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由巡守員Nhm Wong所攝
Mr. Limbu,三十多歲,家在菜園村,還有他的妻子和女兒。
港鐵來到他們家門前的那個早上,陽光很好,微冷,幾十個港鐵保安築成人鏈,Mr.Limbu(支援組的朋友都喊他做CP)拿來一堆顏料,在家前畫畫。斑駁的白牆上畫了樹木、白兔和老虎。
這是一個離鄉背井的故事,也是一個家園的故事。
CP的父親是廓爾喀兵(又稱為啹喀兵),當年尼泊爾是英屬殖民地,不少尼人成為英國的傭兵,而香港一度是啹喀兵的集中地,菜園村與石崗軍營相鄰,附近也住著不少退伍的啹喀兵。CP在港出生,年幼時回到尼泊爾,但由於尼泊爾長期政治動蕩,為了讓妻女有比較好的生活環境,他決定帶著一妻一女,回到出生地,試圖在香港找尋安穩的生活。
為了養活妻女,來港後CP努力工作,哪裡有工開就到哪裡,和其他的移民工一樣,尼泊爾人在港一般是參與建築工程,無數的日夜裡他們埋首建橋修路,粉飾資本主義的美麗幻象。因為拮据,他們住入了菜園村一由雞屋改建而的劏房。問他們劏房的居住環境是否很惡劣,他們會回答說,菜園村有樹有田有花,也和尼泊爾故鄉的環境相似,盡量房子面積細小,但一家三口平安住著,這裡就成為他們辛苦建立的家。
接下來他們收到政府收地的消息。接下來他的小女兒出生,名叫星星。
2008年年底,他們首次知道菜園村將會被清拆,他們相信香港這個法治之都,政府會有合理的安排。這段時間,政府向其他村民發出過無數尼人看不明白的中文文件、游說村民遷離家園的博愛社工對尼人愛理不理,直到一年多後,CP和其他住在村內的尼泊爾朋友終於收到一份英文的拆遷安排。弔詭的是,那份文件是針對特惠賠償方案的,根據方案的前設,CP根本不可能得到安置或賠償,而除了那份幫不上任何忙的文件外,CP再也得不到任何的搬遷資訊。
但政府什麼都說好。只要你走就好。
特惠賠償的申請被理所當然的拒絕後,政府人性化地通知CP可以安排他們入住元朗朗邊的中轉屋。對於一個不熟悉香港房屋政策的移民而言,CP滿心歡喜的帶著妻子奔向新居,他說,so I run run run, and then, OH!他以為住在元朗可以接近其他的尼泊爾同鄉,彼此可有照應,但去到才發現,中轉屋實際上就以貨櫃疊起的五層高密集式房屋,環境惡劣。諷刺的是,中轉屋在偏遠的地方,出入不便,路上滿是朗邊豪宅居民的坐駕。
政府根本就在騙他們。本來,徵用市民的居所,就應該為市民提供原區安置的安排,但政府把所有賠償和安置方案的門檻設得極高,要求是82年之前登記的寮屋,又或是在同一寮屋中住滿十年,才可得到賠償或安置。然而,將雞屋改建成出租屋,是九十年代香港農業末落後農民用以自活的方法,亦不是政府所承認的合法房屋,所以基本沒可能在82年的合法寮屋名單上。再者,按規矩政府需要在寮屋村裏樹立牌子,警告市民不要租買寮屋,但是菜園村並没有這樣的牌子,政府無法照顧低下階層的房屋需要,無事之日就對雞屋出租視而不見,拆遷之日就反轉豬肚。至於十年居住的証明也是荒謬非常,連政府也只是保留七年的檔案,普通人更不會保留十年前的水費電費單,可恥的是,政府曾在口頭答應他們,兩年的居住期也可得到安置。
一向與社會疏離的尼泊爾人,在意識到自己被香港政府出賣後,開始投入抗爭活動,一再聲明爭取的是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是公義的問題,不是其他。
如今,在多番的爭取後,CP一家終於能得到公屋安置。這是一個抗拒拆遷和種族平權路上的一個小小的勝利,因著基層和少數族裔的雙重邊緣身份,各方壓迫深入他們生活的每一個細節。菜園村的尼泊爾村民是芸芸歧視少數族裔的個案之一,重申不同種族平等的公民權,仍是路漫難達的抗爭。
Mr. Limbu及女兒星星,於菜園村居所前/攝:巡守員Nhm W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