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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誠信

談誠信

港大聘請副校長,竟會成為城中熱話,本身已經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及後發展到出現「等埋首副」和最後否決委任的種種事情,簡直是一場鬧劇,是港大之恥。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亦在校委會會議結束後,向公眾透露了部分會議內容,包括投票結果和各委員的部分發言,如「無慰問我」、「無博士學位」等有趣論調。

隨後,馮會長立即受到各方指摘,包括: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 -馮敬恩為了自己所謂的公義,放棄了個人誠信,向傳媒披露校委會會議的內容,她認為較其所希望的香港大學生水平低,對此感到遺憾。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 - 譴責馮敬恩的做法,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馮敬恩披露校委會會議討論内容的行徑,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有礙委員在會議上自由討論和交流意見,並違背作為校委會委員同意對會議內容保密的承諾,令人遺憾。

港大校委會委員李國章 - 狠批馮是「大話精」,不守信用,言論不可信,「你信唔信呢個『大話精』?呢個人唔應該爆呢啲嘢出嚟」。

其實,「為了公義,放棄了個人誠信」,是否有問題?到底,何謂誠信?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儒家的重要思想,亦是對中國社會文化有著根本和極重要的影響。〈大學〉:「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即是要端正自己的心念,必先要誠。〈大學〉一書繼續有闡釋:「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毋自欺,即是不要自己欺騙自己,不要自欺欺人。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所以,真正有德行的君子,就算有沒有保密協議,甚至就算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都一定會謹慎言行,恪守正道。

再者,〈中庸〉:「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即是真正行之以誠的人,是一定要死守善道,一念一言一行,也是為善、為公、為義。

仁、義、禮、智、信,是為五常,信為五常之首。信者,人言也。信是道德的根基,「民無信不立」,可見信的重要性。

但信,本身亦要行之有道。〈孟子離婁下〉: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開宗明義地說明,其實作為君子大人,言行之要,不是盲從表面之信用,重點是,要「惟義所在」,即是全在於那言行是否合義。如那言行不合義,那就不要去做。

其實這也是一個很簡單易明的道理,舉個例子,就如你承諾了一位挚友,會幫助他所有事情,如他要求你一起去打家劫舍、殺人放火,那你會因維護個人誠信而去應允,或是推卻?那一定是後者呀!因為「誠之者,擇善而固執」、「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所以,總結來說,何謂誠信?誠信者,就是要死守善道,依義而行。

而所以,「為了公義,放棄了個人誠信」,這絕對不是問題,而是合宜之事。

問題就在於,那公義,是否「自己所謂的公義」或是真正的公義,到底誰才是自欺欺人,誰才是真正的「大話精,不守信用,言論不可信」之人,那我相信,社會自有公論,歷史定必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