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中學時期有幾名猜得到的同性戀同學,當然他們的口供一致,絕對否認自己是同性戀。
然而畢業了,各散東西後,卻暗地裡出了櫃。被我在同性戀交友網見了到他們,不只一個肯定的,和我分享的,更有一個是一直矢口否認的,行為動作如女性般嫵媚,卻死口不認自己是圈中人,定位為男校中總有像女性那類人。
令我不禁忽發奇想,香港對同性戀的歧視風氣使同志同學們都不自覺地要戴上面具生活,縱使內心是滿滿的感覺,但礙於現實,不得不偽裝正常,只是行為有點異常罷了。
我記得曾經和他們兩人各自的相處,肯定的那個基於信任和我分享了他的初戀,竟是校內一名師兄,然又第二春則是我的同班同學。他的行徑其實已經很明顯,為免造成他的家人和老師的懷疑,便製造煙幕--並以女性對其稱呼,使大家叫他為*(他的姓)姐,這麼,大家都謂之姐姐,順理成章地,老師只會覺得是男同學之間的閒話閒談,無傷大雅,不必告知家長。這一招挺聰明的,不但能夠明哲保身,更能向身邊最信心的同學出櫃,做回自己。
那個呢......最近才發現的那個矢口否認舊同學,到了現在也仍然在大家面前做回中學的他,一直把真實的自己埋在交友網中,是現實讓他卻步?還是他沒有出櫃的勇氣?他若出櫃,告知身邊最相熟同學他的身份,那些同學將會有所忌諱和避諱,順理成章的標籤了他為:「基佬」,開口一句基佬,埋口一合基佬。好聽嗎?
你不出櫃絕對有他的理由,今天的社會風氣始終容不下同性戀者肆無忌憚地出櫃。以私煙立法會大放厥詞可見,保守的人大有人在。此等保守何來?
我認為歷史告訴了我們數個觀點:一,傳統宗法制度,自周公制禮作樂後定下宗法制度。嫡長子繼承父職,是為子的天命。可能影響了傳統思想者要繼後香燈的觀念,因此同性戀斷然不可接受。二:自少的儒家的教育,除了根深柢固的宗法制度外,現在的教育斷然以灌輸所謂正確觀念予學子。簡單而言,把大人想給你的給你。所以,自少性教育都教導男和女交配分娩生產,自然之道也。從不會教導他們隨心而發,人類是有感情的動物,只會有男女情愛,絲毫不提同性戀。
歷史同時告訴我們同性戀非今天之風氣,龍陽君,漢哀帝和董賢,彌子瑕等等要數的的確數得到。早在古代已經有同性戀記載,不被記載的那便是必定了。
諷刺的是,時代來到今天,所謂中西文化交匯、中國傳統文化風俗的香港卻容不下同性戀。必然會有人說反對,但試問一句,性小眾有做傷天害理之事嗎?他們作姦犯科了嗎?還是罪名其實只是:「不得從你心中獲得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