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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促版權條例「過左先」 團體憂當局濫用作政治打壓

業界促版權條例「過左先」 團體憂當局濫用作政治打壓

(獨媒特約報導)昨日城市論壇討論《版權條例》,當局及業界代表均指《版權條例》落後,須盡快通過。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則促接納泛民主派三項修訂,保障公平使用。獨立媒體(香港)倡議幹事余依庭則指執法機關經常濫用法律如「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等,未能給予市民信心。

城市論壇今日討論版權條例修定議案,立法會版權條例小組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表示在新修定下的版權條例有很多豁免,不要用「網絡23條」去定義條例:「打倒條例對網民大家都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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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黃福來則表示,修訂目標是要保護原創作品,指現時的版權條例較落後。國際唱片業協會總裁馮添枝則表示,版權應由版權持有人擁有,過份開放版權會影響正常營商環境,修訂是「為了香港能進一步」,呼籲網民不要把條例打造成網絡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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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則表示,政府在《版權條例》上做了一些工夫,承認較2011年的草案有改善,但較外國如美國及加拿大的還是落後,他建議政府接納泛民主派三項修訂,保障公平使用。

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表示,翻唱不屬豁免範圍,如在婚宴上唱生日歌需要支付過萬元,又質疑當局日後會使用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告網民及侵權人。

對於是否引入公平使用條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黃福來則回應,表示香港已經是「追緊」上國際規範,他指歐盟都沒有《公平使用條例》,不同國家有不同體系,不能一概而論。陳鑑林亦不支持泛民的修訂,指社會沒有足夠的討論,認為可以逐步逐步修改,被主持蘇敬恆問及是否「先通過後修訂」,他沒有正面回應。

莫乃光又表示,二次創作不應被視為洪水猛獸,強調用家的角色同樣重要,如生日歌的版權直至最近才能解決,形容情況如同每人頭上有「一把刀」。陳鑑林回應時指:「你無誤導啦,把刀有無跌到落嚟呀!」

台下發言方面,獨立媒體(香港)倡議幹事余依庭指,政府一直都沒有回應執法時的實際做法,質疑條例複雜,又指在㈨不誠實使用電腦」及截取及通訊條例的實際執行中,執法機關年年都違規,未能給予市民信心當局不會動用條例作執法和其他政治性行為。

民主黨南區區議員區諾軒則質疑陳鑑林開會時常缺席會議,民建聯又曾經因為「禮義廉」的T恤而報海關,質疑陳非常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