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5月12日,本人響應「藝術公民」發起的「一人一石」紀念活動,在浸會大學校園安放裝置作品,以紀念在汶川地震中死於豆腐渣工程的孩子,並以此對就事件自發展開公民調查的維權藝術家艾未未致意。
作品在一晝間遺失,本人於即日向大學保安部報失。又在事發後一週,在網上及大學民主牆上發失物啟示,直至大學清走宿舍同學的另一件裝置作品,大學同學把兩件作品消失事件一拼報上傳媒,浸大校方才向本人及傳媒交待事件,校方以「清潔女工在不知情情況下把作品當垃圾清走」回應事件,事件亦暫告一段落。
事件發生已一個多月,至今本人雖仍無法掌握整件事發經過,但本人可以肯定,「作品被不知情的清潔女工當垃圾清走」之說,是謊言。
下依時序,交待本人所知道的事發經過:
浸大學生的口供:
2011年5月12日,遺失作品的即日,本人向浸大保安部報失作品,一個星期後,作品依然杳無音訊,於是本人在網上及浸大民主牆上公開發放失物啟示,自發追查作品下落。而本人分別於2011年5月17及19日收到浸大學生馮穎的回覆內容節錄於下:
「12/5 9:15時番舊校考試途經上址,見到有保安員在清理它。」馮穎 11.5.17
本人追問馮穎有關過程的細節,試圖確定清走作品的是大學哪一個部門的職員,又請馮穎詳細描述作品被收的經過,以了解作品是在怎樣的情況下被清走,馮穎於5月19日的回覆刪減節錄如下:
「以我記得應該不是清潔嬸嬸而是保安員叔叔,哪個部門的就不清楚了。我本來是經過(蒙民偉廣場Main podium)往福仔隔離斟水的,那個時候它(作品)看來已不是圖示的具規模的作品,遙遠看見的時候好像已剩下樽和蛋。那時有一個保安,他沒有拿袋清理作品但是在研究裝置,蹲著,一手拿著蛋一手拿著樽在研究,其餘的石塊/ 絲帶等等都不在了。」馮穎 11.5.19
浸大保安部回覆:
2011年5月24日(事件上報前一天),當日下午本人收到大學保安部的電話回覆。周姓的保安部員工向本人表示:
「保安部查看過閉路電視見到作品是於11年5月12日早上8:45分被清潔女工當垃圾掃走。」
浸大保安部回覆與浸大學生口供前後不一
如果真的如保安部所言,作品真是在11年5月12日早上8:45分被清走,學生馮穎則不可能在即日早上9:15分看得見作品的蹤影;如果作品是被當垃圾清走,作品亦不可能部分消失部分存留,依據目擊者馮穎之言,即日9:15分,她看見保安於蒙民偉廣場(Main podium),「關懷社群」之柱附近,手執部份作品殘骸。
浸大校方就事件的回應一直是指涉案的只有一名不知情的清潔女工一人,但目擊者馮穎提供的資料足以反駁此說。故此,本人有理由懷疑清理作品一事另有幕後主使。
浸大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回覆:學生事務處收到投訴
2011年5月25日(事件上報同日),本人收到浸大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胡翰棠的書面回覆,內容節錄於下:
「在你丟失作品的兩天後(即五月十六日),我曾經收到學生事務處(SA)打來的電話。學生事務處稱收到物業處的投訴,有學生在未有預訂場地的情況下擅自在學校範圍內擺放物品。其在電話中詢問裝置是否由學生會製作及擺放,而我當時對事件一無所知,所以便沒有作出過多的回應,只是單純地否應了裝置乃學生會之所有。在電話的最後,學生事務處對我說,如果找到有關的同學,請代為告訴他/她,以後在學校範圍擺放任何東西都是需要預先預訂場地的。」外務副幹事長胡翰棠 11.5.25
真相與謊言
浸大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胡翰棠書面回覆所指,學生事務處收到物業處的投訴,本人質疑浸大學生事務處為何不公開表明曾收到物業處的投訴於是作出行動,清走作品?何以校方要把責任完全推卸在清潔女工身上?
