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從遠處看對面的大廈,
一個單位的廚房位置亮了燈,
就斷言那單位的人一定是肚餓需要弄東西吃。
但是,
可能只是一個女人進去哭泣,
不想被她的丈夫聽到。
也許是一個丈夫半夜回家進去抽煙。
或者是一個姐姐為了明天學校考試,
進廚房開夜車而不想吵醒同房的妹妹。
進廚房,
除了烹調,
實在太多東西可以做,
如果因為亮盞燈而被人結案陳詞,
斷定你做了某種行為而被判終生監禁,
這可能就是現代版的六月飛霜。
在美國,
近10年來,
大腦成像技術已成為刑事法庭上的常客。
這個「神探伽里略」叫fMRI,
是當今腦林功能磁共振成像的盟主,
聲稱能直接看到分辨大腦的行為,
不過看它的成名經過,
它極其量就是上述深夜看對屋亮燈的同類例子。
2002年,
賓夕法尼亞大學精神病學家做了一個實驗,
就是要受試者躺在掃描儀上講大話,
每人派張紙牌,
盡力講大話,
不讓別人知道紙牌內容,
報酬是廿個美國大洋。
實驗發覺當人在講大話時,
大腦皮層的某些區域活動增強,
于是提出假設,
認為每個人在講大話時,
大腦首先要抑制講真話的傾向,
從而令額葉及頂葉某處更加活躍,
這樣就可斷定那個人有沒有講大話。
死未?
你亮了燈,
就講大話。
這就是現今的尖端科技?
真是兒戲過滴血認親。
加利福尼亞大學心理學教授Michael Gazzaniga,
在他著作「倫理與大腦」中質疑:
「我們應該區分大腦、
精神和人格。
人是自由的,
行為的責任在人而不在大腦。」,
將大腦當成心,
簡直是差之毫釐,
謬之千里。
