力爭「雙普選」,目的也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