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近日最熱爆全球的話題,肯定是Ice Bucket Challenge。這瘋魔社交網絡的遊戲,比去年的Harlem Shake更易玩、更富意義,無論是歌手、明星、高官、政客、運動員和富商等,人人願意放下身段為慈善出分力,幫助肌肉萎縮症患者。不過,當你淋冰水之同時,有人卻向活動大潑冰水,力數它的七宗罪。
罪狀一:唔好再折墮啲!攞水嚟嘥!
為了強調Ice Bucket Challenge這活動浪費用水,有人要在Facebook大鬧之餘,還要煞有介事貼上第三國家的飢童渴求半滴甘露的慘樣。珍惜用水固之然政治正確,但誰說過水只可以用來解渴、清潔、解渴、清潔、解渴和清潔?
試問,這世界怎會有無本生利的奇人奇事?無國界醫生逐家逐戶寄上宣傳單張募捐,不知砍掉了多少棵樹;東華三院搞一場馬拉松式電視大龍鳳,不知增加了多少碳排放。這種消耗資源的善事,又不見得有人站出來為地球伸張正義。環境保育要持續發展,慈善福利同樣要持續發展。當你自以為看到一個地球,其他人已經飽覽全個宇宙。
批評一個行為是否符合環保前,不妨先考慮它的成本效益。一桶水加一袋冰的超低成本,可以換來100元美金善款,其回報率之高相信很多機關算盡的大財團都甘拜下風。
罪狀二:你估班明星係真心咩,咪又係想出風頭!
Ice Bucket Challenge的魅力吸引一眾名人明星熱衷參與,淨計中港台的章子怡、金城武、劉嘉玲、劉德華、張惠妹、甄子丹、桂綸美、張家輝、曾志偉、黃秋生和陳奕迅等天王天后,若給他們足付代言酬金的話,金額的可觀程度肯定直迫中共維穩費。
網絡上有人批評明星似玩多過似做善事,但玩和做善事兩者有衝突嗎?笑,不等如輕視患者之痛;募捐,不一定要擠出「死老豆」的哭喪臉,壓住聲線對著鏡頭呼籲:「每五分鐘就有一個人死於XXX,請打XXXX-XXXX,支持XXXX......」令觀眾感覺沉重才能夠激發同理心。利用個人的娛樂專長,實行寓行善於娛樂,有時候效果可以更顯著。
另外,有人亦認為明星冰水淋身只是博出位、明抽水,連ALS是甚麼意思、全名怎樣寫都不知道就開口埋口「捐錢畀ALS」,這做騷行為不過是在消費病者的痛苦。真心又好假意又好,他們免費為Ice Bucket Challenge作宣傳,叫座力絕對不容抹殺。況且,難道你認為收了人工的任達華可以數得出卡士蘭25款保健產品嗎?鏡頭後的軟硬天師真的會到麥當勞作慢性自殺?難得有件開心事讓全民參與,就不要憎人富貴厭人窮。
罪狀三:人玩你又玩!你當自己係明星咩!
名人明星一傳百、百傳萬的參與,在viral marketing上絕對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令Ice Bucket Challenge成功席捲全球,瞬間攻陷社交網絡。當然,千萬個凡夫俗子的影響力都比不上一個「佢講一句,好過你講十句」的劉德華,但市場學上除了有celebrity endorsement,還有word-of-mouth。
舉個例,三星找來金秀賢和全智賢當代言人,你會因此而跑去換部Galaxy S5嗎?不會,因為你清楚知道《星星》還《星星》,「三星」還「三星」(只會用手機自拍的「港女」除外),買手機當然著重其功能和設計。所以選購手機前,你會周圍問親戚朋友哪部手機鏡頭好,哪部上網速度快,希望從信得過的口碑中得出最佳答案。
在Ice Bucket Challenge這活動上,如果要你孤伶伶自淋冰水,可能會沒有勇氣去白痴地做正經事。不過,當身邊所認識的同事、飯腳和麻雀友共襄盛舉,將冰水淋身的眾生相放上Facebook娛人娛己,然後使出寒冰掌推多三件延續下去的話,你自不然從中壯個膽,樂意厚著臉皮一起玩一起癲一起喪,正經地做白痴事。原來,word-of-mouth可以勝過celebrity endorsement,無名小卒也可以成就大事。
罪狀四:有心捐就私下捐,使唔使淋水自拍咁高調!
