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圖見此。
有時候,愛,讓人疑惑,讓人煩惱。
在親密的關係中,不少人的心路歷程也相近,當大家談起時不少也有共鳴。
愛情哲學其中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有系統地理順我們感性思維中糾結之處。
第一篇,讓我們從理性去角度去看清愛的本質吧!
愛情哲學,第一個重點就是定義好愛。
大家第一個想法應該不是聖經中那些「老掉牙」的金句吧……
愛情哲學務實「即食」得多,那些輕不貼地的話慢慢細嚼好了。
我們首先要分辨好「喜歡(即鐘意)」與「愛」這兩個概念。
對,他們是不一樣的,喜歡的未必愛,但愛的就一定喜歡。(哲學、邏輯學中必要與充要條件的分別)。
亦即是好朋友之間一定喜歡對方的,但這不代表會成為愛人,嚴格地說「能成為密友大概總帶着愛」是錯的。當然,感性上,喜歡與愛的感覺無異,因此在曖昧的關係中總令人忐忑。
當大家能理性地分辨出「喜歡」與「愛」後,下一步應該又在疑惑,那些他們有什麼分別呢?
這要由微細中的心理反應去分辨。
好朋友,當你見到對方的缺點/小動作時,你就算沒說出來,也會覺得不順眼,希望他戒掉或改變。
戀人,你會愛上他/她的缺點,甚或盲目到覺得那是他/她的可愛之處。
當然還有其他角度去分辨,但以上是最distinctive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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