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港台歷史以來第一次的公眾諮詢會,在浸會大學舉行,早上九時至十一時,討論整體發展;我在門口看到廣播處幾位巨頭,還有久違的徐四民,坐著輪椅也來發砲,這個星期六的早上,場面也算墟冚。
大家都預期得到,又是討論港台的公司化的老問題,但是,有點令人驚訝的是,版權問題竟然也跑出來。
中大新傳系教授蘇鑰基第一個發言,他指出,今天報章報導,港台部份節目的版權已交予一家私人公司(該公司正是著名發行商「洲立影視」),大專院校圖書館使用便要付昂貴的版權費(一集節目每年二千大元),這嚴重影響教學,蘇教授態度友善,他期望港台應該考慮一下豁免或減收費用。
接著是徐大砲,他老人家仍是一貫的「愛國」,批評港台「嘻笑怒罵,陰陽怪氣」,大家都有耐性又敬老,讓他發砲後離去,但想不到,後來發砲的單仲偕,針對版權問題,竟然比徐老還要火氣大。
單仲偕,你關心資訊流通嗎?
他開始發言時,還算有點道理,他指出,政府需要支持港台擴張,搬遷至將軍澳,但他可能中了「版權毒」太深,在他心中,版權實在太神聖,他突然頗為憤怒地說:「學界不應自以為大晒,應該尊重版權,應該付版權費!」
我想,單仲偕作為立法會的資訊科技界別的議員(也是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對這事件完全無知,才會說出這番話,既然無知,何解又要如此衝動指控他口中的「學界」?而且,他對知識流通的立場也太保守了,不是所有知識產品都必然要版權化的,他沒有理由沒聽過public domain?他也不可能沒有聽過非商業流通的授權(例如Creative Commons),很難相信他是Linux商會顧問。
其實不用太複雜,只要憑常識也明白箇中道理;浸會大學傳理學院院長朱立教授發言,他說,徐四民說漏了一點,國家背後,其實是人民,人民才是港台的真正主人,所以,朱處長不是「大晒」,學界當然也不是「大晒」,但港台也要尊重公民的教育權利及資訊流通,授權形式及費用應該是有商有量的,而不應由私人公司訂定昂貴的價格,他指出,在美國很多大學的教材都指明是非商業及教育用途,可以自由流通的。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的梁旭明教授也發言,她說,根據學校圖書館的經驗,跟港台簽約的公司非常鐵腕,完全拒絕減費,一集兩千大元,港台沒有注意到這種授權及發行方式的問題,反映了在討論公司化及獨立時,缺少關注軟件(理念)部份,即作為公營機構,它該如何面對公眾?如何服務公眾?
版權費落了誰的口袋裡?
單仲偕很早便離去,否則,他會驚訝於在場的民意跟他的意見完全相反,在坐的不少觀眾也許不介意付八十元買一張港台節目的DVD,但是,正如港台自己的宣傳所說,每位香港市民每人每日已付了兩毛錢予港台(一年約為好幾億元),不少藝人更為港台而免費做義工或半義工(例如在場的高志森),而學校等公共教育機構又不是私營公司,其營運也是由納稅人付錢的,所以,港台雖然開了點源,但也是公帑左手交右手,而發行公司卻可從中賺大錢!
想想看,單單六十小時的節目,一間大學便要付十二萬版權費,八間大學接近一百萬,把中學計算在內,則可能一年便數以千萬,而港台幾十年的節目加起來,數以萬計的小時節目,最少也有幾十億的版權費,當中多少會進了那家公司,而發行公司卻不用做多少宣傳工作便可從學校中賺到巨利。
幸好,港台高層不是單仲偕,助理廣播處處長張文新指出,為了改善財政,他們首次與私營公司簽約,把六十個節目委託它發行,他們知道教育界的憂慮後,會跟該公司再商討,看看版權費是否可以減少;副廣播處長吳錫輝指出,開源及公眾利益要有一平衡,港台的機構發展組做第二批的招標時(約二百多小時節目),會更審慎談合約內容,也會協助大專院校談判獲取一個較好較合理的付費安排;處長朱培慶最後向大家派定心丸,港台不是要大賺教育界的錢,他承諾在以後的招標中考慮公眾利益。
港台的版權化趨勢,固然令人擔憂,廣播處及港台高層忽略公眾利益,也是一大缺失,但是,一位民主派議員,本身是負責資訊事務的,尚且如此捍衛大公司的版權利益,無法帶引我們思考資訊自由流通的制度,香港的知識型社會前景,實在更叫人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