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四月一日,民陣發起「豺狼當道,港人憤怒,反對西環治港大遊行」,其中數名示威者包括社民連成員吳文遠、黃浩銘、馬雲祺、社運人士張錦雄、楊匡、利建潤及獨立音樂人黃俊珏被控非法集結;案件於今天(九月二十四日)開審。其中兩名被告黃津珏及利建潤獲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黃俊珏在同意案情後獲准以一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利建潤則因為在開座前才與律政司達成共識,條件待定。其餘被告吳文遠、黃浩銘、馬雲祺、張錦雄及楊匡被控多條參與非法集會罪,涉及破壞社會安寧或激發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所有被告均否認控罪,其中一名被告楊匡因遲到被罰充公五百元擔保金。案件將於本日及未來四日繼續審訊。
遊行當日,示威人士由中環遊行到中聯辦,抗議梁振英當選。部分示威者要求走向中聯辦正門放置紙坦克,警方多番阻撓,並曾對在場人士動用使用暴力。其中一名被告、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表示當天警民關係科曾跟他溝通,指可以容許示威者三十名一組到正門示威,後改變決定只容許十人一組、三人一組,最後更變成不放行給任何人。
部分示威者嘗試推翻鐵馬前往正門,亦有部分示威者嘗試衝出馬路。警方其後向示威者發射胡椒噴霧,雙方發生多輪衝突;事發當天警方沒有對三名社民連被告作出任何口痛警告及拘捕。事隔十個月後,警方才透過電話向有關社運人士聯絡,指將以「非法集結」罪名起訴其中九名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