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已經落幕,但「本土派」之間的鬥爭仍未了:網上流傳一張疑似「青年新政」游蕙禎吸煙的照片,引起部份網民熱議。相中女子的五官朦朧,原帖作者「熱普城」葉政淳亦沒有指明圖中女子是游本人,只是暗示「有人以清純形象作招徠」,此事的真與假,留待大家自行定斷。
以未經證實的消息言論,向對手作出人身攻擊(ad hominem attacks),企圖毀害對手的聲譽及可信性-這是一種非常典型的政治抹黑策略(smearing campaign)。不論相中是否游本人,她的形象亦可能因而受影響,而她本人更是「百辭莫辯,辯則反動更爲證實」,更顯抹黑手段的高明。
然而,若循其本,我們可見這個抹黑策略背後的兩個假設:第一,吸煙人士都是壞人,吸煙本身是缺德的行為;第二,純情少女就不應吸煙,吸了煙就不是純情少女。再細想一番,這兩個假設其實都反映了一些頗有問題的社會論調。
長久以來,社會將所有吸煙人士打成壞分子,要吸煙人士負上道德包袱,但這對於協助吸煙人士戒煙於事無補。研究指出,當吸煙人士接受醫生戒煙的勸喻時,心態上較自責(self-blaming)的吸煙人士與醫生的關係會更惡劣,無助推動吸煙人士戒煙(註1)。若然政府及社會各界仍要把矛頭指向吸煙人士,將之描繪成社區的「公敵」、公共衛生的「負擔」,使到吸煙人士更感自責,從而希望鼓勵吸煙人士戒煙,實是本末倒置之舉。
再說,把個人的吸煙行為推至廣義道德層面的批判,根本沒有邏輯可循。筆者不否認吸煙會令人上癮,亦會危害自己及別人的健康;喝酒同樣有機會令人上癮,對身體影響極大,借醉鬧事的情況亦為數不少。有人會說「煙剷死全家」,但沒有人會說「飲酒死全家」,因為大家都明白不是每一個喝酒的人都是家暴的主角,只要在社會及制度認可的界線內進行,在沒有影響別人的情況下,喝酒是可接受的行為;同樣道理,只要吸煙人士不在非吸煙區內吸煙,並且顧及非吸煙人士的感受,吸煙人士也只不過是普通人,且不能把吸煙當成判定品格好壞的唯一標準。
至於有人說清純少女的形象與吸煙行為相違背,這個論調放在現代文明社會,反倒叫人感到奇怪。梁國雄議員、甚至「熱普城」黃洋達皆有吸煙的習慣,就沒有人指責他們倆「傷風敗俗」;游背負著少女的形象,吸一口煙就是「道德淪喪」。這個雙重標準,就令筆者記起美國1920年代女權主義發起的Torches of Freedom運動,當時普遍認為女士吸煙是失德的行為,隨時更可能會因而身陷囹圄,但男士卻免於一切道德上的指責,該運動就是爭取女性吸煙的權利,以達至性別平等;反觀香港,現在還在討論吸煙會否令游失去少女的情懷、女性的矜持,無疑是女權的一大倒退。
吸煙與政治理念及才幹根本扯不上關係,但政敵就把幾者混為一談。此舉不但是攻擊游的人格,更是延續了社會對女性及吸煙人士的壓迫。
1. Butler, C. C., Pill, R., & Stott, N. C. (1998). Qualitative study of patients' perceptions of doctors' advice to quit smoking: implications for opportunistic health promotion. Bmj, 316(7148), 1878-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