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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新秩序」下的家長心聲

在香港「新秩序」下的家長心聲

「為了不屈從於暴力,我們現代人將衝突儀式化:在沒有縮小歧異的狀況下,將暴力化為和平力量的示範。罷工、遊行、開會、佔據場所、杯葛、張貼布告、連署、癱瘓交通,這些顯然都是真正的制度化儀式,規則清楚或具有象徵性。透過這些系統化的暴力衝突替代品,抗議者理解並試圖展現如下:『看啊!我們人數眾多且團結一致!』其意圖顯然不是使用暴力,而是象徵性地暗示他們能這麼做!政治遊戲找到抗議群眾自發性暴力的替代品。」(《什麼是暴力?》艾維‧佛特勒爾著,李沅洳譯。台北:開學文化,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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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們最擔心的「正確」已經無聲無息地確立起來。

2014年,我曾在臉書分享片言隻語,寫過旺角所見所聞,擔心「新秩序」出現後,執法的人還會如何執法。我要說的是,我們親眼看到有背景人士(鄉與黑)公然參與清場行動,以暴力手段對付示威者,事後不用負上刑責,竟多番獲執法者護送離去。其時,我們在旺角道跑著跑著,看到剛剛事發的一條街有足夠人數堵住,不讓疑犯離開,然後就滑著屏幕,向另一條街的方向跑過去。我已忘記並肩的人長相如何,只記得一同爆粗一同跑步的情景,大致就是有種情緒牽動著明明累透的身體,誓要圍堵疑犯,直到警察真的把他們帶到警署。

那年10月黑夜,我和我伴跑著,想的就是──我們該如何面對「新秩序」。2019年7月29日,我伴成了我妻,跟我說,發夢被警察殺掉了,同事都被害得好慘,沒人能幫她們。這是「新秩序」的後遺。我們不覺已有了某程度的精神創傷,2014年的926至今,公民廣場與添美道一役,從天橋散落的雨傘;928催淚彈與胡椒噴霧,看著煙霧裡有人繼續往前衝,我們往後退又衝前一些,心裡只有憤怒。我們後來被我伴的父親「十二面金牌」召回家,在天橋看到有警察增援時,不知誰先喊叫,然後天橋就充滿「黑警」二字的口號與它有點空洞的回音。這些年,我試著寫寫小說,耳聞目睹的,都改編為情節,發表過幾則。我再沒有讀自己寫過的,忙著太多事情,記住了928佔領時的美好,清場後的2015年還開了一家自由定價的小書店,延續美好。

我以為五年前的各種影像已成過去。還記得我們曾經討論嘉年華式的we’ll be back是怎麼樣的「精神勝利」,接續的退聯潮、選舉,以及目測總是不會超過幾千人的七一遊行,高登仍有許多勇武/行禮如儀討論著,以至「六四應否悼念」,一一熱議;關於政制的討論:零。許多社運人如黃浩銘,努力提倡檢討雨傘運動;這些年,的確出版了許多傘運書,卻仍未有一本談得上「檢討」。當年在運動中發奮過的人物,一一被關進監牢,代我們入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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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我們有了孩子,沒有走得太前,只能在和平示威時段現身表態,畢竟孩子太小,她還未知道,她將來要面對的警權,以及我們自身安全如何。我想到的,再不是讀過的書告訴過我們的什麼什麼,而是如何教育下一代,將來幾乎可以身兼判官的警察,當我們被認為有可疑時,他們行使的武力,有沒有人或機構可以制約。直到我讀到《什麼是暴力?》,似乎找到些答案。十三萬、一百萬、二百萬遊行後,「看啊!我們人數眾多且團結一致!」成為了抗爭前的數據參照。往後每次都有傳言「黑幫會到遊行區域搞事」,均沒有下文,其實是因為人數確是太多。在6月9日晚上,有一段小插曲:有年輕人燒垃圾筒,光才亮了兩三秒,就有四五人趕來撲滅。只是,政府充耳不聞,示威者揚言行動升級,結果都一一實踐。

