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龍子維(影子長策會成員)
「倡議」之「倡」,本字是一個「昌」字,上「日」下「曰」,金文的字面意思,是每日都說,反覆申說之謂也。後來到了夏禹時期,更有「禹拜昌言」之說,作為賢明的君主,夏禹每逢聽到別人的善言,便會給人下拜。
越到近代,倡議的「昌」字,就變得越來越與權力建制相關,乃至於有「順者昌,逆者亡」之說。今世之倡議,倡議型媒體有之,行動型智庫有之,乃至於一校之教授,能夠身先士卒,面不紅心不跳地「每日都說」要把船灣淡水湖填為平地,難怪稍為有變革之心的年輕朋友,一聽到「倡議」二字,便「甩手兼擰頭」了。
本來,郊野公園的設立是歷史的偶然,根據許舒《新界百年史》所描述,1970年代香港自給型農業的終結,為香港設立郊野公園和新市鎮的進一步擴展而開路。船灣淡水湖所在地原有的船灣六村的居民,正正是發展的犧牲者,1966年被逼放棄原有的鄉村生活搬到大埔墟居住,更有研究嘗試紀錄當年居民被迫無奈在市區過農村人生活的心態。
如果說當年的郊野公園與船灣淡水湖的設立,是順勢而為的「不得已」,那麼具創造性和前瞻性的倡議,就應該想想如何復興香港的農業,如何重建香港的鄉村,而不是繼續大興土木式的發展,為香港城鄉郊旗幟分明但又極為緊密相關的特性,帶來不可逆轉的二次傷害。
這種打正旗號聲稱政治中立,實質守護建制的倡議,不幸地已經成為香港政治的日常。這些倡議通常都有一些共有的特性。
第一,總是在需要說清楚價值爭議的場合,把討論專業化/科學化,甚至是數字化,以便營造政治中立的形象,讓不明就裡的群眾,覺得他們不過是在擺事實、講道理。實際上他們不能講、也不敢就價值觀的爭議定論,因為這就會為他們貌似中立的倡議露了底。
本來守護建制,立場保守,並沒有什麼值得可恥。一個有健全公民社會、民主政制發展成熟的城市,完全有可能出現諸如Daniel Bell這類在經濟領域上是社會主義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義者,在文化上是保守主義者的學者與倡議機構。保守本來的意義,就是以維護某種既有文化或社會制度為宗旨,於文化傳承的角度來說,其實至關重要。
不過在香港所謂的保守和建制,則往往和既得利益者劃上等號,你跟他去討論價值觀上的問題,質疑立論最根本的假設,他們往往只會拋出虛假的二元對立來回應,例如近來常用的「發展與保育」,又或者「一地兩檢十分便利」之類的講法,總是讓外人看來,那些反對的人,只是見樹不見林,缺乏周全的考慮。
其實,稍為檢視一下過去數年政府的政績就會知道,鼓吹所謂十大基建、各種新發展區策略增長區、CBD1234的得益者是什麼人?肥了那些人的口袋?讀者就會明白,為什麼價值討論在這裡一點「價值」也沒有─因為這是最赤裸的利益輸送。所有的數據、數字、以至是披上科學外衣的立論基礎,不過是為權貴服務,所以郊野公園還是要剷、水塘還是要填,因為只有這樣,權貴資本利益共同體才可以「永續發展」,不斷「倡議」。
第二,這類守護建制的倡議,通常做得最多的,是名為遊說實為摸底的所謂stakeholder engagement,這類的倡議組織,往往只見lobbying而不見實際行動,或者公眾的種種活動和參與,例如收集簽名或者動員遊行,也只是做做樣子以壯行色而已,實際上所有的交易與買賣,早已經在檯底下已經做好,倡議也是走過場而矣。
從效益的角度而言,這些倡議「成果」可以說是「成效裴然」,「得來全不費功夫」,因為劇本早已經由一班權貴所訂好,位處舞台前的大眾與在場指揮的「倡議者」,只需要忠實地執行劇本就可以了,那有狗會不看主人面的呢?所以對於忠實執行任務的,總是會有相應的獎賞。
可是,人對自由意志的欲望總是出乎意料的,萬一真有「倡議者」忽然認真起來,覺得自己果然是means something,能夠leverage和改變大局的話,可就會帶來一點小麻煩。這些年來,不少智庫與倡議組織,如潮起潮落,某權貴上場,一些依附的組織便如雨後春筍生長起來,萬一組織居然生起了自由意志,有的時候就只能成為棄子,總之不影響大局就可以了。
如果這種大局論完全主導一個城市的倡議的話,無疑是很有效率的一件事,因為倡議的目的總是小修小補式、以不動搖既得利益為本,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所謂政務官主導香港的時期,曾經以行政吸納政治的手法,讓人產生香港政體行之有效的幻覺。不過,這種效率是有代價的。當我們的城市越來越懂得lobby而不識討論,精力只用於討好「有影響力的人」而無視大眾,公共理性討論的空間只會越來越萎縮,滋養創新的文化也會為呃like呃view的情緒躁動所取代,倡議所剩下的,就只能夠是在Whatsapp、Facebook、Instagram和競爭對手搶眼球搶注意力的陣地戰了,正式進入Content farm爭奪戰的後真相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