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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清場】黃浩銘等九人不認罪 控方:不遵從法庭指示影響法治

【佔旺清場】黃浩銘等九人不認罪  控方:不遵從法庭指示影響法治

(獨媒特約報導)佔旺清場案共二十人被控告藐視法庭罪,法庭昨日處理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七名被告認罪的求情後,今早續審。另外九名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秘書長陳寶瑩、副秘書長關兆宏、成員趙志深;馮啟禧、熊卓倫和麥盈湘均不認罪。他們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抗辯,郭陽煜及朱佩欣則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作代表。控方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作開案陳詞,表示公民抗命不能成為特赦的原因,而法庭亦曾作出嚴厲警告,佔領人士未有遵從法庭指示影響法治。

辯方:無須陳述過多背景 應聚焦被捕當日

杜淦堃在開始時先交代案件的背景資料,提到當年佔領行動由香港島延伸至九龍,影響交通業生計,因此的士及小巴運輸業團體申請禁制令,並由執達吏及警方清場。杜淦堃指出,被告眾人佔領九龍交通樞紐,阻礙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等位置,雖然該處為公眾空間,但不認為被告對該處用途恰當或合理。

此外,杜淦堃又指出,被告未有聽從法庭禁制令指示,是挑戰法律的行為,甚至會影響香港一般市民對法律的尊重,損害法治,若有任何對法庭指令的不滿,應從法律途徑解決,而非公然違反及繼續佔領。

杜淦堃續提到,警方有責任去維護公眾的使用道路的權利,佔領者的行動阻礙警方清場。在兩個多小時的陳詞中,杜多次強調,遵守法庭指令及維護法庭職權的重要性,在杜提及於11月25日已有佔領者被拘捕時,潘熙站立並打斷其發言,指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各被告於11月25日或之前已違犯禁制令,認為杜應把案情聚焦在11月26日、即眾人被捕當天。杜神情不悅,表示不滿於開案陳詞時被人打斷。

2017-07-07 04.26.21

陳寶瑩、黃浩銘、趙志深、關兆宏

警方多次籲離場 佔領者應早知後果

杜淦堃其後續陳述案情,指運輸業團體取得禁令後,已即在多份報章刊登禁令,而香港的傳媒亦廣泛報導,認為佔領者能清楚了解法庭的指令,但佔領人士未有理會,最後由法庭委任執達吏及警方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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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杜續指警方及執達吏於2014年11月26日早上8時40分已向在場佔領人士作出第一次呼籲:「立即收拾你地的財物離開」,而於9時49分,執達吏開始清場並作出第二次呼籲「任何人都不得阻礙原告人的合法代理人進行清場」,約10時警方在作出拘捕行動前,警方及執達吏亦有向在場示威者作出通知,分別以中英文表示若佔領者繼續阻礙警方及執達吏清場,警方會以最低武力作出拘捕並不會再作任何警告。警方其後於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拘捕6名被告,並11時09分於山東街拘捕另外3名被告。

潘熙在最後回應時指,控方搜集大量佔旺相關的資料及證據,但大部份都發生在11月26日之前,潘認為這些證據與本案無關,更指出當中大量的傳媒報導刊登於11月14或15日,根本與證實被告當時在場及其行動無關。

部分陳述或與事實不符 法官要求辯方釐清

法官陳慶偉於休庭前突然指,昨日代表黃之鋒等七人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求情時向法庭提交的事實陳述與事實不符。法官陳慶偉表示,已查看朱偉圇被捕時的影片,但當中看不見任何帳幕,與昨日駱應淦聲稱朱未能趕及尾班車而留在帳幕睡覺,直到翌早醒來已發現執達主任在清場及被捕的陳述不符。法官陳慶偉更指出,從片段中可見朱偉圇在黃浩銘及黃之鋒身旁,因此要求駱應淦於本星期內釐清事實,並於下星期一處理。

記者:鄧家琪、葉世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