以周次計的遊行,衝突時刻並不長久,平日就出現了「暴力衝突替代品」──「連儂牆」在風波中樹立起來,成為世界榜樣;「不合作運動」痛迎乘客惡罵,也有乘客說「很和平,沒有槍聲,沒有催淚煙,十分支持」。至於許多仗義迎擊的前線731提堂,被控一條專為六七暴動罷工的暴徒而設的暴動罪,網媒立場新聞首先報道,當中有一宗案件,事涉三人,一男兩女,其中男女是中環一健身室老闆,下周結婚,被捕時,正在扶起一名跌倒了的十六歲女生。

在宣佈八號風球前後,庭外大批市民叫喊口號,雨傘抵不住風雨,仍堅持聲援,形成一幅奇特的畫面: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失去同路人。抗爭時刻,雨傘抵住子彈和煙;今日迎來的風雨,傘抵不過,還有他們一時站穩一時不穩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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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730一則短片,港鐵站內有恐嚇將使用漒水對付示威者的人,他說執法者與黑道合作是五六十年代已經有的事,意思是說,那是傳統。我不評論這個陳述真確與否,不過六月至七月發生的連串事件,明顯就是多年前「新秩序」的延伸;721正受調查的事件中,處事明顯是有它的「正確」在──從涉事者理直氣壯的神色看來,他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應該是保護全部市民。他們覺得誰要保護,就保護誰;誰討厭自己,就給他們一點顏色,讓他們知道,自己有多重要。代價,當然就是受查。執法者的支持者回應「冇事就黑警,有事就警察」,看似「正確」,他們卻忘記了,不管香港市民如何看待他們,一旦香港市民遇上困難,都須一視同仁,先為市民解決困難,俗語話「人工包埋」,香港市民在本質上就是你的「老闆」。你可以在辦公室向上司抱怨「冇事就天才,有事就蠢才」,工作還是要埋首幹。

在歷史上,要推翻一個政權的話,通常都與民間地下活躍組織有關(近如「國父」孫中山,就是洪門);今天正好相反──為了鞏固一個政治機關的一個決定,竟然動用兩種暴力,一種是──他們只要懷疑你有罪,就可以不顧通例打你一鑊;一種是──你根本不知道他們幾時出動;就算知道了,你假設執法者會保護你,原來他們是會選擇想保護的人。兩種各有長短期利益的群體,用同一手段無差別地對待市民。上文引述即將成婚的男女救起小女生而同時被捕,還有數之不盡、大家都已觀賞過的惡行。兩種足可推翻一個政權的暴力(況且真的推翻了就不算是不合法的暴力啦),用來鞏固個別人士或掌權組織的威信,再沒有人制約,如果他們要在新界西宣告成立另一個特區,早就有足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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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舊同學,高中時代尚算熟絡,畢業後多年不見卻因校慶互相加了臉書,最近分享了許多示威者的暴行,為我臉書帶來不一樣的風景。那些片段,有經剪接,有原片轉載,還有一段在機場有年輕人推撞老伯的短片,同樣引發了我和大學同學在群組討論了好一陣子。在這兩個月以來,我數算過、比較過,很對不起,還是不夠另一方的程度。我好奇為什麼他們能接受721而不接受推撞老伯──721是用沙包打大肚婆頭部、是無差別群毆市民;推撞老伯是有前因後果,卻有同學認為應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第一反應是「天啊」。或者,我真的有了情緒,他們都覺得我走了極端。截至前三天,大學同學叫我用「另一角度」看事件,會不會是「中國與歐美」角力之類……我說「見孺子將降於井」會不會怪責孺子自己走到危險的地方,然後怪他們那麼做是影響了該地的基建工程(個井呀)於國際的形象?721至今沉默不發,到老伯被推撞,如獲至寶,不斷討論。

森美說過,不要跟相信「地平說」的人爭論,反正最終誰也說服不了誰。從「新秩序」、恐懼,寫到舊同學,我想說的是:反對以政府提出的方式修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連警察家屬都會遊行,都贊成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個清白,卻還有一群為數不少的人,不斷「吃子」。他們應該不會知道,現任特首其實都參與過學生運動;慶幸昔日她在集會時,沒有遇上今天的執法者,說不定她都可能被檢控暴動罪?今天,平庸之惡,惡之所在,在於包庇大人,用最大的權柄來壓制年輕人。那些只會拿著代際觀的大人,所行使的無差別暴力,在本質上,與黑幫無異。

而上文提到的「新秩序」,應當包括這群助紂為虐的大人。

註:中學生訪問林鄭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