本人曾在失物啟示曾寫到:「浸會大學是一間有視藝學院、文學院、傳理學院,而且重視人文及全人教育的大學,她具有相對濃厚的人文氛圍,故此,本人不相信會有人誤以為這些紅線、石屎、花瓣、清水、雞蛋、玻璃瓶是無故跌在地上的垃圾。」但任何時候,把事情推卸至一個被視為低學歷、無見識、不知情的清潔女工身上既便捷又合理。浸大校方的做法其實是階級剝削,分明就是掌握權力的一方想逃避對話,卻冤枉基層員工無知。實不相瞞,本人在失物啟示中提及過本人在安置作品的時候有一位大學職員前來讚好,她不是大學講師,也不是辦工室職員,而是一個穿制服的清潔女工。本人當然知道,最後清走作品的與前來讚好的可以是同一個女工。每個人在站在不同的位置也有其職責,正如本人在失物啟示所及,本人知道去投訴的您,和收起作品的您都必定有著於您們位置上最善良的用意。如果浸大校方實話直說,說收到投訴所以要清走作品,這已經是一個很得體的理由,但校方為什麼要把責任推卸在一個清潔女工身上呢?
說謊話是因為害怕,浸大,您在怕什麼?
李怡在2011年4月16日寫於蘋果日報發表的評論寫到:「塗鴉少女提出的問話:「誰在害怕艾未未」,直指問題的癥結,正是掌有龐大財力和軍警特等所有專政工具的掌權者,害怕一個手無寸鐵的藝術家,只不過因為這藝術家擁有道德力量。真理和道德力量是敵不過強權的,但強權卻害怕真理和道德力量。」
本人無意把本人的作品置於道德的高地,本人也不覺得是浸大校方是什麼強權,但塗鴉少女的問題,一句「誰在害怕」確帶出很多反思。「怕」不只是一道指涉「誰」(who)的問題,它可以是一道「什麼」(what)的問題、「為何」(why)的問題。
浸大學生事務處聲稱是收到物業處的投訴,但浸大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胡翰棠曾向本人表示,物業處基本上是沒可能因為「有學生在未有預訂場地的情況下擅自在學校範圍內擺放物品」而向學生事務處投訴的,因為物業處根本沒有掌握場地預訂資料,即是說物業處是不會得悉場地未有預訂,而向學生事務處投訴,真正掌握場地預訂資料的,其實是學生事務處自身,那到底是「誰」去投訴呢?校方從沒有公開事件曾收到投訴的細節,那麼,又是「誰」怕被知道有投訴呢?但是「誰」去投訴是不重要的,校方如基於要保護投訴一方的原則,不公開投訴的細節也見合理,但浸大校方對事件的回應,是把清潔女工說成是清走作品的主體,但事實是,浸大校方收到校內部門間的投訴,於是清走作品。(到底是誰投訴?校內部門間?浸大學生?浸大職員?到底,是如何收到投訴,是誰投訴,是誰收到投訴,是誰決定清走作品回應投訴,本人實在無法知曉)但只要事件涉及浸大校方收到投訴,清潔女工就一定不會是因不知情而清走作品的主體,她只是命令的執行者。但為什麼浸大校方連指使員工(用員工一詞,因為事件可能沒有/不只涉及清潔女工,上文馮穎的口供已示保安也曾處理過作品)清走作品也不願交待,只說清潔女工是唯一涉案的主體?難道連一個行政機關也自覺無申請、危險和阻路一類善意理由在被涉嫌沒收作品的討論中太過薄弱無力?或是校方主動避嫌,免得大眾誤會事件有政治打壓成份,刻意不公開曾經收到投訴的細節?
至今本人依然不認為作品被清走是一場政治打壓,堂堂一間專上學府,每年學生會也會在內悼念六四,這樣一間學校沒理由會怕那幾疏落的紅線,一塊石頭和一隻雞蛋。本人只是不滿浸大校方由始至終也沒有如實向本人交代事件,本人自問不是一個蠻不講理的人,若果校方答覆一句無申請或怕危險,所以要清走作品,本人無話可說,最多只能問校方取回作品。但校方竟然指派一個保安部員工,打一個電話,撒一個謊話,把責任推到清潔女工身上,借用社會普遍認定基層清潔女工是低學歷、無見識的意識形態,便捷地把作品被清走之事合理化,以此逃避對話,則本人不能接受。校方就是連勸籲學生要用學生會名義向學校申請場地也沒有直接聯絡相關學生,而是要通過學生會外務副主席、通過傳媒向學生傳遞迅息。浸大,您在怕什麼?
