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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道德哲學

說起道德﹐很多人會聯想起性行為﹐婚外情等題目﹐其實這些只是道德的一小部份。道德很笵圍很廣泛﹐讓我們分辨什麼事情是對﹐什麼事情是錯﹐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我這個學期修讀了道德哲學課﹐探討什麼是道德這個問題。雖然這課道德哲學是一年級的課程﹐但不是那種幾百人的大班﹐只有三十多人的小班。讀哲學不能擠在巨型講室單向接收課本內容﹐學生必須與教授在課堂內有互動討論。不過一年級學生大多數很少發問﹐不知是害羞還是無心向學﹐上課時更有不少人拿著手提電腦上網。反而我們幾個兼讀的成年人﹐上堂前讀熟指定閱讀課文﹐是堂上與教授討論的中流扺柱﹐令到課堂的氣氛活潑不少﹐沒有大班教學那麼沉悶。

道德的客觀性

上第一課時教授就已經開宗明義﹐明確地指出一般人對道德的誤解。道德不可能是相對性的﹐不可能只是每個人的不同觀點﹐不可能依附在宗教或文化上。若果道德是相對性﹐那麼就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任何有關道德的討論也會變得沒有意義。柏拉圖早已指出道德與宗教沒有關係﹐一來我們不能客觀地以神作為推論的起點﹐二來神諭沒有劃一性﹐明日的神諭可以推翻今日的神諭﹐根本不能用作分辨對錯的標準。道德必定超越文化的規限。我們不可能無條件認同其他文化的所有道德準標﹐難道有文化會殺嬰我們也不能批評他們有錯嗎﹖二來我們根本不能清楚介定文化的範圍﹐難道黑社會文化也有黑社會殺人的道德嗎﹖道德必定是一套客觀的普世標準﹐不論任何時間也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道德哲學就是找出這一套善惡標準的方法。

這課分成為兩個部份。前半部講四大傳統道德理論﹐分別是功用主義﹐康德的道德責任論﹐社會契約論﹐ 和亞里士多德的德行論。每個道德理論也有完整的推論﹐可以合理地解釋一般的道德問題﹐如殺人﹐偷竊等。可是每個道德理論也有其限制性﹐在一些具爭議性的課題﹐採用不同的理論配合不同的前設﹐會得出不同的結論﹐這正是這些議題為什麼具爭議性的原因。下半部探討現今社會熱門的道德爭議﹐包括安樂死﹐墮胎﹐死刑﹐動物權益﹐環保等議題。教授會羅例正反相方常見的論據﹐然後以不同的道德理論去作批判思考﹐讓我們看清楚那些論據不合理之處。每篇指定閱讀課文均是這些課題的重要論文。或許我不認同某些文章的立場﹐但全部文章都寫得很有說服力﹐是寫批論性文章的極好的學習對象。

下面我會簡單講述四大道德理論的內容。至於堂上討論的道德課題 ﹐因為涉及太多推論和背景資料﹐很難在這兒作一個簡單總結﹐有機會在另外撰文細說。有趣與的朋友﹐可以參看我那兩篇有關墮胎動物權益的功課。

功用主義

功用主義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道德上的善或對﹐就是給最多人最大的快樂。功用主義可以細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結果論﹐以結果來衡量一件行為的對錯。第二部份是好的定義﹐快樂就是好﹐痛苦就是壞。第三部份就是平等性﹐在計算功用的結果時﹐每個人的快樂和痛苦也佔同樣比重。

功用主義的問題﹐其實分別是三部份的內在問題。若果道德只用結果來衡量﹐很容易會變成為求目的不擇手段﹐成為大多數人侵犯小數人權利的藉口。若果快樂就是好﹐痛苦就是壞﹐那麼無痛苦的虛擬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那The Matrix的電腦豈不是在行善。若果我的快樂和非洲飢民的快樂也佔同樣比重﹐那麼我把錢花在吃大餐而不捐給飢民﹐在功用主義的定義中就是行惡。平等性令到道德的要求太過嚴格﹐道德會淪為沒有人會認真執行空中樓閣。

康德的道德責任

康德認為道德是客觀性﹐可以用人類的理性去推論出來。他認為動機是分辨一個行為善惡的標準。若一個人做一件事﹐是出於想達到某些目的﹐這件事就不是善。若他在做同一件事﹐他並不是要求達到任何目的﹐他的行為出於道德責任﹐他就是在行善。道德責任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完全責任﹐人不論在任何時候也不應該﹐如殺人。第二種是不完全責任﹐人應該要間中做﹐但不需要任何時間也做﹐如捐錢。至於有人那些道德責任﹐他提供兩個檢定的方法。第一個方法是黃金定律。簡單來說就是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若果你不想每個人都做一個行為﹐又或者邏輯上不可能每個人都做同一行為﹐這個行為就是惡。第二個方法是以人為本﹐簡單來說就是不可以利用他人作工具。每一個人也有理性﹐可以自主作出決定﹐若果利用他人作為工具﹐就是不尊重他人的理性﹐否定他們作出決定的能力。

康德道德責任主要有兩大問題。第一﹐同一個行為若配上不同的動機﹐就可以左右是否通過黃金定律的結論。第二﹐道德責任論推論出一些很明顯違反常識的結論﹐最出名的是殺手敲門的兩難題。若果有個人被壞人追殺躲藏在你家﹐殺手來敲你門問你知不知那個人在那裏。康德認為對殺手說謊是不道德﹐你應該要供出那個人的藏身地點﹐好讓他給殺手殺害。

社會契約論

社會契約論認為道德只是人與人之間的建立契約﹐讓人類可以生活得更加好。試想象一個沒有法律沒有道德的原始地方﹐每個人也有自由作任何事情。因為沒有人可以憑力量長久統治﹐這個地方將成為每個人與每個人為敵的可怕地方。人類出於理性和自利的天性﹐就會走在一起商議﹐達成一個約速每個人行為的共識﹐建立起一個大家能夠安居樂業的生活秩序。道德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和平條約﹐規定每個人的道德權利和義務。

社會契約論有兩個問題。第一﹐社會契約並不是必然地需要全人類的參與。只要大部份人簽定和約有足夠的力量﹐就可以對剩下來的小部份人為所欲為。社會契約不能解釋為什麼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是不道德。第二﹐在社會契約中﹐只有能夠履行道德義務者﹐才有參與契約的資格﹐才可以擁有道德權利的保護。社會契約不能解釋小孩或智障人士的基本人權。

亞里士多德的德行論

德行論與先前三大道德理論不同。先前三大道德理論﹐是套分辨一個行為是善是惡的準則。德行論則把決定善惡的方法反過來。善的行為是出於人性中好的本質﹐惡的行為是出放人性中惡的本質。亞里士多德決定本質好壞的方法﹐簡單地說就是孔子的中庸之道。兩個極端就是壞﹐在極端中間的就是好。舉個例子﹐勇氣是好的本質﹐但太少勇氣是懦弱﹐太多勇氣就是好勇鬥狠﹐兩個極端是壞的本質。行善可以培養好的本質﹐好的本質就是快樂之道﹐而人生的意義就是追求快樂。

德行論聽起來好像沒有問題﹐可是對我們應如何分辯善惡完全沒有幫助。亞里士多德沒有說明﹐如何劃分好壞本質的界線。一個人也不殺是極端﹐見一個殺一個也是極端﹐中庸之道豈不是要殺一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