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壓藉口論"認為武力抗爭會為中共提供了鎮壓反對派的口實。用中共會鎮壓來阻止或勸止抗爭行動是常見的。例如佔鐘的某個晚上風傳即將有鎮壓勸喻佔領人士速離。中共是否採取鎮壓方式,端視採取此方式的收益與代價。抗爭给中共的壓力愈大,鎮壓的收益就愈大。而武力抗爭的壓力不—定比和平抗爭高。六四事件就是和平抗爭招致鎮壓的例子。抗爭愈成功,招致鎮壓的風險就愈高,不在於和平與武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是千年專制下的常識。 有鎮壓需要時,還怕沒有藉口?
代價方面,如果說鎮壓和平抗爭比武力抗爭會令中共付出較高代價,是由於前者比起後首更被民眾視之為不該受到鎮壓的活動。鎮壓的話會令中共更失民心,故和抗比武抗較有"免疫力"。故此又回到民眾是否也會接受武力抗爭也是合理的問題。例如如果民眾也同意輕度武力是合理的抗爭手法,武抗遭到鎮壓的話也會令鎮壓者失卻民心。因此鎮壓藉口論其實是—項循環論証。它意圖指出因為武抗會招致鎮壓,故民眾不應支持。當被問為何武抗會招致鎮壓,此論者會說:因為民眾不支持它,所以鎮壓它的代價很低。若民眾不支持是客觀事實,那為甚麼不去改變民眾的想法?此論者又會說,因為會招致鎮壓,故民眾不應支持武抗。
"未交出論述論"也是—個振振有詞的反對武力抗爭觀點。持此論者認為主張和從事武抗的人末有提出到一套完整的抗爭理論。他們担心此類抗爭只是盲動,會把人帶到死胡同。潛台詞是未有完整的論述,一切武抗起碼應暫緩進行。此論者可能特别為和平抗爭論者提出過的抗爭理論感到驕傲。又或者認為該等理論已帶來豐碩成果,否則不會急切要求論述。然而,有論述比無論述好的論述又提交過了嗎?和平佔鐘時突然佔領政總廣場和馬路事前也交了論述嗎?戴卓爾人頭税引發的暴動交好了論述未?洛城警察毆打黑人判無罪引發的暴動又如何?陳勝吳廣的論述又如何?暴政必招致暴動,一如生存需要呼吸般自然,難道未有呼吸的科學解釋前就先不要呼吸?未做好消化系統的理論就先不要吃飯? 古今中外的抗爭,都離不開見步行步,摸石過河。所謂論述,也離不開事後孔明,穿鑿附會。
"送年青人去死論"原是藍絲的發明,是指斥佔中發起人犧牲了別人兒女的前途,卻不見發起人自己的子女去犠牲。此論當日於一般民眾間瘋傳,可見其厲害。和平抗爭者今將之改頭換面,用於指斥武力抗爭論者身上。指主張/支持武力抗爭的人讓參與的年青人担罪責,等如推其去受死。或許懾於此論,讓不少人不敢輕言支持武力抗爭,以免有推人去死的罪咎。人們或可提醒此論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但恐怕論者會反駁一百步始终是五十步的兩倍,而且也不能有效地回應藍絲的質問。其實要問的是究竟誰迫使青年挺而走險,身試恶法? 答案當然首先是當權者,但如果只要每位公民肯付出少許,比如約定在某時某刻打起雨傘在街上漫步,青年人就不必獨力担對抗暴政的責任。一如恶狼進村,如果一大部村民装睡,叧—部份為惡狼引領,只余幾個靑年對抗,青年必為惡狼所傷。但如果村民齊心,只要每人齊吼一聲,惡狼必喪膽敗走,無需靑年以身犯險。所以如果靑年身死,而惡狼是天生自有,最大責任者為助紂為虐、冷眼旁觀之人。目下說送青年去死,還屬誇張之詞,但尚若抗爭失敗,專制進一步坐大,真死是早晚發生的事。六四屠城、光州鎮壓,死的大都是年輕人。真正關心年青人的,想保護年青人的,就不可指責抗爭的人和支持抗爭的人,而應指責袖手旁觀,和助紂為虐的人。正是他們的旁觀和合謀,使得年靑人要加千百倍地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