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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審與網絡迷思之一:互聯網無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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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淫審檢討報告書,很多建議是意料中事,也不急於一時回應。反而看到電視的報導,覺得在回應之前,要處理一下主流大眾對網絡的迷思。

前天,很多報導都以藝人艷照事件為背景,說互聯網的資訊缺乏監管,再連繫到政府報告書中的過濾機制問題。剛好,較早前,有中大的同學做關於艷照門的研究,前提也是互聯網無王管。當時,我反問同學,你們上網那麼多年,有無有看過很淫的資訊,答案是:沒有。你們看到的藝人艷照是從什麼渠道獲取,一個同學說是報章雜誌,一個同學說是朋友傳給她,兩人均不是瀏灠網頁時看到的。

藝人艷照與互聯網

事實上,那些藝人艷照,在香港互聯網上發佈的時間,大概不長於48小時,但主流媒體卻連續21天把新聞放於報紙頭版。事後,郭鎮瑋因為把照片上載海外伺服器,再於本地成人論壇放上超連結,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期間還押了三個星期;從該超連結下載照片的,數目大概不過數百(該論壇要用戶登入才能讀取內容,而郭的檔案亦要輸入密碼才能下載)。另一方面,一眾雜誌輯錄了艷照,印數百萬,賣到成行成市,後被評為「不雅」,卻是罰款了事。

我當然不是說要重罰雜誌,事實上,藝人私人艷照因為娛樂公司的蓄意隱瞞和警察的濫權,已成為公眾事件,大家可以批評杯葛,但亦不必視之為十惡不赦,要徹底杜絕。相反,我們實有必要澄清互聯網「無王管」的想像。

個人為中心的網絡

互聯網雖然開放,但其實很有秩序,而它的秩序正好來自以個人為中心的網絡。在浩瀚無邊的資訊海洋裡,大家即使一天十個小時掛在網上,頂多就是發發電郵、聊聊天、上上社交網、於入門網站上看看新聞和瀏灠幾個自己常去的論壇。互聯網資訊傳遞的邏輯,第一層是以自己的喜好為中心,第二層是朋友圈的推介,第三層是搜尋軟件的訊息(部份搜尋軟件的排序亦以用戶自己的習慣為基礎)。所以,很多人天天上網,都不會接觸到色情資訊。(我天天因為工作關係上網十多個小時,除非自己故意到色情網站,否則根本就不會看到相關的資訊。)

政府常說要「保護青少年」,這在大部份媒體裡已是非常可疑的,在互聯網裡更顯不合理,青少年似乎不是在互聯網上時刻被「傷害」襲擊的。很多研究互聯網的人都知道,任何年齡階層皆會在網絡上活動皆有部落化現象,即只接觸自己喜歡的資訊,而不主動去吸收新的訊息,這是因為以自我為中心的網絡效應所致。正如一些朋友指出,道德議題,最核心是如何透過多種多樣的經驗和開放討論,學會選擇,慢慢建立自我。

新媒體的倫理

至於互聯網上的平台,也不是「無王管」。不同的平台,會就著其用戶的喜愛和習慣,而發展出不同的「規矩」。譬如說,不少討論區的編輯,非常著緊管理論壇內容,遇到不合「規矩」的會刪除,違反者更可能被取消會員權限。在香港獨立媒體網裡,算是最不規管的了,編輯大部份時間是「食住花生睇文章」。但若有人在回應欄上貼純商業的廣告,訊息亦很可能會被刪除,若與公共議題無關而貼上裸照,大概亦會被刪。最難得的是,這些「規矩」根本不用掛在口邊,所有登記的用戶都知道箇中邏輯。

橋樑效應

艷照門之所以引發網絡騷動,很大程度是因為主流媒體的報導所帶來的「橋樑」效應 (bridging effect),亦即,平常不主動去搜尋「淫照」的人,會主動透過搜尋器去找,再透過朋友網絡發散出去。此外,這次的「橋樑」效應,不單使大家走出平常的瀏灠的習慣,到國內外的網站找照片,更因為警權的介入,使一些平常不關心娛樂新聞和色情資訊的人(我和其他獨媒編輯就是一例),去研究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來,警方強行查論壇用戶 IP 資料,未審先還押網民鍾亦天,更把事情推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亦可以說,整個騷亂,是因為娛樂公司和警察,以公權壓制資訊流通而造成的。

壓迫越大,反抗與向外散發的動力越大,這一點,從國內網民對抗消息封鎖的實踐中,可以看到。香港若要搞金盾、長城,其實我真的不大擔心,到最後是政府自己捉蟲,這一點連淫審委員張民炳也看通了:「若搞淫褻網站黑名單,到時變成咸網指南咪仲弊!」

Globalvoices 整了一些網上的意見,我下一篇文會談互聯網代際權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