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用刀片界手,
是一種將痛苦合理化的過程。
當內心的苦痛並沒有明確的理由,
卻不斷干擾紏纏,
令人無法忍受,
同時又無法對這種感覺作具體解釋時,
就有一種「拿出來看」的迫切。
界手,
就是可安心告訴自己內心苦痛終於有個理由,
由內心的傷害具體化,
以解除心內的翻騰。
有了手上的傷痕,
痛就由內轉向外,
令自己好像一下子知道痛苦的來源,
心內的痛楚就相對減輕。
這源自人體的類同一種自保機制,
如果人一下子看見一些驚恐的事件,
例如暴力血腥,
人體就會昏倒,
以減少再承擔過量的不安,
以至對生命產生危險。
這種防禦樹制被扭曲運用,
就會出現界手的行為。
浩園29墓碑被毀,
一般很容易給人是一種不滿發洩的報復行為,
但如果只向此單一方向追尋兇手,
可能忽略了另類的可能性,
而將兇手鎖定在對政府不滿,
或視社會的正義是一種偽善的範圍。
其實,
兇手行事整齊有序,
每個墓碑的破壞形成一個模式,
點到即止的手法,
與界手的行為有一種類同的行徑。
如果這是一種變態將痛苦合理化的行為,
這裡面可能牽涉一個「正義英雄」心態的罪犯,
當中有種恨鐵不成鋼的苦痛,
對於浩園29位為人民珣職的英雄,
竟然為盡職而失去了生命,
看成是一種不能完成任務的缺失,
令這疑犯有一份同體的悲痛,
浩園代表了香港正義長存的象徵,
這基本是他身體的一部份,
破壞浩園墓地,
是一種自虐的界手行為,
將「自己」的痛苦具體化,
以減輕內心的迫逼。
這個存在可能性雖微,
但是不能完全忽略,
因為如果朝這個方向,
與認為疑犯是不滿社會英雄或反政府則是兩類人,
剛好相反。
如果短期內發生同類事件,
就表示「這人」的內心已越來越痛苦,
由於他的「正義」的化身,
他每次行動前必會得到「民意」支持,
例如他會在浩園附近和居民傾談:
「浩園內的烈士真是不值得,為救人連生命也賠上。」
如果有人答:「未必,人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
這就是不被允許的答案,
他會繼續問,
直到有人答出認同的回話,
「是呵,自己的生命始終最重要。」
一經「允許」,
他就有「合法的授命」出動。
所以,
這個人表面上是個君子,
口口聱聲為民請命的一眾。
當看見社會的不滿而無能為力時,
恨鐵不成鋼,
對自己執行「家法」,
而使自己的罪疚感及痛苦減少,
不幸地,
浩園的象徽被認定是他身體的一部份,
在他心中,
他只是在傷害「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