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上8:40訊:
先掃民台 繼掃FM101
繼上周三電訊管理局到民間電台「掃場」,沒收兩件器材及抄下兩人身份證號碼後,今日電訊管理局又去民間電台「討論」電台儀器是否「妨礙他人」的問題,期間透露晚上會到社區電台FM101「做野」。
今晚七時社區電台FM101成員年華回到觀塘電台所在工廈時,即有兩名警員伴隨入電梯,並向年華表明是因收到指示謂電訊管理局要來工作,故來協助局方工作。由於年華拒絕讓警員進入電台的單位,兩名警員遂表示會上天台,年華相信他們是上天台視察社區電台FM101的天線等儀器。
疑欲在元旦遊行前實行威嚇
社區電台FM101成員均認為,政府此時時刻此舉,很可能是因為想在元旦遊行前,威嚇各FM媒體的成員,但各社區電台FM101成員均表示,不會受此等威嚇,並將繼續在廣播時動員群眾上街遊行。同時,如果局方人員或警察意圖強行清走他們的發射器等儀器,他們會進行阻止。
批評港台開放頻道乃假開放
今次事件剛好就緊接於社區電台FM101創台一週年之後,而問及FM101成員對最近港台聲稱將「開放頻道」的看法,年華則表示,他們認為大氣電波乃天然資源,人均可享有,而他們不會願意接受在一個受廣播條例監管的電台之下運作民間的聲音,亦不惜繼續公民抗命,抵抗任何不合理和過時的廣播條例,去維護公民使用大氣電波的權利。
資料:
1) 早前適逢FM101一週年台慶,舉辦座談,獨媒上亦有紀錄,連結如下:
從香港地下電台運動想像公共媒體
2) 電訊管理局的說法:http://www.ofta.gov.hk/zh/press_rel/2010/Dec_2010_r5.html
新聞稿
民間電台對航空通訊頻道造成有害干擾
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今天(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向民間電台送達通知,指示該電台立即停止操作所有被發現對航空通訊頻道造成有害干擾的無線電器具。
電訊管理局(「電訊局」)發言人表示:「電訊局在十二月十六、十七和二十日黃昏接獲民航處的投訴,指其通訊頻道受到聲音廣播訊號干擾。電訊局迅速展開調查,經調查後我們有理由相信,干擾源自觀塘一幢工業大廈內所設置的無牌無線電發射設備,該設備由民間電台操作。由於有害干擾對航空安全構成危險,電訊局長今天根據《電訊條例》第32J條發出通知,指示民間電台即時停止操作其無線電發射設備。」
根據《電訊條例》第32J條,任何人如在明知而又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器具以致對其他合法的電訊服務或器具造成有害干擾,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警告:「電訊局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若民間電台不遵守有關通知而繼續操作其無線電發射設備,電訊局會按情況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