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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並非貨物

樂器並非貨物

樂器並非貨物

自過去「地下鐵路、為你建造」直到今日的「心繋生活每一程」,二十七年來乘搭港鐵都是我每天生活的一部分:由以往作為一個音樂學生,到現在成為一位職業音樂家,我都經常帶著大提琴乘搭港鐵前往各間音樂院校(例如香港演藝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大學等),以及各個表演藝術場地(例如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等)。在我和我的朋友、同學、同事間,攜帶大提琴乘搭港鐵時都從未曾遇到困難,更從未在港鐵範圍內發生過涉及人命傷亡的意外。樂器對音樂愛好者、音樂學生和家人、職業音樂家,以至廣大聽眾等音樂持分者都是非常重要的工具,大家都對此珍而重之,愛惜有加。如果把樂器跟走私客的貨物相提並論,那就是對所有音樂持分者的極大侮辱,也是無知的歧視!音樂家選擇表演藝術作為終身職業,樂器就如同一個人的一雙手;試問港鐵會拒絕傷殘人士攜帶輪椅嗎?

就個人經驗而言,過去二十七年以來港鐵對於乘客攜帶樂器的政策和執行方式都可以算是有人性、有文化,符合國際標準的。今年七月我曾經離港工作,帶著大提琴和行李乘搭港鐵的時候,港鐵職員都有主動協助我通過閘口。然而,從今年七月直到今天,接二連三地發生香港市民攜帶樂器而被港鐵職員警告的事件。港鐵內部到底發生了甚麼問題,以至改變多年來行之有效的行李措施,大家不得而知,可是無數音樂持分者皆受其害!香港市民乘搭港鐵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難道都要擔驚受怕?

全世界只有今日的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會以如此惡劣的態度和手法對待文化藝術事業。試想:你到紅磡體育館欣賞演唱會,大會突然宣佈因為幾位樂手被港鐵阻攔扣留,需要等候職員發出警告信,所以演唱會要延遲開始⋯⋯又例如,你的孩子希望學習一種樂器,但你們不能以興趣為先,卻要考慮港鐵容許攜帶哪種樂器⋯⋯簡直是荒天下之大謬!

現時港鐵的處事態度和手法嚴重影響許多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港鐵必須展示作為公共事業應有的器度,立刻尋求辦法解決今次的危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支持本地文化藝術發展,為所有香港人提供有效率的公共運輸服務。建議考慮成立「音樂之友」制度,讓有需要人士申請會籍,以便能攜帶樂器乘搭港鐵;又或者設立年費、月票提供予樂器使用。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例如的士則設有港幣五元之行李費;乘坐飛機前往外地排練演出時,亦可為大提琴購買一張機票,讓乘客把樂器放置在身邊的座位。港鐵將攜帶樂器的香港市民拒諸門外,做法絕對跟不上國際標準,並即時成為世界第一、全球獨家!其實一般學校、業餘或職業樂團每每有集體行動,都會租用巴士貨車運送樂手的樂器;而每個大提琴家都只會攜帶一部大提琴,無論如何都比不上貪得無厭的走私客吧?

當今國際知名的大提琴家馬友友及王健都領受過已故小提琴家 Isaac Stern (1920-2001) 的提攜。Stern 曾經有一句名言:「The violin should be an extension of our own body, like an a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