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人約會時,我決不買單。」朋友Alice說。她和男或女性朋友約會卻願意買單,但與正交往的男人出去,從來不願掏錢包。她不介意約會地點、活動內容、消費金額,就算帶她去街邊吃牛雜,也必須要男方買單,這是她的約會法則。她一再強調,她絕不讓步,沒有例外。
就算他已給她買禮物,她還是在意對方會否付賬──就算他再浪漫深情,只有他刷了信用卡,她才相信他的誠意。因為她認為男人買單這行為,是投資於女人身上誠意的體現,她只會在婚後付出,作為投資的回報。要是對方提出平均分擔費用,也就是AA制,她肯定立刻擺臭臉,覺得這種男人太計較了。
「我希望男人不僅為我買單,還在我身上多花錢,如此他才不會輕易離開我,我才更有安全感 。」Alice認為婚姻是男女價值交換的契約,女方提供生育功能,男方便提供財產繁衍後代,所以約會也是根據本能來擇偶的過程。她根據男人投資在自己身上的金錢,評估他的能力能為自己帶來怎樣的生活。但她又補充:「我並不介意對方只有十元,只要他願意把八元都給我。」若一個男人年薪百萬,卻只肯分十萬給她,她還是不感滿足。
我笑著問:「那妳是不是很愛錢?」她則毫不猶豫地點頭承認。
她表示婚姻僅是為了價值交換的契約時,完全忽視了男女交往時產生的情感。視男人為投資者,再視物化自我作為投資產品,根本是在否定自我主導控制命運的權利。而且她憑何決定自己的價值呢?花容月貌可是會隨年華遠去,廿五歲過後也就漸漸貶值。
她的生活看似不需要愛情,約會目的當然也不是為了愛,於是刻意貶低約會相處的美好,寧可選擇會買單的男人,也不願要個待自己柔情無限的人。其實她所愛的終究是付錢買單這行為,而不是他口袋裡的錢。
雖然她反複強調自己視財如命,但她最想要的卻是男人為她付錢,即約會時為她買單。她看似爽快直率,坦誠面對追求物質的慾望,實則根本不了解自己。口口聲聲宣告自己愛錢,卻不在意對方帶自己去吃牛雜,更不在意對方只有十元。愛錢,似乎只是她最表層的一副面具。
有些女人是真的拜金,但她總強調金錢,是因為她太追求安全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