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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露台不准晾衣的聯想

友人曾從事安裝活動晾衣架工作,服務對象主要是長沙灣近海的幾個私營屋苑,然而最近兩個月沒有了這份工作,一大原因是發展商給住戶警告信,不准於 “環保露台” 加裝晾衣架,不拆除的將發律師信。已安裝衫架的三百多戶,不少已托友人服務的公司花二百元代拆除,而晾衣架公司也於早前結業。

友人解釋,由於苑廈原設計晾衣處在廚房側,才二乘三呎,極不實用,故不少住戶選擇於較通風及寬倘的 “環保露台” 晾曬衣物,唯有住客表示,不單衣袈被要求拆除,就連在露台欄河曬被亦被干涉,又是警告又說發信。友人對此甚是氣憤。質疑晾衣跟環保有何抵觸呢?晾被不准但擺盤花又沒問題,有乜理由?這些地產商真太惡!

然則甚麼是 “環保露台” ?地產商不准加建額外設施的理據是甚麼呢?翻查資料,原來政府於2001 年,鑑於環保理由,以優惠形式,吸引地產發展商以更環保方式設計樓宇,環保露台正是其中一環,期望透過露台,為樓宇帶來更流通空氣,並減少陽光直曬內廳,以減少冷氣用量。最初的“環保露台” 是不計入樓面面積的,但後來要補地價,唯亦較買地費用便宜多。

這便產生一些困惑,一方面,“環保露台” 是政府優惠產物,所以要受屋宇署額外附例監管,但另方面,發展商賣樓時是將露台面積計進樓價的,即地產商以巿價賣出數十呎不完全擁有業權的空間;最後業主以真金白銀買入該露台 (這些屋苑動輒三、四千一呎),如今卻沒有自主的使用權,這是否很荒謬?地產發展商因政策之便而多收逾億,不方便的後果卻要由業主住客全部負上,這又是多麼不平等!

也許從 “不准晾衫事件” 可帶出許多問題,像香港企業的賺到盡文化,或政府政策傾斜商界利益的探討,又或政府法例的封閉性與荒謬性…但從此事我想帶出一個疑問,就是能買私樓作為中產階級象徵,為何在維護自身的居住自主權是這麼軟弱無力?為何在這號稱公民社會已茁壯成長的香港社會,對政府或地產商提出的無理要求總是逆來順受?為何不少港人對內地維權運動表示欣賞讚嘆,可又對香港越加萎縮或越被規訓的社會、生活及文化空間欠缺觸覺,視若無睹!

也許香港人確要來一次全面的維權運動,從我們的衣食住行,對所有不論是政府或財團強加於我們身上的 “惡法” 來次大檢閱,將違背巿民利益的條例、法則、附件逐一嚴正審視,將不合理 (甚至不合法) 的統統廢除。

今年十二月,香港的民間團體將舉辦 “香港社會論壇” ,也許是時候將香港的不合理現象一一說出,讓社會各階層共同籌謀一個更自由、理想而公正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