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残疾人讨说法的悲惨遭遇
一人被关押,一人精神失常,一人死亡
提示:中国虽然有残疾人保护法,虽然国家有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也分别有各自的残疾人协会等机构,但对于老余来说,都是胡说八道的玩意儿。在中国,残疾人维权,比正常人维权更要艰难。
如果不是那场县广播电视局征用口粮田的噩梦,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村头镇四村残疾人老余一定和当年一样,守着他的锯板厂,过着安逸而平静的生活。可如今,仅仅为了讨一个说法,一家人疲惫奔波十余载,非但没有拿回一分钱赔偿金,反而平白无辜被当地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十五天,年迈的父亲为此想不开喟然离开人世,妻子被他人致伤后导致严重的精神病后遗症,真是家破人亡,处境悲凉......
老余叫余宗桃,是浙江省开化县村头镇四村老实巴交的农民,他虽然肢体三级残疾,但一直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他在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本村空坞山口0.257亩口粮田,且与村里签订了30年不变的承包协议书。1988年,县广播电视局需要征用这块口粮田,当时的四村村委未经他的同意,擅自将上述口粮田征用给县广播电视局,但村委会未按照统一标准补足其第二轮承包的口粮田,老余认为村委此举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承包经营权,便和村里较上了劲,于是也开始了他一生的噩梦。
事情还是要从老余办的木材加工厂(锯板厂)说起:1986年1月,老余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通过合法手续且征得村委同意,在本村前山脚村集体土地上办了一个“云丰木制品厂”,且办理了编号为010109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但在1990年9月,为了配合县广播电视局的征地计划,村委在老余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他正在营业的该块土地批给同村村民余宗建用于建房,事后,老余找村干部交涉阻止并要求讨说法,当时的村领导只是口头承诺另外为他安排厂址,安排妥当以后再搬迁,但一直拖着没有具体落实。余宗建在1989年至1991年建房期间,导致老余正常营业的锯板厂停产停业,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800元。
为了全家人的生计,万般无奈之下,老余只好在自己承包的空坞山口0.257亩口粮田上搭起了临时厂棚。老余说,自己合法经营,当然渴望有一个正常的办厂环境,也不想这么露天作业,此举其实只是为了给村干部一些压力,希望他们不要出尔反尔,早点为自己落实新厂址而已。然而,临时厂房成为了某些领导的眼中钉,他们对老余的新厂址不抓落实,却盯上了他的临时厂房。于是,开化县村头镇在1992年8月19日以村政字(92)第1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老余作出了违章建房的处罚。可笑的是,同年9月15日,村头镇政府以村政字(92)第3号文件作出了《关于撤销村政字(92)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决定》;同年9月18日,再以村政罚字(1992)第4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老余作出了违章建房的处罚。如此处罚来处罚去,老百姓哪里整得明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老余被搞糊涂了,这一回该听哪个处罚的?由于老余当时外出,最后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直接送达,也没有向老余交代清楚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镇政府申请法院竟然将老余司法拘留15天。被无辜关押期间,老余年迈的父亲多次向村、镇反映儿子的遭遇,要求解决当时他们答应的厂址,落实一家人的生计,但无人理睬。老人想不通,在老余关押放出来的第三天,含恨离开了人世。由于得罪了某些村干部,老余的妻子徐兰香竟遭他人拳脚教训,导致头部、手指等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且至今留下了头痛、头晕等严重精神方面后遗症。当时花去医药费4000多元,法医鉴定费110元,车旅费35元,误工费215元,要求村里解决没人理,最后诉到法院。1997年3月6日,浙江省开化县村头法庭作出“(1997)开村民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裁决老余必须作出让步,接受调解方案,打人者赔偿余妻1300元。虽然这个调解结果老余已经作了让步,但该笔人身损害赔偿款老余家属仍然没有拿到,法庭最后不了了之。老余申请法庭执行,法庭却说老余已经于1997年12月25号将1300元赔偿款领走了,并出示一张“领条”。老余对该“领条”发表了自己的三个看法:第一,肉眼就可以看出,该领条上“余宗桃”三个字绝对不是自己亲笔所签;第二,自己当时对强迫调解结果不满意,不会主动地去领赔偿款的,当时还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不要这个钱法院会重新判决的;第三,妻子被打伤头部后留下了头痛、头晕等严重精神病后遗症,曾到杭州市第七医院住院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区区1300元赔偿款无法接受。于是,老余想到通过申请笔迹鉴定还事情真相。但因法院不可能提供案卷原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且老余也付不起高额的司法鉴定费用,最终投诉无门,疲于奔波,家庭损失进一步扩大,问题久拖不决。
更令老余愤慨的是,1998年,村头镇政府在前事未了的情况下,进一步迫害自己,竟然将他承包的一块位于镇政府对面黄金地段的口粮田非法出让给村民汪建耀用于建房。日前,老余在历经了人财两空——自己被拘留、妻子精神失常、父亲死亡及厂房被政府强制撤除无法正常营业等不平等待遇之后,决心为自己讨个说法,为此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但老余每次上访,村里都奉命派人跟踪、截访,跟踪截访者甚至要与他同吃、同睡、同行,亦步亦趋,搞得老余寸步难行,哭笑不得。老余告诉记者,自己不是无理取闹之徒,仅仅为了讨一个说法而已,他愿意接受政府合情合理的协商调解。虽然曾数次口头和书面申请村头镇政府、开化县土管局、衢州市政府及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请求尽快公平处理强占口粮田等损害赔偿问题,但至今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一个说法。他恳请政府体恤下情,给自己留一条活路,不要再踢皮球让一个残疾人无所适从!
中国虽然有残疾人保护法,虽然国家有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也分别有各自的残疾人协会等机构,但对于老余来说,都是胡说八道的玩意儿。在中国,残疾人维权,比正常人维权更要艰难。
(耶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