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刊 AV Magazine 16-01-2015)
編而優則導的Dan Gilroy 首作的選材獨特,以一位「邊緣」的新聞工作者故事,描述新聞界的怪現像,及「醒目仔」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的走火入魔過程。
這篇評論由我來寫,其實頗為適合!我曾經在新聞界工作20多年,也跑過突發新聞,目睹過行內很多光怪陸離的現象。 《頭條殺機》(Nightcrawler)背景是美國洛衫磯,片中跑突發新聞的攝影師都是自由身的,他們是逐條片賣錢的,不固定受僱於某傳媒機構,有些則和某間電視台有協議,會優先賣給他們。香港情況和美國不同,香港電視台及報章雜誌的攝影記者、記者及工程人員都是全職或兼職受聘的(與機構有僱傭關係)。
隨著智能手機普及和社交網絡流行,「全民記者」的年代來臨,每個人都有拍攝及發表獨家新聞的機會和渠道,只要你碰巧在事發現場。香港的媒體會呼籲市民報料及提供片段讓他們派員跟進,「一般情況下」不會付錢給提供消息/材料者。
片中的「醒目仔」 Lou Bloom(Jake Gyllenhaal 飾),處事圓滑、頭腦清醒、轉數快及「數口」精,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可惜生不逢辰,淪為小偷。他目睹freelance 記者拍攝交通意外新聞後,發覺自己也可勝任,便買了攝影及通訊器材(包括竊聽警方無線電通訊的 scanner ),聘請熟職洛衫磯街道的助理,學習警方用的術語,開始自由身突發記者生涯。
Lou 是醒目仔,碰了幾次壁後,便知道電視台不是什麼突發新聞片段都會付錢買的,他慢慢嗅到傳媒的偏好:所謂的「新聞價值」總離不開血腥、暴力及醜聞–極度的血腥暴力才可包裝成警惕市民生命安危,關注社區環境的「新聞」。
Lou與地區電視台夜間新聞節目監製Nina(Rene Russo 飾) 可謂臭味相投, Lou 想賺大錢,Nina 看重收視及網站點擊率,也等待轉職「發圍」的機會,新聞道德反而可放兩旁。
傳媒只關注出街的片段是否觸犯法律,播出時加段 warning 便算是踩鋼線,出咗先算,即使有投訴也代表有人睇。《頭條殺機》的資料搜集認真可信,對於媒體從業員的心態亦細緻入微,讓人反思「熒幕前的真實」;故事隨著Lou 「泡製」一波又一波的新聞事件,他與 Nina 愈來愈踩界,導致事件愈鬧愈大,最「離譜」的傳媒都會受制於法律,但對道德沒有任何包袱,只關心名與利的 Lou 便能「勇往直前」,鬧出更大的亂子。
Jake Gyllenhaal 演活了這個做大事的小人物,其實世界充斥這種聰明人,看他能否將智慧用於正道,我們該「慶幸」 Lou 落戶新聞界,如果他從政管理國家,後果更不堪設想。或者,換個角度思考,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媒體能發揮真實的力量,監察社會;亦能藏污納垢,容納像 Lou 般「走精面」,不負責任的扒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