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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彰顯影像價值:小談《人在皇后》

時光彰顯影像價值:小談《人在皇后》

文:應亮

「保衛皇后」過去了十年,當年的碼頭成了龍和道,愛丁堡廣場辦了「民意特首」集氣會,孤獨的社運青年有了「左膠」原罪,參與運動的團體之一「自治八樓」將可能失去活動空間……十年前,梁文道曾對林鄭說過一句:「時間站在我們這邊。」十年過去,香港社運的現狀也許頗有點詭異,比較難解,但至少我們還有一個可供討論的影像文本,名叫《人在皇后》。也許單從電影角度看,《人在皇后》並不理想,可除了備忘,其所具有的啟發價值,也不容忽視。

2011年尾,重慶獨立影展放了一部香港紀錄片,即《人在皇后》。映後問答時,一位上了些年歲的中國男觀眾對導演林森表達了如此的感想:你們拍的事,相較中國,其實都不算個「事兒」。此話一出,現場靜默,發言者是「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人之一,我相信其無惡意,只是一句感慨帶出了太多背景,以致交流當機。諸如非暴力抗爭、司法覆核、警察抬人等香港社會的政治行為,與中國紅衛兵打死校長相比較,當然算是另外一個世界的故事了。只是,我分明記得:不要說十年前,即便「反國教」、「雨傘」前,本土覺醒、八十後社運、公民抗命等概念,對多數香港市民(包括今天的「藍絲」)來說,難道不也是另外一個世界的故事嗎?

選了一些「無聊」的畫面

影片開始不久,一位抗爭者與共同留守的朋友開玩笑,說其像排骨一樣瘦,可她立刻意識到了攝影機的存在,便轉臉對拍攝者抱怨:「你怎麼總拍這些無聊的事情呢?」這部影片的拍攝者眾多,但剪輯只有一位,名叫林森。他從中學便投身社運,2007年時剛入讀電影科系。假設這個「無聊」畫面的拍攝者不是林森,但觀眾既然在完成片中看到了它,那就必定是林森的剪輯選擇了。抱怨者其實也沒冤枉filmmaker,影片中的「無聊」畫面著實不少:釣魚的人、一隻躺在佔領區的足球、兩頂草帽、幾隻橙、一箱杯麵、笑鬧中唱出的《小李飛刀》、閒談中提及的安東尼奧尼離世……

對於一場運動,尤其刻板印象中的社運紀錄片,什麼是不「無聊」的內容呢?也許是參與者的抗爭形象,也許是關鍵事件、關鍵對話……反正,對運動、對宣傳「有用」,才是第一位的。可是,林森所選取的片段及其剪輯,恰恰多數無用,甚至無法令不了解「保衛皇后」背景的觀眾清晰化事件的脈絡和重點。但是,這種日常化的瑣碎,卻呈現了一群人的真實面貌,他們在當年尚屬異類,被媒體描繪為激進分子。我認為林森是自覺的,因片名已很清晰:《人在皇后》,重點一定是「人」了。表面的平淡和普通,才是他們的本來面目──他們在今天也許被稱作「廢青」。

生活的全部意義都在瑣碎和細節之中,不是嗎?抗爭如此,電影莫不如此。愛丁堡音樂會上,周思中逐一讀出其被拘押期間所帶的廿六件物品的具體名字;數年後在八鄉,當他向來訪者介紹一粒大米的成分和結構時,支撐該行為的價值觀,起碼貫穿了十年。

作者身份與影片方法

台灣紀錄片導演楊力洲曾說過一件趣事:抗爭現場,一位電視台攝影師正俯拍全景,忽然看到一位認識多年的紀錄片導演在抗爭人群中艱難拍攝。出於好心,攝影師呼喚那位導演,喂,某某某,我這裡有高位,你過來能拍到全景……那位人群中的紀錄片導演聽到後,卻搖頭婉拒。攝影師不解,再次呼喚,喂,某某某,過來吧,你不能只拍局部嘛。紀錄片導演回應說,不好意思,我不需要全部,因我拍的是紀錄片。

這則事例帶出了「作者身份」的話題,一下打破了對紀錄片所謂必須客觀的定見,劃開了「全面與真實」、「中立與主觀」的分界;但假設細化思考,依舊有不少值得商榷、推敲的空間。在鮮明地作者化表達的同時,是否需要提供基礎信息給對事件背景完全陌生的觀眾呢?──假設觀眾來自異國或者十年後。再細化討論下去:假設需要提供,那提供多少才算恰當?更難的也許是:採取何種方式來提供呢?當然,還可再進一步討論:假設作者不但通過選材進行抒情和敘事,甚至通過影像試圖發表評論,會否因此影響觀眾對影片的接受度呢?──是否該考慮觀眾的接受度,就又是另一個大話題了。至於影像評論,該多直白或多含蓄呢?這又不僅是方法美學的問題,也有電影倫理在其中……《人在皇后》開頭和結尾的多重影像dissolve,及多處的評論字幕,正是相關的實例。

《人在皇后》的電影美學,是比較分裂的。不同於多數紀錄片,《人在皇后》的採訪不多,兩個小時的放映長度,標準的採訪段落十個手指數得過來。我猜,在林森看到的footage中,應該有大量的採訪,但他寧願選擇有限的互動,就算是近距離的拍攝,依舊以觀察為主。在每個人物出現時,他都沒使用人名字卡,地名也是。這些選擇都令《人在皇后》呈現出direct cinema的樣貌,不但現場的氣息撲面而來,觀眾亦獲得了一個可掌控的情緒疏導空間。但是,《人在皇后》採用了評論色彩很重的字幕;除了開頭的結尾,影片中間還有大段的dissolve;除了現場的音樂,還使用了不少無源頭的音樂。這些形式的存在及拼貼,又不時在宣告:一位兼具抗爭者和電影作者身份的年青人的存在,他是那樣激情萬丈,並迫不及待讓觀眾看見。

