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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控方開案陳詞 指容偉業揮手示意人群上前

【旺角騷亂案】控方開案陳詞 指容偉業揮手示意人群上前

被告容偉業(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發生的旺角騷亂中,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容偉業被控一項煽惑非法集結罪、一項非法集結罪、四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控方今日繼續開案陳詞,指被圍困的的士離開砵蘭街後,人群繼續堵塞馬路,於是警方推出白色高架台希望作出「有效的呼籲」,但遭到人群阻撓及推撞。期間「美國隊長」容偉業被指高舉左手,及後揮動雙手示意市民上前。

第二階段:的士被圍困 黃台仰指揮群眾讓路

主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續開案陳詞,講述當日事件的第二階段。他指,有人報稱的士發生交通事故後,在場市民聚集,令交通警無法走近涉事的士。控方續指,警方派出機動部隊成員協助交通警作出調查。約晚上10時11分,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開始站上一輛白色輕型貨車車頂,用擴音器要求警方離開,警方一度高舉寫有「警察封鎖線不得越過」的黃色旗。

約半小時後,黃台仰指揮群眾讓路給的士退後,同時呼籲:「我哋依然圍住兩邊,唔好俾黑警入。」的士離開後,警方亦撤退往山東街方向。控方指,砵蘭街道路仍未開通,因為有人組成防線阻止車輛進入砵蘭街,並用雜物堵塞山東街及砵蘭街交界。

第三階段:警方推出白色高架台 遭人群阻撓

控方其後講述事件的第三階段,此階段發生的事開始跟控罪有關。控方稱,警方於晚上11時47分決定將白色高架台從山東街推到砵蘭街的人群前,以作出「有效的呼籲」,但是警方「推唔到幾遠」,人群便阻撓及推撞,更有雜物拋向警方。影片顯示首被告梁天琦背向警方被推撞,第三被告林傲軒和第四被告容偉業亦身處人群中。

控方從影片中指出,容偉業高舉左手向其他市民示意,其後揮動雙手。約3分鐘後,黃台仰再度站上白色輕型貨車車頂,控方稱,黃台仰多次用擴音器呼籲人群向警方方向「推!」至11時51分,影片拍得警司莫慶榮用擴音器呼籲下屬退後,惟下屬沒有立即退後,並向人群施放胡椒噴霧。莫其後站上高台上呼籲同袍「慢慢向後退」,警方才開始後退。

第四階段:警要求人群離開 黃台仰大叫「三,二,一,去」後始衝突

控方播放影片,可見約零時50分有人不斷將大型物件從遠處搬到白色輕型貨車旁,當時黃台仰坐在車頂上抽煙,也有人在車旁穿上盔甲。此時,梁天琦用廣播器說:「如果你們接受到我們的城市有一班城管和公安,可以隨便掃走我們,你便不是香港人。」他呼籲市民留下來保護香港的城市和文化。接著黃台仰亦發出廣播,並跟人群一起大叫:「我係香港人!」黃又說:「你(警方)要玩,我就一定同你玩大佢!」

控方稱,警方嘗試跟黃台仰溝通但失敗,於是人群與警方繼續對峙,影片拍得前排的示威者手持自製盾牌。控方又稱,人群暴力升級,開始投擲更多雜物包括花盆和玻璃樽。最終警方需要作出「三三四警告」,呼籲在場人士離開,但是梁天琦和黃台仰「完全不合作」,前排更有人手持金屬棒。控方續指,在警方發出「三三四警告」期間,黃台仰大叫「三,二,一,去!」,人群續衝向警員。

控方下午將講述階段五至七的事件,預計今日完成開案陳詞。

2018年5月,陪審團裁定梁天琦一項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加上梁承認的一項襲警罪,共被判監6年。此外,梁天琦、林傲軒及李諾文各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未有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申請重審,並將案件合併與另外兩名被告袁智駒及外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之案件一同審理。

被告袁智駒於11月案件開審後承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現還柙候判。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