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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昕雋:大家為何這麼憎地鐵,是因為它執法不公,欺善怕惡(D100學運連線節目重點20151014)

劉昕雋:大家為何這麼憎地鐵,是因為它執法不公,欺善怕惡(D100學運連線節目重點20151014)

D100學運連線 20151014重點播報
羅冠聰、李家偉、劉昕雋

【自資院校 的困境】
2200-2230
李:大家好,我是珠海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李家偉。

羅:珠海是自資院校。近來我們討論了很多資助院校的學術自由受打壓的情況,今天會集中討論自資院校,例如珠海或樹仁,面對的困難。這幾天,學界陸續討論修例公投的事宜,搞全民大會,希望收集同學,看看未來的策略去推動公投或修例。星期一,中大搞了論壇,星期四嶺大也會有全民論壇。聽說珠海現在有個很誇張的學生守則。

李:這個「學生組織規範章程」是上月和校方開會時,校方給我們的,我們之前都沒見到,校方說一直都存在的,以後要遵守。但這規程中有很多荒謬的地方,例如,第七條寫道學生團體的校內外集會要十四日前向學生事務處登記,這其實干犯了基本法給予我們的集會自由,是很嚴重的打壓;另外,第十二條寫,學生有不合格科目者,就不得成為學生會評議會的最高負責人,大家少不免有不合格的科目,以此來打壓學生其實不人道,也不能以學術成績來斷定領導才能吧。

羅:這個規程是以大人管學生的角度去看待學生組織,他們覺得不合格的學生是沒能力的,及所有事都要學校批准才能做。另外第十四條寫,學生團體如有妨害公益者、妨害本校優良校風校譽者、假借名義攻擊他人者,校方可作出警告或處分。即是去信鬧梁振英或是搞粗口音樂會就會被處分甚至解散。任何學生組織都不會接受這份規程。

李:我們一致不會承認這規程,因為和我們的理念有衝突。

【中大全民議政大會】
羅:我們現在和中大學生會郭翠瑩談談中大全民大會的事。

郭:這是很初階的討論,希望回應港大發生的事件、看看有沒有支援行動,中大也要換校董會主席,所以我們希望有這個商討。我們希望藉此令同學知道學界及中大面對的困境,那天的討論有初步的共識,希望廢除特首作為大專院校必然校監這制度。我們也有討論未來行動的走向,例如公投、會否包圍校方的行政部門、罷課、罷教,我們有初步討論過而未有確實定論。

羅:行動上有否多些共識?

郭:有同學質疑公投,例如公投有何用,對整件事有何幫助。亦有人回應,公投除了是投票外,也是為未來的行動舖墊,令我們未來的行動有授權。有同學質疑公投之後的行動。我們也希望未來繼續全民大會,讓大家認清共同目標及一起行動。

【珠海學生組織規範章程】
羅:謝謝郭翠。郭翠是中大學生會的外務副會長。說回珠海,學生會對於這規程有何反應?

李:學生會不會承認這規程,之後會和各學生組織,例如屬會、系會有行動,大家大致覺得不能袋住先,一定要反對。在這星期五,校方約我們開會,我們會反饋我們的意見。

羅:你覺得校方態度是否強硬?

李:我覺得撤回規程的機會不大,但我們會盡力爭取,之前校方都說有商有量,可以改,但這規程其實一直都不存在,我們又如何接受呢?

羅:其他系會是否積極參與討論?

李:珠海的結構是系會不直屬於學生會,所以我們溝通時是平輩的溝通;屬會的反應熱烈些。

羅:這規程是對學生組織很大的侮辱及打壓。這規程也影響系會,即是直接每一位同學的自由。珠海接下來有沒有全民大會?

李:會的,珠海人不多,接全民大會的話,很快就可收集到同學的意見,我們也問過多同學,都一致反對這份規程。我們的全民大會可能會多些討論學生及學生團體的行動。

羅:資助院校是受政府資助、監管而營運,自資院校是辦學團體及學生自行支付院校的營運。這些院校面對的挑戰不比資助院校低,珠海現在面臨甚麼難題呢?

李:學生很難進行校方行政層面。其他資助院校可能有學生入到校董會或行政範圍,自資院校,以我所知,除了東華學院外,沒有其他自資院校有學生入到校董會,將學生聲音帶到高層。校董會是行政部門,應該要貼近民情,學生代表無法進入校董會時就會很離地。近來開始有親左派人士或政協進入我們的學校,接下來新的校董,校方一直保密,只說有背景是很正常的事。

