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聽歌,最討厭聽到所謂「Clean Version」。
粗口就粗口,有什麼大不了?用不著「左cut右cut」,將應有音符的地方「留白」,將有重拍的地方變成休止符吧?因為粗口,整首歌的旋律及節奏就要遷就部份人眼光,給這些不該出現的空白破壞掉。就好像把大衛像的陽具割下,你還認為這是一件完整而充滿美感的藝術品嗎?
最好笑莫過於一些hip hop音樂的Clean Version,把有粗口的地方利用「scatching」的聲效摔掉。你認為這樣就將粗口河蟹得天衣無縫嗎?不要這樣天真好嗎, scatching是很講究Timing的,在不該scatching的地方scatching,比消音更突兀,更具破壞力。
有時候,那些消音不但對整首歌的音樂感帶來毀滅性效果,更對歌詞所表達的意思進行改造,令人哭笑不得。以美國經典說唱歌手The Notorious B.I.G 的《Party and Bullshit》為例,本來它的副歌就是把「Party and Bullshit」三隻字重覆到2046,就是表達出派對動物生活只有派對與廢話,凝造無聊乏味的感覺。但《Party and Bullshit》的Clean Version竟把「Party and Bullshit」改為「Party and Bull,Party and Bull,Party and Bull」。什麼?你拖隻牛去派對這樣新潮?還是老黑在方夜店裡總是看見阿牛曾健成?更莫論一些失去動詞、失去形容詞的歌詞。好地地一首詞,因為被「河蟹」,就變成天殘地缺,詞不成詞。
當然,音樂人創意無限,想到折衷方法其實不難,就是改掉原有歌詞,寫一個沒有粗口的版本。這樣理應既不會怕出不到街,又不怕改掉意思吧?但是語氣上的層次則因而平平無奇。好像Avril Lavigne 的《Happy Ending》,如果把「shit that you do」 改為「things tha you do」,從歌詞上,你能感受到那種深深不忿的怨氣嗎?從發音上,shit比things更強烈,不是更合適嗎?可惜世事無如果,這首歌於MTV的Clean Version是採用消音......
其實,歌曲有粗口是否真的有問題?
唱歌和寫歌,是一種表達方式,將當下感受記錄出來。如果當時充滿憤怒和怨恨,有粗口是正常不過,正如我們在盛怒狀態下不致於粗口橫飛,也會夾雜一兩句吧?「Screw the World」 比 「Fuck the world 」更能表達憤世嗎?而且,重點是歌者有想這樣表達吧,音樂是很自我的。
而有人可能認為,這麼多字可用,為何要用粗口?我就不明白,這麼多字可用,為何就不能用粗口。粗口作為語言一部份,自然有其功能,至少可以發洩情緒,只是有人把粗口視作公開場合和大眾媒體的禁忌。其實從階級分析的角度,粗口是低下階層的語言,是很多基層市民生活的一部分。然而,精英要突顯與基層的階級分別,當然要把基層的語言視作上流社會的禁忌,把粗口定性為低俗。要擠身上流社會,就得在公開場合說些虛偽而漂亮的廢話作包裝,並透過教育和泛道德主義把這套標準普及化,讓基層接受這階級壓迫,加強一套觀念-他們視自己的語言及文化是低等的。有道德潔癖的人高舉「因為講粗口,所以有問題」的旗號,對大眾宣揚這種看法。
更無奈的是,在香港,沒有粗口的歌詞,也隨時會被河蟹。
你看謝霆鋒那首《塞車》,不知是否政府和電視台不鼓勵吸煙,歌曲「 CCTVB」MV版中描述吸煙的句子竟遭刪改,由「繼續黑起臉噴著第四口煙」,寫做「繼續黑你戴著墨鏡的臉」。其實以改寫Clean Version來說算是高質,兩者同樣有意境,雖然噴著煙的確比戴著墨鏡更表現出女主角不耐煩和苦悶的心情。不過重點是,有刪改的需要嗎?是否過份保護子女的家長,會認為小朋友聽到後會在車上吸煙?前題是,他要有車。
幸好傅珮嘉的《一枝煙的時間》,沒有被迫改成一枝香的時間;「每當點起一支煙便想起你」,沒有改成「每當點起一支香便想起你」,否則便從思念昇華到生離死別的境界。
有時候我在想,為什麼可以如此荒謬?我們的接受程度是否真的如此有限?如果電台擔心這些字眼引起投訴,寧可你播也別播,唱片公司的demo寄也不要寄,總好過為迎合部份人無謂的道德潔癖,破壞一件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