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在本周日就《基本法》第三次再進行釋法已成定局,無論上周或者昨天的「諮詢意見」都是一場做給港人看的政治秀,一些說辭「例如不釋法會影響特首選舉」(寫包單:曾蔭權會自動當選)、「不釋法或現憲制危機」等等,都志在麻痺市民神經,反正香港市民這次對於「兩年、五年」的法律爭拗沒有切身感受(不像居權案或者二十三條會明確會影響許多家庭或言論自由),所以法律界扯破喉嚨、長篇大論去談一些深奧的法律論點的時候,市民基本上不關心,總之董建華下台就好,相信曾蔭權這類前港英官員不會太差(港英年代已成功建立市民對這類公務員的一些信心)。
中共習慣運用高壓的硬權力,即使去年的大和解和這幾天的派發回鄉證給幾位溫和民主派人士,都給人明確印象「要聽話才能有這類溝通的自由」。去年年中的大和解,因民主派在立法會未能取得過半數票,沒有威脅性而馬上停頓。最近釋法在深圳召開的「諮詢會」,都必須確保出席的民主派屬於「少數聲音」,無論是上周與法律界的會面,還是昨天臨時發出回鄉證給少數溫和民主派「象徵性的參與」,都是確保結論「大多數(支持釋法)聲音蓋過少數聲音」。
和解只在迷惑港人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在深圳對着香港傳媒說:「是要聽反對意見,講得再難聽也不緊要,雖然這些意見他已大體知道」,但是估計可能會講得最「難聽」的聲音──長毛梁國雄卻給排斥在羅湖橋外,那頭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在香港指出,泛民主派必須放棄反對「一黨專政」主張,才能取回回鄉證。基本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哲學很清楚,和解只是迷惑港人的假面具。
相反,中共這次起用的未來特首曾蔭權,過去一個多月以來署理特首的成績,相信令中央政府覺得「懂得運用權術、有辦事能力」,起碼在釋法一役上,「徹底展示忠誠、成功擊潰法律界、處理傳媒與民意」。
曾蔭權運用的手法比起即使不再惡形惡相的共產黨管用很多,根本不必前草委許崇德提醒他,也懂「敢於用權、善於用權」,基本上人如其名,早就懂得運權、弄權。
在釋法一役上,法律界拿着《基本法》條文,認為新的特首任期應該很清楚是五年,按照人所共知被欽點的新任特首曾蔭權的「個人的利益」,當然應該支持五年任期,但他偏偏透過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轉軚」,支持中央的兩年任期說法,即是說「置個人利益於度外」。當有人表明要提請司法覆核的時候,他首先站出來說:「怕特首選舉難產!」率先替中央先提理據,接着下來中央與親中團體就舖天蓋地的講同一套。當然香港仍是推行普通法的地區,所以陳偉業照樣可以提司法覆核,但是為免中央「難做」,曾蔭權以署理特首的身分,馬上主動提請中央就選補任特首一事(《基本法》第五十三條)釋法,繞過香港法院,連《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法院提請釋法的權利都繞過,不讓終審法院有機會運用,給中央「添煩添亂」,接着拿着「領匯不能上市」的例子,好像很有理據地說明不能讓法院處理,否則一定會影響特首選舉。(其實,領匯不上市是政府的決定,去終審法院是一回事,政府不肯冒險放棄上市,責任在政府,現在則推給法院。)
即使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法院不能因此否定市民的基本權利,還是決定受理司法覆核,但是政府繼續以「文件理由」,令法院要在釋法之後才能審理此案,即是說法官屆時不能不參考人大釋法的結論而作出判決!
特區政府配合內地公安
署理特首費盡心思迂迴表達忠誠,還能成功統戰傳媒,令市民覺得法律界的聲音沉悶,民主派只是噪音,為得只是博中央信任,兩年之後加五年或者十年(看周日釋法結論)!
香港還沒有進入真正的民主政治,但是中央和特區政府這幾年做的事情,基本上是壓縮言論自由與民主派的空間,用的是「溫水煮蛙」不知不覺的軟手法。近年政府在政治議題上,已經逐漸建立傳媒友好聯盟,對政府小罵大幫忙,對民主派大肆韃伐,已成為「傳媒自然生態」。
昨天發生一件事情,傳媒除了往深圳採訪人大諮詢會議之外,另有一批跟隨長毛梁國雄闖關採訪。去年釋法時已經有同類事件發生,香港傳媒在過羅湖橋之後,給內地公安扣留幾個小時,所拍攝的照片被刪除,結果成為新聞。今年特區政府加緊配合,首先將記者與市民分開,記者由於去年過橋後連照片也沒了,故今年不敢過橋(反正知道長毛一定過不了關),結果記者反而給特區警方「依正備而不用的法例《公安法》」,指他們「未經批准在禁區逗留」,警告並保有起訴權力。由於昨天採訪的主要是攝影記者,由於這次可拍到照片,大家交到差算數,沒意會到政府正逐步在壓縮採訪空間,特區政府「溫水煮蛙管治」逐漸進行之中,我們是否已經習慣麻痺了?
范中流
信報財經新聞 200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