羅:自資院校和資助院校,資助院校有大學條例也有監管,但自資院校沒有甚麼監管。

李:以珠海為例,監管自資院校的資例叫《專上學院條例》,只有一、兩版,是不夠規管專上院校。

2230-2300
李:相對其他資助院校,《專上學院條例》對自資院校的行政沒有規管,它們可以自由揀選校董或校監,他們就算招募自己的親友也可以。

羅:樹仁就是好例子,被稱為家族式管理的學校,因為管理層都是同一個家族,甚至現在懸空校長五年。梁振英作為必然校監是個很差的決定,但自資院校更是誰都可以做校監,校董會亦是不用向任何人交代。自資院校的學費、管理層、開甚麼科都沒有規管。

李:近年來很多自資院校都加了很多學費,它想加價就加價。我們自資院校的學生會現在組了一group人,大家去討論有甚麼可以改善,提供建議給議員,例如對《專上學院條例》的修改,我們希望做一份白皮書,希望未來真的可以做到一個好的規管。我們多數找學界人幫忙。我們有一個自資聯,自資院校聯盟,包括珠海、恆管、樹仁、HKCC,我們希望一起研究及改善現有的問題。

羅:自資院校將院校拋到市場後沒規管也沒有保障到其學生,這對社會也是個警示。現在我們直播室有另一位朋友Chris,是新晉的科大校董。為何你想選校董?

劉:我是候任校董,十一月才正式上任。未選校董時有陳文敏事件,校董會也有政治角力;我看了科大的大學條例,發現特首必然校監制是不make sense,我覺得資助院校不是under政府的,為提升同學意識也好,自己想入校董會做些事也好,我就去了選校董。校董會處理人事委任及學校長遠發展,這對於undergrad學生來說其實超級離地。我想透過參選,入去校董會處理一下大學條例問題,亦可以令學生提升對校董會的了解。

羅:Chris是同學選的。你見到科大校董會有甚麼問題需要改善?

劉:科大校董會在學生眼中是不透明的機構,我想嘗試給多些資訊給同學;不是所有事情都在保密協議底下的。一個機構才會多人參與論政。當校方有所避忌,例如點票是在密室,candidate無法入內,我覺得很唔make sense,這樣的話,普通學生怎會知道投票?點完票又不能announce。我希望能改善校董會的透明性,從而提升同學對於論政的氣氛及興趣。

羅:面對這樣嚴峻的形勢,大家在不同的學校都需要多些人去監察這些問題,及在校董會要有多些同學的聲音。嶺大現在有幾個赤紅人士被委任校董,這些人有違嶺大民主、自由的價值。嶺大明天有學生大會。除此之外,很多嶺大校董,例如黃均瑜,都有奇怪的發言,例如暗示公投是激進行為;但公投其實是最能體現民主的行為。說得出這些荒謬的說話的人,如何可以入到校董會,協助學校運作、並和同學合作達致員生共治?歸根究底,梁振英委任校董不需要交代理由或理據,以至何君堯陳曼琪之流可以被委任。,

黃均瑜同時是教聯會的會長,教聯會是相當親中的機構,和中聯辦有密切關係,旗下學校和很多大陸締結姊妹學校,文化也很赤紅。這些都在他們的專業下被掩蓋。

劉:校董會主張透過校外人士藉著校外工作經驗管理大學。科大的被校監直接委任的校外校董上限是九名。廖長城是梁振英初選團隊成員,他入來做校董會主席時我們也有行動。

【七警打人案】
2300-2330
羅:一年前今天發生七警打人案。七個黑警打了曾健超一身,到今天還未被告。今天在暗角有燭光晚會。警方放風律政司在今星期會提出要檢控。

李:大家都說要告酷刑,因為他們在執行職務期間以不必要武力去對待嫌犯,是不合理的。

劉:同時那是濫權,公職人員不可拉了人任打任踢而不被起訴。

羅:警察用侵害人身罪,但這是相對地輕的罪行,因為警察有合法使用正當武力,但這更需要被規管。大家都要守法,但其實當權者是最需要守法。酷刑是公職人員令到他人受苦,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李:七警事件後,市民明顯對警察反感。

羅:王喜說過,你著了制服,人們就當你是整體,整個國家機器都會受影響。所以他們需要更嚴厲的規管。袁國強說沒有政治考慮,但我想,很多人你都告了,七警是證據確鑿,仍然不告,不是政治考慮是甚麼?

