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國「畢勒福」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的研究,發覺只有證據顯示子宮頸癌疫苗對十五到十七歲女孩有預防效果,至於十二到十四歲的女生則還未有充份證據,當中研究人員「鐸根」認為這與藥廠所發表的結果有出入,研究人員並且建議德國政府不要花大筆稅金讓十二到十七歲的女孩子接受這種疫苗。(新聞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08/1/1aso6.html )
這明顯與「新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7/today-health5.htm 上說「女性在10至14歲間接種疫苗,會比15至25歲再打,所產生的人類乳突病毒(HPV)抗體至少高2倍......抗體濃度比較高,理論上防癌效果更好」所說的相互衝突,那究竟誰說的比較可信?
答案是「鬼知道」(無人知),包括現在任何一個醫學權威﹗
其實根據醫學界公認的說法(可參考 http://www.southcn.com/news/gdnews/nanyuetuijian/200609070016.htm ),40至50歲及60至70歲為子宮頸癌病發的高危年齡,而20歲以前則是極少發病的,因此對這個疫苗療效的測試方法就絕不可能用她們是否患上癌症來做判斷,因為在常情況下她們絕大部份人不論有無打疫苗,都不會患上此等疾病。
根據疫苗廠商所說,HPV病毒是引發子宮頸癌的一個重要元凶,只要人體能在其入侵時能產生足夠專門針對HPV的抗體,那人體即可免於因HPV感染而導致的癌症,如果女性年齡大一點,有了性經驗,便可能因性交而感染HPV,這時即使打了此疫苗也會無效。另外一方面,此疫苗最多只能預防7成左右的子宮頸癌病發,因為有3成是由其他因素或其他另外100多種HPV(疫苗只預防其中的最重要的4種)感染所做成。
在這種情況下,能用的就是看抗體出現與否及濃度,理論上抗體的濃度越高,就代表疫苗越有效,可是世界上有些傳染病如例如傷風感冒、淋病、梅毒、甲形肝炎等都是沒有感染復完後即可免疫的優待,而愛滋病更是在即使出現抗體後也無法「免疫」的著名例子,HPV病毒會否也是其中之一?
面對這種「事實問題」,我們唯一可靠驗證的方法就是花時間觀察那些注射了此疫苗的年輕女性在年齡達到患上子宮頸癌的高鋒時是不是有患上子宮頸癌,並且製作詳細的統計報告,看看患上子宮頸癌的人口是否按注射此疫苗的人口比例(注射人口的7成左右)而有所下降,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若有下降即代表疫苗有效,若沒有則無效。
若某女性從25歲打此疫苗,那我們就要等15年後才可以開始統計(過早統計會很可能會得出一些在統計學上無意義的數據),跟著要多等10年後再能完成第一個子宮頸癌病發高鋒的醫學觀察,至少要花上25年時間再能得出一些比較有意義的數據,而少過25歲的女性所需的統計時間會較多,如果連50歲以後也統計的話,那所需時間會更加長。
要是大家明白以上道理,就會理解現在去說那個報告可靠是沒有意義的,單憑現時人們所做過的實驗是不足證明子宮頸癌疫苗是不是有效,更不能準確得知疫苗對那些年齡組別的人士最有效,因為最根本的問題是時間不足,這個問題只有待時間去證明(並且有人有耐性及有能力去做以上觀察實驗)。
我自己曾看過《藥廠黑幕:製藥公司如何掏空你的錢包和健康?》( The Truth About the Drug Companies)及《發明疾病的人:現代醫療產業如何賣掉我們的健康》(Die Krankheitserfinder : Wie Wir Zu Patienten Gemacht Werden)二書,書中顯示藥廠如何透過各種方法誘騙人們去購買他們生產的各種醫療產品,疫苗廠商在推廣此疫苗時似乎也使用了這種技兩,因此我「主觀」地覺得疫苗廠對這種疫苗的功效說明並不太過可信,現在人們說此疫苗有效,猶如一個風水師告訢你做東做西可在將來帶來好運一樣,隨時可以騙你10年以上甚至一世。
幸好這個問題不像「封閉系統」的命題一樣可以自圓其說,而是有辦法用時間去弄清的,還需要有人自願去做白老鼠,我想完全不怕注射疫苗所帶來的健康風險,或者太害怕子宮頸癌的人士最適合做這種角色,最後一句,以上的只是個人意見,打不打針應該是由你自己作最後決定,其他人是不會也不能為你的健康而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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