但其實,電影工作者本來應該也必須是分裂的,他需要:能入、能出、再投入。所謂「能入」,即能活在當下,以參與者身份投入現場,放入情緒,從而敏感一切;所謂「能出」,即能適時抽身反看,用電影去想像和思考;所謂「再投入」,即運用電影的智慧和方法,將生活真實化為虛構的真實,建立一個可供陌生觀眾一同進入的世界。這是創作的基本規律,本不分紀錄與劇情,處理妥當並不容易,所以必須不斷實踐。《人在皇后》般的美學分裂,那是因為作者缺乏自覺,沒有適時自我分裂的後果。

回看和記取之必要

十年前,馬國明曾說,保衛天星、皇后是香港的新社會運動,抗爭者的意識超前,因此無法被普通市民理解。十年後再看、再想,我們在「雨傘」中的不安,不是依舊來自所謂民意的不支持嗎?政府打擊「雨傘」的方式之一,不正是反復強調運動背離民意嘛。當「我要真普選」的議題,逐漸成為一個願景而需更多面向的論述時,當政府與雙學的對話「短路」後,當特首提出將重視並改善青年人的就業和階級流動的問題時,當一些普通市民來到佔領區提出批評後,面對這些處境,十年後我們的方法似乎依舊不多。更不要說,當佔領區的街頭貼出「左膠通緝令」時,大台被其他抗爭者拆掉之後,該如何面對和作為呢?

《人在皇后》紀錄了一段浪漫的社運,那可能是特別純真的年代。如今世道巨變,不但香港滑入威權時代,抗爭陣營內部也無限撕裂。對此種種,除了以不變應萬變,堅守理念以外,是否需要更多想像力,乃至更主動地求變?尤其如朱凱迪所講,在天星、皇后這樣的空間沒有了之後,我們該如何向下一代講述一個不一樣的故事呢?──如今,是真的沒有了啊!且已十年。

某些在「雨傘」中激烈討論過的話題,在當年早有共識且沒做討論,比如抗爭是否應該「快樂」:寫故事、辦音樂會、跳舞、讀詩、打邊爐、擲紙飛機……而某些在「雨傘」中爭論不休的話題,當年只做了小幅交流,可能只因是common sense吧,比如抗爭者是否分等級,即需不需要大台:團體與個人的分別、教育程度的高低……我這樣作比較,並非為了讚美「保衛皇后」多麼超前,而是有點苛刻地批評略微先行的社運人士,在面對更全民化的抗爭局面時,是不是有點自我了,以致準備不算很足夠呢?

除了反思和反問,當看到《人在皇后》中的很多場面和人物時,我們都應該感到驕傲,並有更多的自信去面對未來。比如,那位等待清場的白髮社運老將;比如,那位阿姐,她並不識字,只因看到報紙上陳景輝爬上皇后頂層的圖片,便來現場留守、幫忙;比如,那位叫Marco的小男孩;比如,來做按摩的菲律賓阿姨;再比如,井然有序的佔領現場,有禮有節的抗爭行動等等。這一切其實都那麼熟悉,因為在「雨傘」中,我們同樣被類似的畫面所感染過無數次。可是,我們需要知道,「雨傘」並不是香港的第一次,「皇后」也不是,香港公民社會的形成起碼有五十年。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成為今天的我們,那是因為有昨天的先行者替我們做了實踐,而我們正繼續實踐中。

回看和記取,就是要傳播常識,以致避免盲動,驅散恐懼。《人在皇后》中有位在美國讀大學趕回來留守的長髮青年,他詢問拍攝者,被捕後真地會留案底嗎,原本的生活計劃真地會被打破嗎?於是,拍攝者現身說法,向他詳細講說了其將面對的風險。這位年青人真地很有熱情,但他也真地很需要知道一些基本常識,以抵抗隨時可能降臨的恐懼。那麼看片的觀眾呢?是不是其實和他一樣,有很多想要發洩的熱情,同時由於未知而懷有少少的恐懼呢?所以說很可惜,雨傘的佔領現場,起碼在金鐘,特別值得放一下的電影應該是《人在皇后》,而不是更加知識分子語境的《千言萬語》。

十年來,公共空間加速惡化,有太多事需要回看、記取、檢討……但需要檢討的,又何止十年?對了,兩年前有部片就叫《十年》的。假設《十年》講的是不願見到的現實,那麼《人在皇后》講的是能夠從中獲得經驗、教訓並重整行動哲學,甚至產生行動的現實。

反思「電影和行動」的關係

左派政權或團體,總把電影作為輔助行動的工具,即宣傳意識形態的傳聲筒。但其實,電影本身即社會行動,其價值不可取代。十年過後,我們當然可以讀到很多關於「保衛皇后」的文字論述,可當我們看到屏幕上朱凱迪報出其名字和二十九歲的年齡,並說「一切為了下一代」時,這種情感上的切身衝擊,一定是永恆的。

電影可以解決政治解決不了的事,馬上能從《人在皇后》中舉出的兩個例子是:第一,很明顯,畫面上當年的社運青年都是很普通的人,但他們有理念、有創意,並具行動力,純真也值得信賴。第二,更有意思的是,原來警察與「廢青」的對話,從來便是如此,因此我們從來便沒有敵人。

此為本文的最後一句話,鄭重道出:感謝拍攝者和林森的工作,感謝電影!

2017年8月29日

原文刊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