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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否認兩項暴動罪 案件9月16日開審

【旺角騷亂案】「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否認兩項暴動罪  案件9月16日開審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旺角騷亂,綽號「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被控兩項暴動罪名,今於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畢慧芬否認所有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開審;主控官表示,預計需時10日審訊,將傳召16名證人。

上次預審擬認罪今突否認 法官:浪費法庭時間

綽號「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在2月11日的預審中曾表示擬認罪,但今日聆訊中,沒有律師代表的畢,突表示否認所有控罪。法官郭偉健得悉畢改變立場後,向律政司的代表律師確認:「我係無權問佢點解唔認罪的吧?」

郭官向畢明言,因她上次預審表示擬認罪,才會有今日的答辯程序,如今她突然改變立場,是浪費了法庭的時間。畢開口欲透露有關當晚的事發情況,郭官立即打斷,並提醒畢:「你有權保持緘默」,但她所說的話,法庭會記錄在案,她需衡量是否對自己有利。畢聽罷續說︰「我係唔承認兩條暴動罪,但我承認有襲擊警員。」

押後至9月16日開審 預計需時10日

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表示,不會修改控罪。他指,案件預計需時10日審理,控方將傳召16名證人,包括12名警員、3名街外人及1名專家證人。呈堂影片包括2段共37分鐘的新聞片段,及畢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記錄。

畢表示,自己自3歲起患有癲癇症,現時亦患有精神病,擬傳召6至7名證人,包括專家證人、腦科醫生及精神科醫生。

郭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進行審前覆核,及至9月16日開審。郭官又考慮畢沒有再違反宵禁令,批准她以原有條件保釋。郭官再次提醒畢,可以再考慮是否申請法援及聘請律師,可是不管她有否律師代表,案件都會如期開審。

案件多次在區域法院提堂,畢慧芬都一直沒有律師代表,需親自回答法官問題。在庭上,她多次向法官表示,沒有足夠金錢打官司;法官亦在多次提堂中提醒她面對的控罪嚴重,有律師代表她會較理想,建議她申請法援,惟至限期前畢仍未申請法援。

控罪指畢慧芬於2016年2月9日(年初二)凌晨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以及豉油街與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法庭早前頒下宵禁令,規定她必須在晚上11時至早上6時留在報稱住址。畢曾提出反對,但因未能提供通宵工作證明而遭駁回。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