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種暴力!
是一種教唆殺人!
稍有心理常識都會知道,
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很可能是一個人格分裂患者,
打配偶,
打到法庭判人身保護令,
禁止他在女友一定範圍出現,
這點還不夠清楚這人的危險性?
你玩他,
他玩你!!
一個人格分裂病患的特徵是「自轉」,
因為不相信世界,
所以要和每個人保持距離。
當有人親近,
他為了証實對方的「立心不良」,
他會用各種方法致力試探對方,
當中包括暴力!
如果對方忍受留下,
他就會認為對方真的愛他,
但跟著又會起疑,
再施暴力進一步求証,
直至對方忍受不了,
決定離開,
他就認為自己「對」了,
証實了對方根本不愛他,
因而痛恨加深,
可能會傷害對方以報復被欺騙的憤忿。
將一個這樣的「証實」在電視機前公開,
就等於將分裂者的「羞辱」加大千倍,
這是什麼喪心病狂的電視台?
這是什麼豬腦的行為?
在曾被虐的女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邀分裂者出現求婚?
在數百萬觀眾前?
是不是食錯藥呀?
當場女方就現出又厭惡又害怕的表情,
一口拒絕對方,
這種兩重的傷害,
你拘拘一個電視台怎擔當得起?
四天後他就殺了她!
而這個白痴電視台就置身事外?
如果處心積慮,
就罪大惡極!
如果無知,
就可以推御所有責任的話,
就真是天無眼!(雖然它向來無眼),
你以為真是無知大能哂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