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佔旺清場】警察承認示威者離開現場有困難 行動或超出禁制令範圍

【佔旺清場】警察承認示威者離開現場有困難  行動或超出禁制令範圍

林志源

(獨媒特約報導)佔旺清場案今早續審,控方今天繼續傳召總督察林志源及另一總督察林景昇作供。林志源承認當日示威者離開現場有困難,口頭警告中亦沒有解釋合法代理人的身份,示威者或由始至終都不了解代理人的身份,而且在警告期間亦沒有任何執達主任或代理人在場。林景昇於盤問中則承認,警方當日的行動區域或有超過法庭頒佈的禁制令範圍,但對於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對於當日警方行動當日分工的盤問,他則一概表示不在其職責之中。

2017-07-18 05.30.39

駱應淦

辯方另一代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現場多處有鐵馬圍繞,示威者只能以三個辦法離開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路邊有一排約1米多高似被綑好住的欄杆,現場片段可見有大批警員在旁列隊。現場總指揮總督察林志源認同想要借助爬欄杆離開確實有難度。而路中心設有大型的帳篷,示威者需要繞過帳篷方能橫過街道,但大批藍衣部隊突然衝入人群,要橫過街道更顯得困難。

在當日現場的另一邊,則有一個「約2人身位」的位置容許市民穿過,但疑似僅限記者進出。駱應淦亦提到,在有繩子封住了山東街行人道的側面,阻擋出入。但法官陳慶偉表示從證據片段可見繩子只到膝蓋的高度,有記者於繩子範圍附近仍可以自由進出,並不能作為出口被封鎖的理據。

警沒作解釋 執達吏係邊?

駱應淦指出,警方向示威者宣讀的警告中,提到示威者阻礙「正在執行法庭禁制令」的執達人員,但當時原告合法代理人、原告人律師及執達主任等人均不在現場,而是退至惠豐中心門外等候,未有阻礙執達主任及清拆人士。

林志源回應警告中所指的是示威者妨礙了整個清拆行動工作,而非只有當下執達主任等人的行動,警方才因應執達主任的要求介入。陳慶偉指警告中原字眼為「正在此執行」,意思稍有不同,認為辯方不需為此過份咬文嚼字。但控方代表杜淦堃則為辯方解畫,指辯方想指出的是警方進行警告時執達主任及清拆人士並沒有於現場進行清拆。

DSC_0747

林志源(資料圖片)

辯方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現場片段,駱應淦指現場有人高呼「執達吏喺邊?」。林志源承認警方並沒有於廣播解釋「協助執達主任執行職務的人士」的身份及示威者阻礙執法的定義和例子。駱認為,這反映在場示威者其實對宣讀的內容缺乏理解,未必了解牽涉到的罪名或需要承擔的後果。

另一名證人林景昇於清場當日負責向群眾作出呼籲,他與另一名高級督察張健斌同屬警察談判組。在清場期間,兩人輪流站立於警方高台上作出廣播,要求在場人士不要妨礙警方工作,並呼籲佔領彌敦道的人向尖沙咀前進。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於庭上播放警方在山東街驅趕人群的片段,片段中警方不單驅趕在馬路上的人士,更把行人路上的旁觀市民推向後,不容許他們越過警方防線。

林景昇表示,一般而言,不論行人路或馬路上的市民都必須向後退並向尖沙咀方向離開,不可在行人路上逗留。他亦指大部份人都願意向後退,但有個別人士喧嘩激動。

潘熙詢問林景昇是否了解禁制令內容,林先回應指他當日只是負責廣播,但詳細禁制令內容則是另一批負責同事比較清楚。潘熙再三追問,指其沒有正面回答,林才承認知道禁制令的內容。潘熙又向林景昇查問有關口供中提到「operation area」是否超出禁制令範圍,林承認因行動需要,範圍或超出禁制令範圍。

DSC_0738

其後,潘熙盤問林景昇有關執達吏的問題,如有否留意現場是否有執達吏的人員及執達主任與代理人的職責。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曾作出反對,並要求陳詞。但法官陳慶偉不批准,林景昇表示在當日只負責向在場人士作出呼籲,不清楚其他在場人員的工作及職責,後更表示不清楚警方當日分工。潘熙因此問林景昇:「咁我籠統啲咁問,你作為一個警務人員,你會清楚警方當日嘅職責?」而林景昇則回答:「咁我都籠統啲咁答,我知道。」陳慶偉突然表示:「一個籠統的問題同一個籠統的答案,係我嘅法庭上面係零分。」、「意思姐係呢條問題唔會有任何嘅比重。」

陳慶偉認為,林景昇於整個行動中只負責站在高台上向群眾讀出呼籲,認為潘熙問到有關警方行動統籌及指令等的問題沒有意義。但潘熙指認為林景昇身為高級警務人員,應了解警方當天一切行動,唯陳慶偉不認同,更指責潘熙「唔好為問問題而問問題」。

案件明早續審,由於駱應淦仍有問題盤問林志源,將於早上繼續傳召林志源及其他警方證人作供。

記者:葉世強、呂頌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