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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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説女性主義,對這場佔領運動,我會説甚麼。
答案可能是:從論述出發,分析性暴力背後貞潔觀;或經驗談起,逐一訪問運動中的女子,作口述歷史,看他們在運動中有否遭受性別壓迫。這些細緻的工作非常重要,但現實是,我沒有這樣的資源和時間。
於是我不能輕言壓迫。因為那很容易變成一種輕忽,無視對方背境,為了滿足自己「解放他人慾望」的慾望,將對方簡化為需要被解放的「受壓迫的人」。譬如我說性工作者被壓迫,但可能,她在性工作中獲得尊嚴和滿足。於是我首先要想,對方是誰?有甚麼歷史?他這樣做,對他人有甚麼具體效果?這些很難説得清。然而我又不能説,我和受壓迫的人毫無關係。
我只能説我所見,一段關於性工作者的經歷。我並不能輕易為她們代言,也無法置身事外。我和性工作者,是甚麼關係。
2
我只能説我所見:十一月三十日晚上,龍和道,我和一眾示威者和警方對峙,其間有人喊:「警察叫霸王雞,正一咸濕仔!」「返去叫雞啦!」「咸濕仔!」另一邊有人喊:「性工作無罪,警察叫霸王雞可恥!」之後很快被淹沒。
「返去叫雞啦!」,這句嘲諷子是如此運作的:因為性工作是不道德,於是將警察和性工作扣連,警察便是不道德。這其實訴諸我們平日對性工作的負面印象,在我們心目中性工作越是低賤,這句嘲諷的力度就越大。
那其實不是嘲諷我,但我怎能一起喊,當我想到那天一直互相照顧的抗爭者,可能就是性工作者。這些嘲諷那麼殘忍,如果想清楚一點,就很難喊得出來。我至今仍完全無法想像,如果我是性工作者,我會有怎樣的表情。當那些和自己一直留守的同伴,突然如此團結、決絕地喊:「返去叫雞啦!」
如果我是性工作者,那會是,何其難堪。
從大處著眼,性工作者可能是我們高聲指罵的不公義制度裏面,最受壓迫的一群。平日我們遇上危險,尚可向警察求助,但性工作者則不。警察往往對性工作者有偏見,曾有性工作被嫖客打劫,跑了幾條街遇上警察,卻反過來被警察帶回審問。亦有性工作者在街市買菜被警察認出,被帶回警署審問。即使在聲稱公平公正法庭,亦會因為證人是性工作者而假定她的證詞不可信。另説,有時壓迫性工作者的正是警察。他們掃黃時會喬裝成嫖客來蒐集證據,享受完手淫服務後才表明身分,享受服務後不付錢(一般稱吃霸王餐)是常有的事。
我希望能夠說得清楚,這種對警察的嘲諷,的確會傷害性工作者,甚至其家人及朋友。也許你本意並非如此,也許你因為種種原因,諸如宗教、成長背境而不認同性工作,但對性工作者的創傷已經造成,且可能無法消除。
3
如果我説女性主義,我並不希望成為泛道德主義者,指罵每一個貶低性工作者的人。我甚至不敢說,喊「警察叫霸王雞,正一咸濕仔!」是不道德的。畢竟和警察對峙,激動起來小錯難免,只是小錯堆積起來,就成了對性工作者的輕忽。
如果我説女性主義,我想展示的,是「壓迫者」與「受壓迫者」的關係會隨時轉移,而「壓迫」很可能並不具體。這次佔領運動,群眾大概意覺到,在同一個橫行的政權下大家都是「受壓迫的一群」,因而連結起來。但僅是這樣並不能成為站在一起的理由,因為那掩蓋了群眾間並不顥眼的矛盾——今天站在一起的人,下一刻,甚至一直以來,也可能因著曖昧或誤解而成為對方的「壓迫者」。
共同面對警察的「受壓迫者」,借性工作者嘲弄警察時,便成為了另一種「壓迫者」。我們以為把矛頭指向眼前的警察,但首先刺傷了身邊的人。
從傳媒報導裏,不時看見警察為了侮辱示威者,說出種種傷害人的話,譬如叫印巴藉女子「返印度」,向有患有嚴重智障的次女的張超雄説「返屋企湊女啦」。我得強調,即使同說出傷人的話,考慮到警察擁有遠超於我們所有的權力和武力,客觀效果終究和我們是不同的。但我之所以像雞蛋裏挑骨頭般,汲汲於這樣瑣碎的細節,譬如是因為在這些細節之中——向警察喊:「返去叫雞啦!」——我們逐漸變成,我們所反對的人。
現在人們說毋忘初衷,但初衷是甚麼?如果初衷是爭取真普選,那真普選又是為了甚麼?如果真有民主和公義,那會否包括,不因對方的性別、身體、職業而歧視對方,而嘗試尊重,溝通,理解?
沒有論述和想像為基礎的運動,會讓人投入沒由來的激情,過後則變得疲憊,讓情緒任意發洩。如果最後我們如鏡像一樣,體現作自己所反對的一切。這才是運動最大的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