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報 黃東天地 黃東
10/6/2006
上週傳來驚人消息,社工局長葉炳權親自宣佈該局位於西墳馬路的總部即坊間俗稱的藍屋仔,將於今年內拆卸改建成十四層高辦公大樓。無論關注歷史建築的專家學者或老澳門,對政府部門竟敢在去年才申報世遺成功,今年還在宣傳世遺年的時候對歷史建築「破舊立新」,無不覺得離譜和反感。澳門官員打著保護文化旗號破壞文化的行為,昭告天下文化到底在他們心中有多少斤兩,也折射出其知識文化水平「高」到何等地步,同時也證明申報世遺在某些人心目中不離銅臭,只是達成賺錢的手段而並非目標。
今年是內地「文化大革命」開始四十週年,紅衛兵小將們曾高呼著「破四舊,立四新」來大革文化命。我們的特區官僚是否想繼承當年紅衛兵遺志和未竟的「革命事業」,把「打倒孔家店」換成「打倒葡家店」?以打倒帝修反 ... ... 的建築為已任?
善良的市民應該還記得,去年民政總署曾以對已有利的所謂民意調查誤導下環區市民,並且誘導社會輿論為自己的倒行逆施服務,無論如何都要強行拆毀在該區有特色且實用,在建築風格上有保存價值的下環街市。如今社工局又繼承衣砵,在世遺建築群附近痛下殺手,把更具保存價值的藍屋仔永遠從澳門地圖上抹去,真是情何以堪。這樣下去若干年後,遊客來澳參觀的是否都變成製造光污染和不環保的博彩文化建築?此例一開不令老澳門心寒嗎?
沒有城規難保歷史建築
「十一.五」規劃落實後政府被迫接受適度多元的經濟政策,但無論「創意產業」、「文化名城」、「活力之都」、「會展旅遊」,其實都離不開有濠江特色的傳統文化,包括歷史建築文化。但目前所見申遺成功後,政府除大灑金錢搞公關宣傳工作外,相關配套維護工程仍是只聞樓梯響而已。
在官員視野中,擁有世界文化遺產便能提高知名度和經濟效益,從此可以安枕無憂,其他枝葉都是多餘的。但德國科隆大教堂的教訓提醒我們,即使文化底蘊深厚的德國也可面臨除名威脅。設定世遺的目的絕非經濟效益放首位,為城市和官僚面上鍍金,而是要提醒世人保護文化、承傳文化、提倡文化、提高文化知識水平。但在澳門所見都是本末倒置,雷聲大雨點小。
對外對內的宣傳推廣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少說話多做事,把保護世遺的未完善工作做好:把已做好的鞏固;要居安思危,明白澳門能奪得世遺不無僥倖成份。筆者看過不少香港人所寫流露對澳門羡慕的文章,大部都不知道葡人無為而治;地價比香港低;僥倖和中央施以國際影響力,才是澳門申遺成功決定性因素。只要看看我們的《文物保護法》二十年不變,應出台的世遺法規望穿秋水,劣質官員繼續我行我素,城市規劃叫天不應。倘能看深一層,香港同胞便沒有羡慕的理由。
濠江是以歷史城區入選世遺名錄的,理論上應該對整片建築文化遺產全局意識有點認識才對。但由於政府部門不想認識甚至抗拒城市規劃,只以城規裝飾門面和製造議題,加上現行法例只保護單一文物建築,不管周邊環境,所以無論是從點到面,政府都不懂珍惜歷史城區的價值。再加上整體官僚隊伍所接受的官場文化教育,都是文化觀、價值觀倒置和脫離現實的,便能明白拆毀下環街市和藍屋仔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是遲早會發生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見鄧小平六.四後講話),更是澳門小氣候決定的。政府在保護文物和建築方面不好好起帶頭作用,反而帶頭搞破壞,如何能夠帶領全社會做好保存文脈、承傳文化的艱鉅工作,又如何能令廣大市民信服?
即使不用專家介紹,老澳門都知道藍屋仔的文物價值和位置重要性。它的旁邊就是世遺建築西洋墳場,往下走有文化局、歷史檔案館、中央圖書館、塔石青年活動中心等歷史建築;向前正是望德堂、婆仔屋;繼續往上走可直上大炮台;如果沿西墳馬路向前會到達牌坊、哪咜廟。所以說藍屋仔的位置正好承上啟下,位於中心處,假如在這裡開刀,就正如掏掉心臟與殺人無異。至於無視保護世遺的國際準則,在附近拆毀文物影響歷史建築整體景境,更可面臨世遺除名的嚴重問題,請問當官的你們擔當得起嗎?
