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於香港浸會大學畢業典禮當中,有畢業生持黃傘上台,準備接受校長陳新滋頒授畢業證書時,陳新滋要求該學生收起黃傘,卻被學生拒絕,陳新滋竟拒絕將畢業證書頒予該學生。事後,陳新滋之後暫停典禮並向嘉賓道歉,指畢業典禮是莊嚴的儀式,台上不應有任何干擾典禮的事,希望同學「對自己自重」。本會對於在我校畢業典禮中發生此等事件,以及對校長的言辭感到極度錯諤,以及為之憤慨。
畢業典禮,固然為一莊嚴而神聖的儀式。皆因一眾在浸大校園度過數年寒暑的大學生,終於到了畢業的時刻。在莊嚴的儀式當中,畢業生能享受到作為一大學學士、碩士或博士生所能應得之榮譽,而春風化雨、百年樹人的老師、校方亦能欣喜其子弟學有所成,與學生共享這光榮的時刻,歡送他們離開校園,在社會中接受新的挑戰。固此,一連數日的畢業禮理應是我校上下同感歡欣的日子。但當陳新滋校長看見學生於儀式中表達一己之政見時,卻竟拒絕頒發證書,更叫學生「自重」,但試問校長又何曾對其學生尊重?陳新滋在與本會會談中嘗言,視每個浸大學生為自己親生子女。陳校長為人父母,自應理解畢業禮為每個年輕的畢業生至關重要的時刻,象徽其人生踏進另一新階。而學校為同學舉辦畢業典禮,正是校方、老師均希望與學生共享歡欣,祝賀其成。學生在這一本應屬於自己的儀式當中,舉一把黃傘,既無阻礙旁人之意圖,亦無影響儀式之進行,純為表達個人政見,試問何罪之有?但校方不但多加阻撓,而陳新滋身為一校之長,自詡為學生之再父,竟不念師生之情,最後拒絕頒發證書予該同學。陳新滋校長,你有否尊重過學生於畢業禮中的角色,有否重視過師生間之情誼呢?
更甚者,陳新滋校長此舉,更漠視大學之意義,我校之理念,實有違常理。南宋文天祥於獄中絕筆:「讀聖賢書,所為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大學之道,不過為求仁義兩字,有智則懷仁,有勇則行義。觀乎我校畢業生,以其獨立批判思考,於世道昏沉中不願隨波逐流,明白民主自由之可貴,理解公民抗命的精神,是為智也。而在莊嚴的儀式中,面對台上諸多權貴、甘心淪為政權齒輪的校方高層前,仍然亢而不卑,以行動表達政見,向無恥極權表達其不屈氣概,豈不勇哉?如此畢業學生,正如我校校校歌中描寫:「大學得成 秉肩昂首 先賢宿願得償」,豈不應加以稱許?固然,政見不同乃屬正常之事,即使陳新滋校長與學生之見解不盡相同,但又怎能不感受到學生於芸芸權貴,上千同濟面前表達其政治理念,所展現的高貴、勇氣?何以在學生面前失言,勸其「自重」?更不論我校校訓為「篤信力行」,指心中既有堅定的信念,隨後付諸實行,正合該畢業生之所為。況且,我校近年經常向外人展示,其畢業生有所謂七大特質,其首項已為「公民意識」。但若校方期許,我校之畢業生空有「公民意識」,而不付諸實踐「公民責任」,試問所謂「全人教育」,可有用處?
最後,本會期望校長重新反思畢業禮之意義。畢業禮乃應為畢業生而設的典禮,亦使畢業生與其師長輩能一敘師生之誼。但校長於我校之角色純為一管理高層,對我校學生之教晦似有實無。我校學生期望從校長手上取過一紙證書,純為尊敬其身為一校之長,故行師生之禮。但如今校長因小故,拒絕向學生頒發證書,顯其妄顧師生之情,而且實際含義不止於此。陳新滋以校長之高位,以其個人取態,破壞校方過往曾多番強調之政治中立,打壓學生之表達自由,更以同學的政治立場否定同學領受學位之資格,實乃一霸權手段,於禮法不合。陳新滋身為我校校長,卻不顧師生之情,不乎仁義之理,不合禮儀法綱。故此,我等學生,亦毋需尊其為一校之長,待他頒發學位。事實上,陳新滋既無向學生作何教晦,學生之成績學位,實不須受其肯定。
因此,本會在此向陳新滋校長表達強烈不滿。同時,我們在此呼籲各位於星期一參與畢業典禮的同學,屆時攜帶黃傘上台,並拒絕領取由陳新滋校長頒發的證書!我等於畢業儀式表達政見之自由,不容校方無理干預!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