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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到爆炸的討論氣氛:兩篇與《信報》社論商榷的文章

編按:呢幾個星期,所有捲入高鐵爭議的人全部思辯力和創意爆炸!寫字的、design的、行動的、游說的,每日動輒上萬字的新文章,還有短片、poster。鎮守facebook兩猛男tam daniel同埋謝冠東,一個擅長連結動員,一個擅長寫給合文章﹝還以一分鐘九十字的速度做立法會逐字紀錄!﹞。阿東上個星期開了與報紙老總就社論辯論的風氣,跟明報的張健波來回了幾個回合。今天《信報》一篇題為〈拖延非善策 應設監督高鐵工程機構〉的社論,可以商椎之處甚多,阿東和我夾好,一人一篇回應,希望《信報》編輯聽得入耳。如此熱烈的討論氣氛,真的不希望明天/後天就此戛然終止。

一﹞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信報》社論──〈拖延非善策 應設監督高鐵工程機構〉

立法會本周加開會議,處理廣深港高鐵的撥款申請;據財委會主席劉慧卿表示,目前只需由原來計劃的五節,在星期六加開多一節共六節,用十二小時就可完成審議。正如我們在一月八日的「社評」中表示,撥款申請可以拖,但高鐵應該建,但綜合上二次議員提出的問題及部分團體的質疑,對有關高鐵的提問其實在過去二年已反覆多次討論,即使再拖,政府也不可能說服反對的議員;有團體認為既然如此多問題,為何不凍結撥款再議三個月,待問題再論證再澄清之後才投票;表面上看,這似是「理性」且合乎邏輯的「停一停、想一想」,先擱置爭論、再研究才作決定的方法,但其實再拖下去,我們相信政府也不可能說服持異議的團體,因為可行性研究內很多工程的決定都有前提假設,如果反對團體質疑政府可行性報告的假設,則再拖延也只是把議會的爭議無限期伸延,最終也未必得到一個肯定答案。目前態度最激、聲言會圍立法會的「八十後」反高鐵呼聲是根本反對高鐵工程,認為工程破壞了社區、建高鐵並沒有需要;換言之,即使暫不表決撥款,然後再討論三個月,政府和反對團體達成了「共識」,高鐵可以上馬,但以「反發展」為主導思維的「八十後」仍然不會同意建高鐵,仍然會以不同方法抗爭。

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去年五月十四日的文件「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最新進展」所載,政府在〇八年五月展開諮詢工作,並與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及地區人士舉行會議,而在刊憲之後,政府收到一百二十個反對個案,其中包括緊急救援站和列車停放處的選址、回收地層、土地補償和安置安排、設立中途站及施工期間對環境影響等議題,這些議題,都是關注團體現在提出並且反對政府建議的,為何議員當時沒有窮追猛打、或要求政府提供另類方案以供選擇?在近期一次立法會會議(○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議員對高鐵提出了數項質詢,包括李永達議員提出總站設於西九對油尖旺區交通的影響評估,高鐵佔用西九文化區多少土地面積作為工地用途?為期多久?有否評估高鐵工程影響西九文化區的整體規劃及設計、拖慢興建區內的文化設施?其後鄭家富議員追問在西九高鐵的發展上,如何平衡發展商在西九的發展和政府的收益?此外,方剛議員則提出接駁交通工具問題,吳靄儀議員提出一地兩檢問題,劉江華議員提出地下隧道接駁高鐵和佐敦站問題,陳淑莊議員則提出高鐵佔用臨時工地的問題……。我們不厭其煩列出上述的議員提問,是想說明到了撥款會議前夕,議員都是圍繞着有關高鐵的技術安排和細節提問,除了吳靄儀議員的問題(一地兩檢)涉及《基本法》而主責官員無法提供明確答覆,其他提問政府早已預備了標準答案—事實上,在過去政府提交的文件內對於各項圍繞高鐵工程的質疑都作出過具體解釋,議員或許不同意,政府和議員(及反對團體)之間誰也說服不了誰,再拖延才作決定的建議,最終也不會得到一致的答案。

當年興建新機場,中方認為選址赤鱲角問題多多,應該在新界覓址,日後方便連接內地;至於新機場的終點站,也不應設在中環,因為中區是港島心臟,機場接駁交通樞紐伸至中環,勢必令交通更加擠塞(跟目前高鐵總站設在西九會引起交通問題何其相似?)試想,如果時光倒流,即使不斷拖延不停研究,爭持雙方都不可能對新機場選址達成「共識」!

現在撥款引起質疑,的確反映政府在諮詢過程做法欠妥,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在撥款通過後成立高鐵工程監督委員會,讓各方代表包括反對團體加入,繼續提供意見,這也許可以令高鐵的接受程度提高。

二﹞東的回應:〈多傾三個月〉

陳社長:

看了今天的社論,想回應一下。我想不宜拖延的前設,是高鐵應該這樣建;可是如果多傾談三個月,發現替代方案才是最好,省錢省時兼省菜園村,那是否皆大歡喜呢?那前設會不會是錯誤的?

我們要明白,具體資料,是到去年十月末才公佈,三百多頁的運輸影響評估更是在上周才應議員公佈,而黎廣德昨天更在香港電台與鄭汝樺對質,揭破了政府並未公開可行性報告。局方也從來沒有用他們最喜歡引用的數據,來比較不同方案的經濟效益。根本有很多很根本的問題還未處理,所以多傾三個月,才是公義的。這不是拖延,而是本應如此,是局方沒有盡責,去提交所需資料。現在只是憑鐵票硬撼,強加傷痛予圍繞立法會的大量市民,製造永難彌補的集體傷痕罷了。

如果當局的功夫做得比較足,雖然撥款最後還是可能會不公義地憑鐵票通過,至少也少予人一個很實在的口實。我認為當議會的組成不公義(試想想,代表我們文化界的竟是霍震霆),政府甚至有責任去加倍地做好,而不是借助不公平的議會反過來大石壓死蟹,那只是另一種對抗公眾的官議(員)同謀而已。

至於成立監督機構,也是無濟於事,因為它只會按現將通過的方案來監督,該方案將被奉為圭臬,可是如果這個方案本身不善,那又可以怎樣挽救?

