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存本無意義,去除社會、家庭、又或是信仰給予的生存責任,看不到生存有何意義。
社會製作了不少人生目標,讓人生有些追求:要讀書、要賺錢、要返工、要結緍、要買樓,不斷形造你有需要。生存在這個社會就必須服從這個規則。賺錢搵食是最基本核心,但我們被灌輸一些夢想追求等的目標,在小時要讀小學,一定要考第一,種種的勞作等等。
首先這些東西本質是為了搵錢,在幼稚園時,老師問大家第時想做些什麼,做警察還是消防員,形造很需要夢想,然後叫大家浪費光陰去追求這些被無限放大的夢想。例如我的夢想是做一個警察,在小朋友眼中是讀很多書、達到老師許多要求才成功。當然現實是讀書失敗才做警察,我們一直被錯誤的夢想驅駛著,做了許多無謂事情,講到尾制度用夢想為「訓練賺錢機器」做美名,直接一點吧,讀完基本東西去做警察吧,其餘時間做回一個小朋友,用盡童年,受學制強姦,去追求所謂夢想。認為自己所定下的目標需要補習、興趣班、考幾十個試,其實全部被是被形造的需求。這些勞動令人為受苦找一點理由。
我們在小時被灌輸以為於小時讀書努力第時不辛苦,能力高,責任愈大,工作天天用腦。其實看得多了更多思考,更痛苦。物競天擇,由小時候開始,面對這類的鬥爭,現在回想,一切都是為錢,眼見一些學士以上的朋友,看破了紅麈,選擇一些不用腦袋的工作,讀大學之後的人生目標,我們被教導要買樓結婚,可以社會種種因素,令到這目標遠遠達到,於政治抗爭也取不到改變,咁辛苦為乜,辛辛苦苦賺的錢,又買不到樓,為什麼要做得那麼辛苦,做sales、洗碗簡簡單單,不用思考,都是賺錢吧,我們最後都是會死的。
可況,夢想已經成為各個香港人用來搵錢、籌集資金、政府宣傳的題材,都是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