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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育:誰的利益?

近日廣大香港市民對於大浪灣自然景觀受商人發展當地成為私人用途而作出一連串不滿以及以往的環境保育事件如落馬洲支線的興建、沙螺洞發展渡假村等,都是出於我們對大自然的熱愛,認為每人有負責保護這地球免受人類在經濟發展時的破壞是出於維護「公眾利益」(public good,如優良的空氣素質) 的價值觀。另一方面,有人認為在保護大浪灣事件中在一片「貧富懸殊」、「官商勾結」的背景下不服有權勢人士目無法紀的大肆開發土地而出於的仇富心態;以及居住大浪灣內的村民認為不發展當地無法令他們「富起來」。從這些保育事件中,可見到不同人抱著不同的利益及價值觀。

有人認為我們保護大浪灣的美景,保衛它不受人為的破壞是為了滿足人類的慾望 (desire,如在美好的大自然境色遊覽下帶來的暢快之感等情緒);即大自然是具有功能性地達至人類的利益。這無疑為近日保護大浪灣事件甚至遠近的環境保育事件上帶出新的觀點。

這種新觀點正是環境哲學(environmental philosophy)裏闡釋人類怎樣看待大自然及對大自然所持有的價值觀。人類在大自然裏作主導及從利益出發,這便是環境哲學裏提到的「人類本位說」(anthropocentrism)認為人類的利益應放在最前,大自然只是人類的工具而巳;相反,另一套環境哲學學說認為人類隸屬於大自然生態系統以及人類的倫理道德、制定的政治社會規則必須顧及大自然世界的「生態本位說」(ecocentrism)。這兩大流派便成為了環境政治學 (environmental politics) 的哲學基礎,並且藉這兩套不同學說引伸到政府怎樣制定環境政策 (environmental policy)。人類社群中一直所主導的便是前者。這種哲學觀念源自於西方基督教文化,認為早於創世紀時代上帝授權人類來管治大地,因此大自然萬物可任由人類使用。

在人類發展史經歷經濟增長、科技進步下帶來對大自然生態系統的破壞而引發國際間重申地對保護地球環境的關注,這便成為「環保」在近十多二十年間時尚潮流。可是基於國與國之間,甚至是人與人之間所尋求的利益不符使大自然生態沒有明顯的改善(如去年十二月針對氣候暖化的哥本哈根國際會議)。即使人類覺醒環境的破壞最終受害是自己而紛紛提出綠化,但本質上仍舊是由人類作主導,大自然生態系統彷似仍聴命主我們的「指示」而生存。

究竟應該是由人類主導? 由大自然作主導? 還是…

讀者可能在這刻問:大自然無語怎能作主導? 若果讀者們細心留意近年世界各國出現頻繁的天災,如:美國內陸近兩年的龍捲風、台灣及內地出現的水災以及半年前內地多個省市出現的旱災,這正正是大自然界對人類的破壞作出回應! 對於人類與大自然由誰作主導並不是問題的核心而是人類跟大自然怎樣平衡,並且重塑人類跟大自然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