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一個難題,個垃圾桶腳踏甩骹,幾十蚊貨仔,本應揼咗佢,買過個新嘅算喇,但係,係咪真係幾十蚊嘅事呢?
塑膠喺堆填區,你估要幾耐先至能夠生物降解呢?其實無人知,因為太長,無法實驗證明,所以就有咗個 500 年嘅斷估數字出嚟喇。
如果以500年為例,堆填區要收租嘅話,以呢個垃圾桶嘅體積,年租1蚊都不為過,係咪? 咁即係雖然垃圾桶購置費係幾十蚊,但係棄置費理論上達500大元!
呢個係一個經濟問題,堆填區係公共資源,濫用冇人會肉赤(除咗將軍澳居民),所以,冇人會諗500蚊嘅棄置成本,大家只會諗幾十蚊嘅購置成本。
當然,加設棄置費係一個解決方法,但係如果真係收500,我諗你會見到通街都係垃圾--唔係咁多人會咁神心畀錢,索性趁無人見嘅時候,飛啲垃圾出街算喇。如果附加喺購置費上,即係買垃圾桶時已預繳500蚊環保稅,咁又變咗官迫民反-500蚊一個垃圾桶,你想逼死啲基層咩!
如果喺理想國度,真係能夠收足棄置費,而所得金額加上政府津貼,然後分配畀堆填區附近居民,由居民決定用幾貴嘅垃圾處理方法,有剩派錢,咁垃圾問題就有一個理想解決方案,每區按自身取捨,投標堆填區,金額就成為棄置費計算基礎,咁就係一個公平交易。固然堆填區唔使逼死喺將軍澳,而垃圾處理方法亦因有價有市,成為鼓勵創新可能,垃圾產電、垃圾製油,通通都有發揚光大機會。講真,區議會本應係咁用,而唔係要嚟派蛇齋餅糉。
當然,發下夢啫,而且諗深一層,投標堆填區亦會衍生其他問題,譬如,窮區會成為垃圾集中地,而又因為有錢派,亦會惡性循環地吸引更多窮人集中該區,成為貧民陷阱,永不超生,或新界土豪,根本唔在乎該區環境(反正都唔係真係住果度,投票先至義憤填胸高舉原居民身份回鄉),所以屢屢低價出標,只求派錢,冇諗過垃圾處理,咁新界就會變屎坑。
回歸現實,其實有嘢可以做嘅,腳踏甩骹,只因槓桿支撐兩邊小小變形外翹,一張膠紙搞掂咗佢喇,咁495年後我先再諗呢個垃圾處理問題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