浸大怕的並不是政治議題,而是怕與學生對話。掌有龐大財力和軍警特等所有專政工具的掌權者,害怕一個手無寸鐵的藝術家,同樣,擁有著行政管理權力的校方,怕的可以是手無寸鐵的學生。浸大,難道您在怕學生與您講起公共空間使用權、藝術作為公民權?還是您怕學生與您談及學院可如何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及如何凝聚人文氛圍?浸會大學作為一間著重人文藝術教育,並設有文學院、視藝學院、電影及傳理學院的大學應如何以身作則尊重空間的有機使用以帶動和捍衛城市的空間使用的有機性?浸大,您是否怕學生問起您會如何加強視藝與電影學院學生畢業後在香港繼續從事與藝術相關的工作的信心?事實上,對有意向藝文方向發展的畢業生來說,他們需要的不只是一份工作,而是「空間」。「空間」是不能以三言兩語解釋清楚的概念,恕本人無法在此詳細釋述,本人只知道我城與浸大都很缺乏「空間」。
本人相信「空間」未必需要透過抗爭回來,只要每人也安份留守在自己的崗位,「空間」就漸漸磨合而生。但在今次事件中,浸大校方把責任推卸在一個「不知情的清潔女工」上,就是放棄留守在行政管理的崗位,扼殺了學生與校方對話的「空間」,也放棄了與學生共同在大學建構「空間」的機會。
浸大,您放心吧,怕的不是只有您一方,本人也怕。本人怕,怕書寫,怕語言不經已的堆砌出謊言,怕自己不經已的做了一個憤世嫉俗的怒人,怕自己存有私心,怕自己不夠純粹,怕自己不夠內涵…
本人也怕,怕麻煩,怕寫字。書寫於本人而言實在過於吃力,語言實在難以成為本人情感的出口,故此本人才會做裝置,上月在舊校放置作品是基於純粹及本能的表達需要,但只怪自己太天真,不懂規則,沾得一身鬱悶,反反覆覆,本人病了一個多月…本人知道查明「真相」,是治病的唯一途徑,而文字是最佳的紀事媒介,本人無法逃避。
浸大,您放心吧,本人無意不斷與您玩文字遊戲,青春實在太難能可貴,大學寶貴的3年眨眼即逝。大學,「Univer-si-ty」,本人的大學生涯已經過了1/3,但本人發覺自己實在連世界的邊際也未能觸及,更莫說是宇宙…有空的話,本人寧願花更多的時間去閱讀與遊歷,何況本人不好也不善於搞政治,本人厭倦一個滿是階級與分類的世界,而本人相信,不用語言的溝通,更能觸動最原本的我們,我記得那天,春日的早晨,微涼,空氣挻濕潤,天色有點灰白,廣場很靜,有幾秒,我與清潔嬸嬸一起望著風吹著那幾條從心垂下的紅線,無語。
浸大,您知道嗎?您在,冤枉清潔女工不知情,不懂欣賞藝術的同時,您是在合理化藝術只能屬實「有見識的」小眾的意識型態,藝術「空間」在您的詮釋下如此狹小,這樣,您怎教學生要對香港藝術發展前景有信心;您怎樣鼓勵視藝學院的學生畢業後繼續做自己的創作?
浸大,您知道嗎?您在,冤枉清潔女工不懂欣賞藝術的同時,您是在深化基層職員等於無知的意識型態,您是在階級剝削。
有些事,有些感動,有些堅持,有些價值,是能超越階級的,我總相信,於是我繼續工作。
那天,我拾起大學道上的花,放了在民主牆下,風一吹過,花蕾馬上沾了木棉樹的種子,能遇上您,是修來的緣分,雖然花與種子在石地上相遇是有點錯置,而且在牠們在有機會回歸大地開枝散葉之前,牠們又消失了,但我感激曾經的相遇。每時每刻我也在掙扎與學習。
浸大,今日我留守在一個學生的位置發聲,希望您也可以留守在您的位置,至少別要把自己的事推卸在別人身上,尤其是基層的清潔工人與保安員,他們每天都辛勤地為我們服務,請您別在再把壓力加諸於他們。
這是本人唯一的願求。
最後,想與您分享一段youtube 短片:
願我們都有勇氣留守。
祝您平安!
合十
美彤
10007091
201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