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外篇一 醉生夢死的年頭
金融風暴前的炒風,大約是香港主權移交前九個月(九六年秋季)開始的。其時樓價已在不斷攀升,但升幅仍「勉強可以接受」,只是重回數年前的頂峰而已。可是九月開賣的兩個新樓盤──荃灣「愉景新城」和北角「港運城」,反應熱烈,被地產界美譽為「雙城記」。自此炒風從豪宅蔓延到中小型的普通單位,樓價如火箭般飆升,大大影響尋常家庭的置業計劃。
不過炒賣一個單位,動輒需要兩、三百萬港元,所需資本不菲。於是投機者想出不少方法鑽空子,以減輕成本,其中一種叫炒賣「摩貨」。一般而言,單位交易需時至少一、兩個月(實際時間由買賣雙方確定),買家先付樓價的一成作按金,等到一、兩個月後賣家搬走了,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繳付餘下的九成餘額。於是一些資本不足的炒家,趁這一、兩個月左右的空檔炒賣,只付一成的按金,然後旋即在這段空檔內把單位轉售圖利。這種做法有點像投機市場裡的槓桿式買賣(炒賣「孖展」margin buying),所需資金大大降低,只需一成的訂金(二、三十萬),而這些瞬間轉售的單位就叫做「摩貨」。不過箇中風險不小,因為炒賣「摩貨」的條件不僅是樓價攀升,而且要升得夠快夠多,足以支付律師費、印花稅等開支。此外,樓市交投也要暢旺,好把「摩貨」脫手。
但畢竟花無百日紅,九七年底樓市泡沫爆破後,這類炒家(俗稱「確認人」)無法在一、兩個月的空檔期內找到新買家,當然也無力支付餘下的九成樓價,只好撻訂而回,一成按金化為烏有。若他們炒賣的是新樓的話,光賠訂金仍不能脫身,因為個別地產商(香港首富李嘉誠的長實集團)會入稟向這些炒家追討重新發售時的一切損失。舉個例說,炒家在樓市高峰期時以五十萬元訂金,向某大地產商買下一個價值五百萬的新單位,但炒家在泡沫爆破後支付不了餘下的九成,便只好撻訂,讓地產商收回單位和沒收五十萬。後來該單位只能賣出四百萬,那麼原先的炒家不只賠掉訂金,還要支付地產商再次發售時少賺的數十萬元,以及期內管理費等開支。
除了炒賣「摩貨」,還有一些投機者不炒樓,只「炒籌」。鑑於九十年代初的首輪炒樓風潮曾引來黑社會(俗稱「飲筒黨」、「白手套黨」等)霸頭位搶購新樓,於是地產商放棄排隊的做法,改用抽籤去區別買家揀樓的次序。一些炒家為了搶先選購單位,索性向抽到前列位置的人「買籌」,於是樓市出現「炒籌」的現象。據傳媒報導,這些籌號的價值數以十萬元計。雖然有人質疑「籌價」被刻意誇大,但誰也不敢否定有「炒籌」這回事。「炒籌者」無須真金白銀付出數百萬元去購入一個單位,只需數萬至數十萬元的登記費,便可碰碰運氣。抽中前列位置的話,「炒籌者」便可即時把揀樓權賣給置業者或炒家。抽不上前列的,亦可佯稱心水單位賣光了,悉數取回整筆登記費。於是「炒籌」形同買彩票賭運氣,幾乎是無本生利。九七年一月,曾有一萬多人排隊等候「入票」(交登記費的支票),認購位於將軍澳的新屋苑「東港城」。當中不少人是特意向公司請半天假,偷偷跑去「撈外快」的,逼得候任特首董建華翌日大聲疾呼,勸人不要心急去買樓。不過炒家只視為耳邊風,繼續炒個不亦樂乎。類似的情況在九七年六月的炎夏裡重演,兩萬人齊集銅鑼灣的世貿中心,從白天到深夜,等著「入票」「購買」在青衣的新樓盤「灝景灣」,人龍連綿半公里以上。
除此之外,投機者還「發明」了藉空殼公司去炒樓,以逃避印花稅的「詭計」。只要炒家賣樓時把空殼公司的股份賣給另一位炒家,那麼該單位的擁有權依然屬於空殼公司,不曾變動過,從而躲避政府在物業交易時徵收的印花稅(買家跟賣家須各自繳付可高達十萬元的稅款)。眼見炒家如斯「猖狂」,稅務局遂於九七年決定以利得稅向這一類炒家追討炒樓的暴利。
炒風熾熱,地產商亦隨之起舞。九七年三月,「大好友」黃志祥的信和集團以一百一十多億破紀錄的價錢,買下市區邊緣的小西灣地皮(即今天的「藍灣半島」),業界估計落成後將會賣一萬元一呎,轟動全城。惟單位落成後泡沫爆破,發售時樓價早已暴跌,令信和虧損不少。然而這還不算瘋狂,一位名不經傳的婦人在七個月後的土地拍賣裡,面不改容地參與競投,並以高價奪走地皮。及後官員才發現她原是神經失常的普通市民,根本無錢買地,使該塊土地要重新拍賣。拍賣流產後不久,首輪金融風暴便抵達香港,股市大瀉,樓市跟著崩潰,給搶走地皮的地產商倖免了做冤大頭,多花了錢。
至於「紅籌風暴」,在股市上一度「喧賓奪主」,本地大企業(藍籌股)罕有地被冷落一旁。人們只顧炒賣紅籌股,令股市成交額在九七年八月幾乎天天創新高。就在八月廿六日當天,十大成交股份裡竟然沒有一家屬於恆生指數成份股,絕大部份都是具有中國背景的紅籌或國企股。
總括而言,在泡沫經濟下,一九九七年的香港人要多瘋狂有多瘋狂。有閒錢的人在樓市和股市中競逐暴利,甚至向紅酒打主意,炒賣一番。小市民則趁著「回歸熱」,搜購和收藏象徵英國殖民統治的大大小小物件,其中一名老翁在等候郵政局發售最後一批印上英女皇頭像的郵票時,在長長人龍中死去。鑄上女皇頭或因慶賀回歸而鑄有特別圖案的硬幣,也給全民收藏起來,鬧錢幣荒(當年尚未有「八達通」電子零錢)。最終人們連舊款的地鐵車票也不放過,扣住不放。即使沒有參與炒賣的普羅大眾,亦連續數月守候電視機前,天天「追擊」「睇真D」(看真點)粵劇名伶新馬師曾(鄧永祥)臨終和死後,其家人及親友「表演」搶奪遺產的「真人騷」。中小學生則爭著玩日本的「他媽哥池」(Tamagotchi),一塊兒在上課時偷偷飼養「電子雞」,懶理老師在授課。從九六年九月計起的秋冬春夏,整個社會好不熱鬧,是香港史上最荒誕的一年,彷彿印證西方老大掉牙的一句話:「上帝要你滅亡,必先使你瘋狂。」
(其他篇章見於本人的部落格 http://hk9707.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_1852.html )
(註:先前誤以為九七年拍賣土地時被搶走的是李嘉誠,翻查資料下發覺有誤,現已更正內容,敬請留意。本人在此向各位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