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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熱愛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員工:促請政府正面回應市民的五大訴求

一班熱愛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員工:促請政府正面回應市民的五大訴求

我們是一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員工。近期社會就《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爭議,乃至警方多番使用暴力鎮壓市民,我們與廣大市民一樣感同身受,極度悲憤。

過去兩個月,數以百萬計市民走上街頭,以和平理性方法期望政府回應民意,奈何政府未有正視訴求,沒有解決問題,卻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在政府高層包庇下,警隊草菅人命,一方面對示威者使用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及海綿彈等致命武器,另一方面對白衣暴徒無差別襲擊市民寬鬆處理,市民生命受威脅卻無法得到適切支援,實在令人髮指。

警方的所作所為罄竹難書,傳媒及社交平台上的每一個畫面深深烙印在市民心中。漠視《警察通例》、故意不出示委任證及隱藏警員編號、連番攻擊示威者要害(警棍扑頭、開槍射眼)、縱容黑社會恐怖襲擊、無理關閉警署、錯判形勢闖入私人地方執法、於住宅區肆無忌憚亂放催淚彈、粗暴對待已被制服的示威者、暴力推撞傳媒、殘害老弱婦孺、粗言辱罵市民,此等舉動不但令市民對警隊失去信任,令警隊形象完全破產,更衝擊法治,嚴重損害香港市民應有的自由及權利。有人說警方長期於高壓環境下工作,情緒波動乃人之常情。然而,警方手執致命武器,擁有相當大的執法權力,理應謹言慎行,保持極度克制。假如部份示威者較為激進的行為已足以令警隊失控,政府定必有需要檢討警隊對警員的訓練是否足夠。

自六月起,我們接獲大量有關網絡欺凌及個人資料被人公開的投訴。誠然,法例不是完美,亦不能解決世上所有不公的情況。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例,條例在1996年生效,條例內容早已追不上過去二十多年來科技的急促發展。

一直以來,時有市民到公署投訴其資料被人於網上公開,但礙於執法權力所限,我們未能在投訴人無法具體指出被投訴者身份的情況下跟進相關投訴。然而,針對近期涉及官員及警員個人資料的事件,我們被要求改變過往做法,特意成立專責隊伍跟進有關情況,再將相關個案轉交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現任私隱專員曾指出公署無權命令社交平台及營運商必須移除有關帖文,但近期又一改慣常做法,多番要求有關平台移除涉嫌侵犯私隱的內容。

上述所謂的新做法縱然在保障私隱的角度而言或許並無不妥,但管理層這些側重警隊、要求我們「特事特辦」的處事手法令人咋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以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私隱可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導致今時今日的局面,特區政府責無旁貸。政治問題應由政治解決。我們促請政府正面回應市民的五大訴求:
(一)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濫暴及警黑勾結的指控
(二) 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法案
(三) 撤回一切暴動定性
(四) 要求律政司駁回警方一切因示威活動衍生的起訴
(五) 全面落實雙真普選

我們近年面對日益複雜的情況,包括多宗大型資料外洩事故,以及準備推行修例的工作,加上公署員工流失率高,已令不少同事心力交瘁。然而,即使我們不隸屬政府架構,但依然盡忠職守,從不忘記自己「公僕」的身份,不偏不倚一心服務市民,繼續致力推廣及監管《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執行,確保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得到保障。

我們生於斯,長於斯,香港是我們的家。在危機當前,我們身為香港人有責任發聲,期望當權者能認真聆聽市民訴求,廣納民意,帶領香港走出困局。香港人,加油!

一班熱愛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員工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