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早前女神難得找我們一眾舊同學聚舊,在吃飯後甜品時向我們遞上紅色炸彈。「記得早啲到」,當她說這句說話的時候充滿幸福的感覺,我還真的羨慕能擁有她的那個男人。看了看寫著東陳聯婚的喜帖,雖然有點傷感,但總不能不去吧?就在兩個月後,我踏進了婚禮的會場。
會場門口的畫像不是平時新郎新娘的合照,而是新娘一個人在家的照片。我在門口簽了個名,找到幾個先到場的舊同學聊了起來。正當我們聊得起勁,有一個男生目無表情的經過我們面前,看著他的服裝有點像是新郎的打扮,可是卻沒有從他的身上感到一絲結婚的喜悅。就在約半個小時以後,我們與大部份人都已經就坐,燈光亦暗了起來,那女神級的舊同學挽著剛剛目無表情的男孩的手,步進了禮堂,畢直的往台上走去。女神面上依舊是派炸彈是幸福的模樣,而那男生卻仍然是目無表情,同時手上拿著了一張紙。有這樣美的老婆也不滿足嗎?當時我的心裡這樣想著。就在他們踏上台後,早就在台上等著的律師示意兩人站好,然後準備宣誓。
「在你們兩位結為夫婦之前,本人在職責上要向你們聲明,在本婚姻註冊處舉行的婚禮,乃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婚禮,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別人介入,因此,現在你們在本人之前當眾舉行婚禮,雖然沒有宗教儀式舉行,但你們在本人及在場眾人之前簽名為證後,便成為一對合法夫妻.”」律師讀畢後就看著新人們等待回答。
「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東環願以娶你陳小欣為我合法妻子。」居然有人的名字叫東環,還真奇怪。
「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陳小欣願以嫁你東環為我合法丈夫。」
就在誓詞完畢後,雙方並沒有交換戒指,只見新娘拿起了新郎拿在手上的紙吻了一下。這時我再看清楚一點,原來那一張就是東涌東環的樓契。她隨後在樓契上簽了個名,而那一位「新郎」在禮成後就獨自離台,隨意走到我們附近的一個空位子坐著。原來他只是負責把樓契拿上台上讓女神好能跟那張樓契「完婚」,畢竟樓契沒有腿的。「如果不是我願意把層樓轉到她名下,她根本就不願意結婚。她說這樣才有安全感,但說到底她愛的是這個新樓盤,我只是陪襯對吧?」這個男人在自說自話。
到這個時候我終於明白了,能擊敗眾人奪得美人芳心的不是那一位俊男,原來是一堆磚頭。東不是新郎的姓,而是指東涌東環。到底在這個年頭,愛是何物?我真在猜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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