李:最近警察開了facebook page,留言都是問七警事件。越遲告其實對警民關係是越大傷害。

劉:現在情況時很多時沒證據但法管傾向相信警方證詞,要被告prove自己清白,但這符利益歸於被告的concept。它的facebook page的PR做得不好,特別是cover photo很可笑。

羅:它的facebook page會delete comment,不是正面回應,還說這些comment會觸犯條例,這是很荒謬的PR。七警案令我們不信任國家機器,但他們包庇同伙是整個傘運期間都見到的,當有同袍打示威者時,其他警察是遮著記者鏡頭的,這種心態在整個政府瀰漫著。其實社會撕裂的源頭就是政府不跟規章行事。

【港鐵執法不公】
港鐵也和政府相近,最近的樂器事件,今日推出了事先申請的計劃。

劉:很多拿樂器的都是中學生,中學生的上、下學時間不是非繁忙時間。學生沒可能七時到學校或九點遲到上學,結果是沒人可以fulfill到它的requirement,還要實名登記。

李:學生會遊行示威要帶直幡,也是過了規格。

羅:這反映它們以官僚思維思考這個社會,公司對社會沒想像,只想著不做錯,所以只會跟著條例做,整間公司只考慮效用最大化而不是人性化。地鐵是必需的交通工具。

劉:特別是現在很多巴士cut了,這措施明顯令大家依賴地鐵system。大家為何這麼憎地鐵,是因為它執法不公,欺善怕惡。就算港島線也有很多人運貨,很多人的行李過了規格,也沒有職員捉;上水的水貨問題也明顯沒人捉。

2330-2400
羅:水貨根本就不應讓他們上車,因為他們根本不在人們的生活當中,它是投機買賣,甚至可說是違法的行為,是不應該出現的。

李:水貨不應以尺寸計算,這不是從根本解決問題。我有朋友和同學住上水,他們每天上學的情況是,車門一開,要好像rugby般衝入去扒開那些人,其實這情況是很困擾的,而這情況只會越來越差。

劉:我理解地鐵執法不理會貨品,但它解決不到執法不公的問題,為何水貨可以入閘但樂器不可以;其二,水貨問題影響近上水、口岸的站的居民及學生。大家仔細看,港鐵條例不容許電話響、不容許大聲喧嘩、不容許說粗口,這些條例定出來不是給人乘搭港鐵,它的限制超嚴。而問題是為何你現在只捉1.3M,為何不捉那些電話響、飲食、大聲喧嘩?

羅:它們根本沒有想像過一個人正常生活需要甚麼。在香港,地鐵是必需品,尤其是學生,它現在的條例是覺得正常學生不應該玩樂器。

劉:要嚴就一齊嚴。

羅:它應該以人性化角度看待,而不是冷酷、官僚地得一把尺,更甚是這把尺原來對某些人work、對某些人不work,這是衰上加衰。

李:它應該在制度上,從根底改善,其實它很多條文都不合理。

【黃之鋒申請司法覆核】
羅:我們也討論一下黃之鋒JR立會參選年齡降至18歲,其理由是這是港府在九十年代已承諾將參選權和投票權看齊。

李:今早譚志源說希望參選人有一定行政經驗。但我想,現時立法會裡的人,是否真的個個都沒問題呢?我們以為選出來的人可以將我們的聲音帶入議會,但其實他們只跟黨的指示。所以降低年齡限制可以有更多聲音進入議會,對社會是有利的。

劉:很多國家是18歲可以做到議員,最近英國大選,有些議員是很年輕的。我們香港有太多例子是,有人有社會經驗但智商不夠。

羅:這是突顯建制派的理由是多麼荒謬,社會經驗也無法量度。黃均瑜甚至揶揄黃之鋒,一個有社會名望的校董怎麼會說出這麼沒邏輯的說話?最核心的討論是,一個議員是甚麼時候會被視為足夠成熟去擔任此職位。

李:你年輕時,思考會向著民主的方向,會清楚自己的政治理念及理想中的社會,在大專教育會培養出這種思辨能力,出了社會,這觀念可能反而會模糊。

羅:黃之鋒發了聲明,包括香港政壇老化,立會平均年齡是57歲並會繼續上升,這顯示一個現象,就是高層人士都是那班人,然後坐了很久坐到現在。

劉:成熟不是罪過,但議會要容納不同聲音,包括年青聲音。容許年輕人進入議會,平衡各方意見及利益是更恰當。

李:立會討論的事是大家的事,加進甚他年齡層是必須的,否則無法知道其他年齡層的需要。

羅:黃之鋒的聲明也說現在議會的人因循守舊,不會盡力制止不公義的事情。我覺得這somehow是valid的,例如主流泛民不支持拉布,也不支持全面不合作運動。香港的立會議員權力很小,無法約束政府,還要是少數,在議會規程中做到的很有限,不打破規程的話只能做到很少。

李:降低年齡可以為議會帶來多些衝擊。

羅:這司法覆核可能會被政府拖到下屆選舉後。大家覺得現在討論2047重要否?

李:極度重要,以普選為例,這議題由回歸開始談起,但大家都是這幾年開始聚焦,傘運發生有其意義,但若早些討論普選,可能不需以傘運這形式進行抗爭。我擔心若我們2045才討論,2047的問題無法在兩年內完成程序,所以現時討論是有必要,特別是一國兩制的問題。

註:即聽即打,非筆錄。詳細內容請收聽節目。非fans。沒故意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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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學運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