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香港政府藉「陳同佳在臺殺害女友潘曉穎案」推行《逃犯條例》的修訂,將中國內地、台灣及澳門納入為移交疑犯的地方。這關乎香港司法制度、人權及自由的「修例」,政府居然只安排短短20天的所謂「諮詢期」,便直接插隊交上立法會討論,極力趕及在七月前通過有關修訂。條例一旦通過,「疑犯」只要在法庭判斷表面證供成立及引渡一方遞交官方的司法文件後,經特首肯首就可以輕易移交到中國、台灣及澳門。
政府解釋「修例」是為了替受害者潘曉穎的家屬爭取公義及堵塞以往「逃犯條例」的漏洞,但此解釋卻是虛偽不過,背後隱藏著對香港司法獨立進一步的削弱。臺灣陸委會已聲明他們不會接受以修訂「條例」的方式引渡陳同佳。一旦成功修例,或會考慮向香港發出旅行警示。
「逃犯條例」的修訂摧毀香港和中國黑暗司法之間的防火牆,打擊香港的法制、人權、自由。在香港,一班調查內地污染的香港記者及在內地環團工作的工作者,或因「白色恐怖」而難以在內地展開環保調查,香港市民難以得知實況;在內地,討論有關氣侯、生態、廢物議題等都很容易與地方經濟發展利益衝突,但他們陸續被「被封殺」、「被消失」、「被審查」:
1) 自1998年來不停揭發「工廠污染太湖」的內地環保人士吳立紅,被地方政府強迫承認詐騙罪,並在監禁期間遭到虐打。而他每年兩會期間都會遭受嚴密的監控和騷擾、被旅遊、銀行卡被凍結、被軟禁等等;
2) 由王久良拍攝、 講述大陸垃圾山低端回收及貧窮問題的調查記錄片-《塑料王國》,雖獲第54屆台灣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提名,但在大陸已遭官方封殺,不能在公開場合放映;
3) 聞名國際、曾拍攝《河南愛滋病村》、《被污染的風景》等中國各地污染情況的攝影師盧廣先生在2018年11月於新彊「被失縱」,到現在音訊全無;
4) 環保組織湖南曙光環保的90後理事長劉曙,參與多個關於湖南水質污染問題的調查,在2016年的10月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泄露反間諜工作的國家機密」拘捕;
5) 前央視記者柴靜的調查紀錄片《蒼穹之下》講及內地霧霾嚴重的問題,引發廣泛討論,雖然影片48小時內超過2億網上點繫率,但幾天後亦被當局封殺,禁止在所有媒體報導相關話題;
以上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為了不讓香港成為限制環保之聲的地方,不是垃圾站要求政府以保障香港司法獨立及法制健全為前題,立即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呼籲香港人團結一致,六月九日下午兩點半一起到銅鑼灣東角參與民陣的「守護香港反送中」遊行,共同對抗惡法通過,捍衛香港核心價值。
聯合聲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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