之所以要大力提倡推動澳門城市規劃,不但是為新區著想,更有利於文物建築和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因為城市規劃是從宏觀多方面地綜合協調城市的整體風貌特色,公共空間和建築外部環境,包括建築風格的基調以及重要地段新舊建築群的和諧並存,遺憾的是我們政府並不作如是觀。
從城市規劃的角度著眼,有系統地保護歷史建築群的方式包括:一、整體維護:如平遙和麗江古城這些舊建築成片的城鎮比較適用。二、點線面多種保護方式:既有成片的古舊建築、亦有現代化建築並存,就需要靈活規劃,蘇州和楊州的經驗值得澳門參考。三、發掘歷史文化內涵,形成保護體系:如景德鎮以陶瓷文化為主題;洛陽以九朝古都遺址由東向西分佈作主題,形成遺址顯示體系、博物館體系、園林體系等;澳門也可形成自己的葡國建築和中國建築文化體系,以外在表現形式充實其文化內涵。四、按照實際情況劃定多個保護區;如果因歷史建築較為分散,或被大的或新的建築割裂難以形成體系,就需要劃定一定範圍的保護區,澳門也有這種情況。五、風貌分區保護:若新舊城區建築風格迴異,將之分區規劃保護有更大靈活性,如襄樊、巴黎就採取這種方式,但在澳門並不可行。
給政府開列拆毀歷史建築清單
最為荒謬的是葉局長等公然認為藍屋仔不足百年歷史(下環街市亦被民署作如是觀),既不在文物保護清單內,又不是世遺建築,根本沒有資格再留在世上阻礙這塊風水寶地發展。筆者希望這一井蛙之見只是葉局長個人觀點,但得到更高層首肯一說卻是空穴來風,假如是這樣?澳門官場的文化水平實在只相當於小鄉鎮甚至農村而已。
按照葉局長、劉主席等高見,澳門除了世遺建築,其他都可以拆,管它在建築藝術、文化內涵、歷史角色有何重要性,也可置之不理。按照這一鴻圖大計,筆者初步擬定下列建築清單送呈有關方面備案。它們的共同特徵是不足百歲,比劉主席大不到一倍,希望他們不要怪筆者越俎代疱,擦鞋擦上大腿就於願足矣。
這些拆不足惜的「年青」建築可以包括:消防局大樓、紅街市大樓、金管局大樓、塔石青年活動中心、初級法院大樓、澳門演藝學院氹仔住宅博物館、氹仔圖書館、路環圖書館、文化局、中央圖書館、歷史檔案館、伯多祿局長街24-28號、盧廉若花園、旅遊局、阿婆井前地黃屋仔、路氹歷史館、牛房倉庫。如果政府求地若渴,亦可進一步與私人商討,以合理賠償購入拆毀不足百年的私人物業,包括:培正中學行政樓、主教公署、大西洋銀行總行、高美士中葡中學、嶺南中學辦公樓、培道小學、瘋堂斜巷青少年活動中心、望廈老人院、同善堂、聯合國大學澳門軟件研究中心、國父紀念館、高家大屋等等,夠不夠?在前面增補藍屋仔又如何?
筆者此舉其實是想提醒人們除了世遺建築,也要關心和維護不足百年的眾多歷史建築文物,因為它們也是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和集體記憶,失去了它們試想想澳門會變成怎樣?要記住若干年後它們都有機會成為世遺建築。
藍屋仔事件一石擊起千重浪,除了城市必須規劃外,也希望喚醒官民雙方關注重新訂定文物保護標準,重新修訂和完善文物保護法、擴大文物保護範圍、審查文物保護清單。如果能夠盡快實現這幾點,將把壞事變成好事;否則的話,說不定那一天某官心血來潮,會以路環黑沙公園五千多年新石器時代遺址未列入文物保護清單,將之當垃圾丟掉亦未可料。而當務之急,是要全澳市民和各界人士共同行動起來,先齊來救救藍屋仔。葉局長,請刀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