到最後,我想提一提菜園村vs高鐵,只是粗疏的政府所製造的假對立,只要如貴報紀曉風所說,車廠設於旁邊石崗軍營的空置用地,至少可以減少毀村的規模,大家也會覺得公正點。

以下是朱凱迪的信,他請我轉寄,我想他比我更揭露了問題的核心……

祝編安!



三﹞迪的回應:〈「爭議不應無限期拖延」 難道現在通過就是合理?〉

讀畢一月十四日的《信報》社論,有幾處希望與編輯商榷:

甲﹞政府不放資訊 責任不在立法會

社論第三段指出議員之前一直不努力質詢,沒有對政府狂追猛打。希望編輯留意,當我們評論香港立法會就某事的討論,不能忘記兩個大背景,一是行政主導大大限制了立法會能夠主動獲得的資訊,二是立法會內箝制地區直選議員的扭曲組成。就廣深港高鐵的討論為例,立法會議員在政府限制資訊﹝沒有造價估計﹞和各種誤導下,於零九年年底前根本無法進行有意義的討論。

●零五至零八年期間,政府沒提供造價作參考,導致議員錯誤地放棄共用通道方案;
●零八年四月至零八年七月討論廿多億元高鐵設計費,多了造價的資訊,但對可能受影響的人數隻字不提;
●零八年十一月至一月,高鐵走線刊憲及反對期,那時知道生活受影響的主要是菜園村村民,社論說「政府收到一百二十個反對個案」,其實有單就菜園村的徵地,政府已收到超過二千封書面反對﹝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文件第十六段﹞。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在零九年五月十四召開公聽會,讓菜園村村民發言。在零九年四月至六月的第二階段反對期,政府再次收到超過13,700封書面反對信﹝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文件第六十八段﹞,要求修訂高鐵走線,給市民機會討論,但政府充耳不聞。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是零八至零九年度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最後一次討論高鐵項目;
●政府早於零九年五月已知道高鐵造價大幅升至超過六百億﹝見零九年五月廿八日《經濟日報》﹞,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在九月初復會後已即時要求政府交代造價及提交詳細的財務報告、客運量評估報告等,但政府一直拖至零九年十月下旬才公布造價暴增至669億;
●由於政府蓄意隱瞞徵收地層的影響,大角嘴二千多戶到零九年十月十八日才從媒體知道問題並向立法會議員求助,但政府至今都沒有解決他們的問題。

上述事例說明,高鐵撥款申請之所以出現僵持不下的爭議,政府要付上極大責任。立法會議員在政府的刻意誤導下,有時未必能主動發現問題,但大部分議員都能迅速回應民間的想法,並給予恰當的重視。社論若輕易放過政府而把矛頭指向議員,是不公允的。

乙﹞「爭議不應無限期拖延」 難道現在通過就是合理?

社論以「八十後」從根本上反對高鐵不符合主流民意,以及反對陣營總能找到質疑點為理由,認為「爭議不應無限期拖延」,需要在現在下一個了斷。這種不欲見到議會僵持而出言要求反對者妥協的說法,實際上是縱容特區政府行使制度暴力。「爭議不應無限期拖延」,難道現在通過就是合理?追本溯源,正是行政主導的當局一路隱瞞和漠視反對者,高鐵爭議才會愈滾愈大,令大量苦主站出來抗爭,民意逆轉,過半地區直選立法會議員都表明反對現方案撥款。犯下的錯誤不可能就此算數,需要彌補和改正,如今《信報》社論支持撥款馬上表決,即是贊成讓功能組別凌駕地區直選議員,繼續左右大局,亦等於輕輕饒恕政府在過去一年多來犯下的錯誤,默許政府以制度暴力蹂躪各區的高鐵苦主。

另外,社論將反對焦點放在「八十後」身上,亦是以偏蓋全。如果社會只有一班原則上反高鐵的「八十後」負隅頑抗,反對高鐵現方案運動的聲勢又怎有可能這樣浩大?事實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連續兩星期的調查結果都顯示,「支持」和「反對/要求擱置撥款」的比率非常接近﹝最新一次是50%對44%﹞,有近六成受訪市民認為造價過高,五成市民認為討論「幾少/好少」。難道這種程度的民意都可以隨便抹煞,只因為「爭議不應無限期拖延」這個似是而非的理由,就要由既得利益集團控制的議會把討論夾硬中止?這只會令社會產生更嚴重的不信任氣氛,也令社會錯過了一次促進施政民主化,建立民主規劃制度的機會。我記得,《信報》社論曾經批評政府在社會爭議後慣性成立委員會擺擺姿態,令人生厭,為何如今面對高鐵規劃這個大錯誤,竟然認為可以透過「高鐵工程監督委員會」把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丙﹞撤回方案 全民審議高鐵才是正途

在扭曲的政制和既得利益集團環伺下,要走正路當然不容易。市民只能靠在立法會外累積力量,以及靠泛民主派議員在議會內繼續質詢,以時間換取民意扭轉的機會,最終逼使政府撤回撥款申請。這樣做是逼不得已,但也是義之所在。社會總有爭議,爭議總需政治機制解決,現在的問題是香港解決爭議的機制太爛,太腐化,若果還不趁機會推動其改革,香港將會在民主化的道路上繼續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