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在曾偉雄領導下不斷產出很多領先世界的「新概念」或「新定義」,包括「光明正大」、「慈母」等。今日,曾偉雄更推出「安全的武器」,勢引起全球警界就「武器」這個概念的爭辯,繼續領先全球,實為香港的驕傲。
沒有安全不安全 只有致命不致命
閱讀過一些資概,包括美國國防部一些舊文件、各地警隊的指引,武器只有兩個範疇,就是致命(lethal)和非致命(non-lethal) ,而沒有安全和不安全的分野。安全,在武器中的定義不是武器本身是一個安全的武器,而是使用武器如果安全地使用,使用期間不會對使用者造成傷害(揮棍保持多少距離、槍上的保險制、用化學武器時使用防毒面罩等),但不包括武器的使用對隊,因為武器本第就是對他者進行身體上、心理上的威脅,武器本身對受眾來說根本沒有安全不安全的問題,而是致命不致命的問題,除非世上真的有種「武器」叫「善良的槍」。
不致命不代表無傷害
所以,曾偉雄說水炮是水,水是安全的,所以水炮車是安全的。這個說法明顯有問題,是語言偽術,除非曾不認為水炮車是一種武器(哪是什麼?)。非致命武器本身就是不安全的,盡管理論上不足殺人(不代表現實上是),但本就不是安全,因為各式各樣的非致命武器(警棍、音波炮、CS Gas、水炮、Pepper Spray等)對身體都會構成傷害,令受眾進入一種不安全的狀態,繼而進行制服或驅逐,過程中或多或少需要傷害他人方能達到目的。所以,如警隊堅持討論武器是以安全作為基礎,曾必須解釋,人如何可以「安全地受到身體或心理上的威脅」,而對象是普通人。
語言偽術 掩蓋真相
警隊都不是第一次以「安全」解釋武器,掩飾危險和傷害。警隊在去年十月曾經在YouTube Channel 發過一條名為《催淚煙的使用》一片,不斷證明CS是「安全的」。正如上述所言,武器本是不安全,問題只是會否致命,而事實上CS作為火器已是危險品,加上氣體作為一種化學武器,CS早有殺人的紀錄,但香港警隊只以「安全」概括之。所以今日曾說水炮是「安全」,其實只是想重演《催淚煙的使用》一次,以「安全」掩蓋水炮可使人盲、骨折等永久或短期傷害的真相。事實上,曾偉雄仍未解釋水炮車的各種潛在用途和功能,就如榴彈炮一樣,炮只是一個發射器,發射什麼是有多樣的可能,正如水炮一樣,可以射水,也可以是顏料,更可以是其他可能,而各種的可能中有什麼成份,成份又會構成什麼威脅,這上都是曾要解釋,立法會要把關的問題。
態度兒戲 市民受害
如曾偉雄所願,就假設武器是「安全的」,也是一種「非致命的安全武器」,但只要經手人是香港警察,大家都不會感到安全。9.28當日,警察在人群中心投擲「投擲式CS」,結果在人群頭上爆發;警察在夏愨道上,在不足數個身位的距離開槍發射CS;前線不斷以警棍抽打示威者頭部等等,都是警察胡亂使用「非致命的安全武器」的實例,即使「非致命的安全武器」真的存在,但落入香港警察手中都變成利器,可以說香港警察武術高超,也可以懷疑警隊是否懂得正確使用,或者警根本不理會任何指引規定。
水炮問題,一方面是概念問題,另一方面,是警隊沒有紀律的問題,兩個問題都難以令人信服水炮是「安全」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