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愈嚟愈多人食加熱煙,而我見到嘅問題都愈嚟愈多——有問題嘅唔係佢地或者支煙,而係對加熱煙慢三拍嘅政府。
對我嚟講犯法嘅意思係如果我做緊嗰件事而比警察見到我係會比佢拉,即係如果南生圍火災係人為搞出嚟嘅話咁條友就係犯法。但加熱煙呢?你拎住支IQOS喺警察面前行過,大力吸,大力呼都唔會有事。
冇錯,其實加熱煙本身並唔係犯法,只係香港未有得賣,點解唔犯法,但又無得賣?因為香港政府做野出名慢,你睇標準工時講左超過十年都未有著落就知啦。
早幾日政府終於開金口話會研究加熱煙同電子煙,我就唔敢開心得咁早啦,你點知佢要研究幾耐,10年都唔奇。拿,我唔係話支持人食煙,但係加熱煙的確對人體影響各方面都比普通煙少,又無二三手煙問題。煙民轉用加熱煙,小咗人做火車頭、小咗二手煙煩惱,其他唔食煙嘅人都可以得益。
當然,如果你話煙有害健康要禁,身為煙民嘅我冇嘢好講,你大可以禁所有煙草入境(當然政府唔會啦,煙稅每年幫佢搵咁多)。但而家你要禁一隻比普通煙低危害嘅加熱煙,但普通煙又可以照賣,再用返「為香港市民著想」做理由,我就諗極都諗唔明邊忽係為咗我健康著想啦。
其實加熱煙宜加嘅情況猶如當年政府將賭波合法化咁。賭外圍波嘅一直大有人在,你唔比賭波合法,只會益哂班外圍波檻。比馬會做先有得監管,班賭仔有認可嘅博彩途徑,政府可以收稅,又可以打擊外圍,咪皆大歡喜囉。同樣地,加熱煙係香港已經愈來愈普及,睇先達嘅去貨速度,我估至少有3萬用家。政府唔比加煙熱合法,唔通佢地會唔食咩,只會繼續幫襯農夫,又或者轉返食普通煙囉。
明明加熱煙係好過普通煙,唔明政府到底點解要拖?但願各位唔洗等到2028年先有得簡。
此文寫在標準工時仍然未立法的一個OT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