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短說,就是要好好說說那個以小組討論形式以決定行動去向的模式。如果我沒理解錯誤,本土的源流在於組織「民主自治實驗」的嘗試,就是讓普通人直接、認真地感受「民主」,透過分組討論的方式去決定行動方向,儘量以共識取代投票,防止多數的暴政。歷史源流自然在於無政府主義的自治,這在外國運動亦相當普遍,比如說在西班牙的佔領廣場運動中,就有有群眾自發組成的人民議會管理一切,由防守到飲食都是大家一起決定。
我當晚是臨時拉夫的當了一晚facilitator(討論促生員)。其後有很多的疑問與困惑,但自警局回來以後,看到不少朋友對這種方式深表質疑,我也很想分享一些想法。
最基本反對論調,就是(這種)民主決策的方式並不適用於街頭的場面,理由是形勢太危急,沒理由還將時間花在討論上。更有一些朋友直接以戰場做類比,認為這相當可笑。
先不說他們的判斷是否有錯,但這種回應的方式與修辭卻是毫無意義。民主與效率之爭已經相當久遠。民主從來就比直接下決定來得慢,這是誰都知道的事。只以沒有效率作批評未免是太順口的陳腔濫調。重點應該放在直接分析場景的細節,而非以口號或比喻去回應問題。
究竟當晚形勢有多危急?其實不怎麼。容我提出兩個觀察:第一,其實大部份的討論都沒有在受到任何催促,有朋友要發表意見,要作出詢問,都是有機會的;第二,從客觀環境上來說,警察給予的壓力非常少,有朋友初初還是有點害怕的(我的組內九成都是新朋友),但很快也就習慣了。一個沒有太大壓力的環境,足夠交換意見與討論的時間,這就不是成就民主的條件了嗎?
我不認為這兩點有多難看到。以上對於「街頭民主決策」的敵視,我以為很大程度上源於對抗爭效果的不滿。事實上我們亦有做得很多不足的地方,無論是事前計劃,論述工作,動員……這些都是令人難以忍受的。戰略上我們或許亦有錯判,但我很懷疑這些到底與街頭民主的方式有多大關係。
除此以外,我認為亦有一部份源於我們對民主的貧泛想像:我們其實並不習慣在我們慣常認知的領域外去實行民主,甚或我們對於民主的理解已經與其本義割離。當我們說民主,根本離不開自由主義傳統,不是議會就是某些組織的內部會議或全民大會。而在別的領域,例如社區管治,例如街頭上,例如經濟──我們都不怎麼覺得需要民主──亦即尊重每一種意見然後嘗試揉合,相互思考與說服每一位,然後一起決策。筆者不是想說民主在甚麼場景都可以有效實施,但在任何的集體場景之中,我們都理應感到某種很基本的,民主的負擔──就是為了怎樣集體決策而不壓制個別意見,因此需要做的種種事情。這種心態應該經常存在。真正令人擔憂的是不少朋友不單反對這種街頭式的民主,而是沒有認可民主負擔的自覺。
我們常常說追求民主,那到底是怎樣的民主?那種將民主集中在政治(或更狹窄的議會與領導元首)的「民主制度」與「民主」的理念本身根本就有很大的不同──這是很明顯卻又為我們忽略的事實。事實上,民主從來都有兩個拉扯──一個是主權在民,由民眾管治的本義;而另一個卻是將民主侷限在某些人或領域的各種各樣的「民主制度」──在雅典的是男姓自由民,英國早期的則是擁有一定的財產,而現在的則是所有成年人,但在經濟,官僚、軍事等等層面「民主」都無法真正監管。所謂社會主義,固然強調著階級的破除,但亦同時意味著一種民主的全面發展。這種轉變,除了需要制度上的完全變革,還需要意識上的改動──其中就是理解到任何集體的活動都理應有民主的負擔。
我自己是第一次作facilitator,做得不怎麼好,在那些嘗試叫著陌生的朋友發言的時候,總感到無比的生硬與怪異──不單是指自己的感受,還有整個局面。我在那些感到光怪陸離的時候,舉目四望,就是見到一組又一組的人圍在一起,場面很是奇怪之餘,即使我無法完全投入,但我還是感到一股莫以明之的感動。而朋友們慢慢也熟稔起來,發言的次數也多了──雖然總有沉默的人。街頭動的雜亂,注定了某種事前協商很難處理整個事態與行動。而能夠讓我們選擇的,就只有某種如人民力量般的獨裁,以及對不少人來說難以理解的民主決策。除了真正嘗試一起決策的方式,又還有甚麼方法?而這種難解的根源,大家又有否想清楚是甚麼?真的是因為這個方法異常荒謬嗎?
我在想,如果堵路的策略如成效未盡人意,那最少大家有機會感受以致作這個最重要的學習。縱使這種方式有其很多的限制(會在下一篇提到),但其中的理念,以及可以破除的某些偏執,還是令筆者覺得當晚不虛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