Facebook自面世以來,注定是個名利晒命場。君不見有人在情人節放上一大束紅玫瑰相片「晒幸福」,有人到Nicholini's時check-in「晒富貴」,有人口說去馬爾代夫遠離煩囂,手卻在上Facebook「晒寫意」。
每個人與生俱來,或多或少都有顆虛榮心,追求別人的認同。我們沒有坐擁億萬身家的富爸爸,未有資產兼資格上大氣電波進行支票捐贈儀式,那就唯有在Facebook公用平台,自我滿足道德虛榮。在參加者眼中,有幸被call out是一種光榮,証明friend list中有真正朋友;眾目睽睽下接受挑戰又可炫耀個人勇氣,肯還數玩得起;最後將捐錢收據放上網公諸於世,更可表現自己做事有承擔,言出必行。
道德虛榮絕不是甚麼洪水猛獸,人人得而誅之。為了頭頂戴光環,ice bucket challenger會借Facebook盡情show off「呃like」,受助機構則可從中得到善款和宣傳,各取所需達到雙贏局面。不!連花生友都可以明目張膽窺探朋友的浴室、露台和天台,見盡「兩粒豆豉蒸排骨」、「梅菜扣肉」等燕瘦環肥的身形,這三贏局面真的抵到爛!講到底,與其看到一張晒命的商務機票,倒不如被晒命的捐款支票「洗版」,更富意義。
罪狀五:班人都唔跟規矩玩,搞到變晒質!
Ice Bucket Challenge原來的玩法,是被call out的參加者須於24小時內接受挑戰,淋冰水之餘再捐出10美元和向另外三人「挑機」,拒絕者則要捐出100美元,指定的受惠機構是The ALS Association。
當活動從美國傳來香港後,有名人捐款予惜食堂,有政客幫助中國紅十字會,於是乎衛道之士就指責他們完全不明白Ice Bucket Challenge的背後意義――通過冰水淋身的過程,給參加者感同身受肌肉萎縮症患者失去控制肌肉能力的感覺。
在這熱潮下,The ALS Association已籌得高達5,000萬美元善款,香港肌健協會亦在短短一星期內收到逾百萬港元捐助,相當於過去五年的總和。有學者開始擔心,參加者給良心還了債,覺得自己經已「做咗啲嘢」算是個好人後,未來數月就不肯再花額外金錢做善事,令其他團體失去了受助機會。所以Ice Bucket Challenge原意變了質,分散投資令更多人受惠,未尚不是個好改變。
罪狀六:熱潮一過,呢班友就咩都唔記得晒!
無可否認,Ice Bucket Challenge這創舉將會是個熱潮,預料不足兩星期再沒有人在Facebook表演淋冰水,善款數字亦從此回復原來水平。你明嗎?在這即食社會,今天一盆冰水倒頭淋是型,明天是傻,後天便是柒。
不過,一個活動曾經熱鬧過、瘋魔過、讓全球人士參與過,有機會叱吒一時總好過如同七線藝人,終其一生依然寂寂無名。又不過,政治正確下始終要又要威又要戴頭盔地講句:「捐錢冇人會嫌多!」又又不過,今次玩了Ice Bucket Challenge,下次不妨推動另一項熱潮,幫助另一批人吧。
罪狀七:下下迫人「找數」,煩唔煩呀!
參加Ice Bucket Challenge的朋友,都喜歡在Facebook先後tag三位朋友的名字,下令他們在24小時內「找數」。但如果對方寒底怕冷、八字忌水、濕身即溶或窮到無錢買冰的話,就無謂強人所難,日催夜催迫人「找數」,最後搞到unfriend而散。
即使朋友真的沒有準時「找數」,麻煩各位ice bucket challenger做好本份,遵守遊戲承諾捐錢予慈善團體,不要玩完就算,準時「找數」!
最後一句:做人不要「係又閙唔係又鬧」。身處動盪俗世,眾人皆醉我獨醒固然是好,但有時候半醉半醒的人生更見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