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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被告被捕後遭人群拉後 警:不知他有否出力抵抗

【旺角騷亂案】被告被捕後遭人群拉後 警:不知他有否出力抵抗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案,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於2016年2月9日凌晨拘捕第三被告盧建民的警員文浩輝作供指,盧拒絕合作返回彌敦道行人路,於是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盧。其後盧身旁的人群拉扯盧,拒絕警員把他帶走。文供稱盧有向後退及抵抗,辯方則指盧沒有主動抗拒警方。

警案發後逾3月畫現場草圖 稱無必要即時記錄

重案組案員方偉祺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方表示並沒有將「玩大佢呀,屌你」這句話寫在記事冊內,當時亦沒有確認被捕人是否就是講這句說話的人。第二被告李諾文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指出,說「玩大佢呀,屌你」的人並不是被告,方表示不同意。其後在控方的補問下,方指警員的補錄口供本質上並不需要將被捕人所有的對話記錄下來。

辯方續質疑,方帶李回去被捕的地方找盾牌前沒有警誡李,惟方認為拘捕時已警誡過一次,找盾牌前並沒有需要再警誡李。方又指被捕人沒有權利選擇不跟警員回去找盾牌,因為他見到被捕人曾利用盾牌推撞警方,所以需要撿取該盾牌作為證物。姚指出,李在現場指著盾牌時,並沒有說過他就是用這一款來頂住警方,惟方不同意。

姚又展示一幅草圖,為方於2016年5月30日,即案發3個多月後,所畫的現場標示圖。姚質疑方為何不在案發當日即時畫草圖,而要待3個多月後才畫,惟方認為當時沒有必要立即畫,亦表示不清楚後來有沒有同事確認草圖。

方昨日作供稱,拘捕後曾問李是否需要看醫生,李回答不需要。姚指出,李在現場和警署時曾多次要求看醫生,但遭方回應:「好小事啫,唔好咁麻煩。」方又向李表示,完成補錄口供程序並簽名後,便會安排他去看醫生。惟方對姚的說法表示不同意。

警員引指引:記事冊不需被捕人簽署確認

案發當晚的旺角警署報案室值日官鄧國賢作供稱,方偉祺於2月9日凌晨將李帶來報案室,報稱拘捕原因為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並展示一塊黑色用膠紙包著的盾牌作為證物。鄧稱李當時表示明白控罪,發現李眼角腫脹後有問李是否需要求醫,但李表示不需要。李於2月9日約中午時份才獲安排看醫生。

辯方大律師姚本成指鄧並沒有將當日與李的對話寫在記事冊上,又沒有李簽署確認,質疑鄧作供的真確性。鄧則指警察的做法是,值日官會吩咐在旁的同事用電腦記錄底被捕人與值日官的對答。若需要更改電腦記錄,則需要值日官確認才能修改。在控方的補問下,鄧指出《警隊指引》並沒有說明警員記事冊所述的事項和對話需要讓被捕人簽署確認。

辯方:一被告被指「非法集結」 拒交身份證 終被指「阻差辦公」

控方續傳召衝鋒隊警員文浩輝出庭作供。文稱於2月9日凌晨2時50分開始在彌敦道向深水埗方向掃蕩,以驅趕人群回行人路。經掃蕩後,他稱絕大部份人已返回行人路,但有一名男子仍站在馬路中心,拒絕合作。文後來知道該男子為案件第三被告盧建民,他又指盧經勸喻後仍拒絕回到行人路,於是拉盧上行人路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惟盧一度說:「我有呀,但點解要俾你先。」

文續供稱,於凌晨2時55分以「阻差辦公」罪名宣布拘捕盧。當時盧身旁有很多人圍著,相信是認同盧理念的支持者。文指他們捉住盧的衣物,而盧亦拒絕跟隨警員往警車方向行,並向人群方向後退。雙方拉扯約5分鐘後,警員將盧從人群中拉出來,然後帶上警車。

盧建民的代表大律師劉偉聰盤問時,播放影片並指出盧是被人拉扯下往後退,文回應表示:「我唔知佢喺呢件事上有冇出過力。」劉遂質疑文不清楚的話又為何作供稱盧掙扎並往後退。法庭再播放影片,文指盧被拍得在沒有人群拉扯的情況下自行退後。劉再次指出盧被捕後,從來沒有主動出力往警員相反方向行,文一度回應:「我唔知佢諗咩。」其後表示不同意辯方此說法。

劉又質疑文基於什麼指稱圍著盧的人是「認同他理念」、「支持者」及「同一伙」。文回應稱「因為佢哋講咗同一番說話」,又稱他們指罵警員。劉說:「或者你抵鬧呢?」法官彭寶琴隨即打斷劉,劉亦收回該說話。

劉向文指出,當時總督察向盧表示若不合作的話會控告盧「非法集結」,盧反問:「我得一個人,點解會係非法集結?」在這情況下,文要求盧出示身份證,盧覺得不合理因此拒絕。惟文不同意辯方此說法。

劉續指出,當文宣布拘捕盧後,盧立即出示身份證。不過盧往後從來沒有被控告「阻差辦公」,文則表示不知道。

案件明天下午再續。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